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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簽約後反悔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簽約後反悔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時間推噓20 推:20 噓:0 →:31

這是自然人之間的買賣.

也就是買賣雙方都是自然人,都是"大爺"

消基會消保官和法官都不會偏袒任何一邊.

因為兩邊都是大爺..XD


然後沒有三天審閱期,因為你不是買商品.

簽約就簽約了,甚至口頭約都是約,你只要line上面有打字或是講話有錄音,就成立.

違約只要理由不夠"可憐無奈痛苦",違約賠償基本上就是照規矩全吃.
(當然金額超大有可能可以打折)


然後違建部分.

因為這是很明顯的陽台外推,不可能看不到.

所以無法構成解約條件.

你要檢舉違建是你檢舉的事情.

成交是成交的事情.

兩者之間沒有關係.

也就是你檢舉你的違建,但成交還是要成交...XD

記得...一眼就看的出來非常明顯的東西,包含漏水,包含鋼筋外露...

都無法成為解約的條件...!!!

因為你看了之後才簽約...你到看了!!!


然後呢..

現在就是..

你如果延遲交屋,或是延遲付款或是幹嘛.

賣家就可以開始要求延遲賠償.

就算你檢舉到政府叫他把違建恢復,都無法阻止.

因為這是兩件事情,違建是違建,你們買賣合約是買賣合約.

不可以拿東邊來干擾西邊,一件事情歸一件事情.

一堆人最愛把事情混再一起當撒尿牛丸

這樣你搞上檯面都會被規矩修理.


所以只論買賣合約...

你並沒有達成解約的條件.

並且也沒有達成延遲合約完成的硬性理由.

所以你買賣合約還是必須照日期走完.

否則每拖一天就要賠萬分之五.

拖太久就你違約,還要額外支付違約金(前面拖延的賠償金照樣要付)

另外解約的話,中間產生的所有雙方代書費仲介費和延伸費用,都你要支付.

你會賠到脫褲子...


so....請尊重買賣合約...

不要把對付商家的那一招用在這種自然人交易上面.

沒用,因為買賣雙方都是老大,都是至高無上的"人民"...

你不具有半點優勢!!!!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14.1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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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ob03/23 13:56所以你遇到的話,你也兩手一攤沒辦法囉

對!!!!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3:56:49

s2649275503/23 13:57等下有人會說你是仲介是不是

那就是超級新警察..XD 投資客基本上每天都在當買方和賣方.. 所以我們既不會偏袒買方也不會偏袒賣方. 因為我們隨時都是兩者之一.. and.... 我是不知道網路時代為啥還那麼多奇妙的黑暗兵法. 尤其是喜歡以暴制暴,或是拿東邊壓西邊. 這種出社會都是被規矩修理的份. 但是在網路上總是有很多人愛亂教人家這樣幹. 是抱著別人家小孩死不完的心態喔... 不要亂教以暴制暴.....這心態在法院上更是會被用惡性處理看待.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3:59:50

s2649275503/23 13:58現在商家養出太多奧客 以為逛Costco喔

azlbf03/23 13:59而且你這樣搞仲介馬上變超硬 該怎麼搞就怎麼搞 沒在跟你543

Fujiwarano03/23 14:01仇仲仔又要說又一個仲仲出來跳腳

azlbf03/23 14:02如果惡意隱瞞海砂屋應該可以 但要舉證事前不知情

一般要達到解約,傳統就. "惡意"隱瞞,漏水,凶宅,海沙,輻射,危樓. 沒有惡意隱瞞的漏水,無法構成解約條件...XD 至於已告知的,全都無法構成解約條件... 然後違建除非已經被工務局報拆. 就算是違建但是勾無違建,也很難構成解約條件. 基本上要被報拆等級,有公文紀錄才行. (這事件在鼓岩國小某公寓一樓的買家用過..XD) 最嚴重的違建通常都還是占用公家地或是佔到他人土地之類的. 陽台外推基本上在買賣瑕疵上面非常微弱,就算買賣後要請求瑕疵賠償,也賠不到幾塊錢. (而且還要屋主完全勾無違建....) 理由很簡單.這種違建基本上中古屋工務局都不太管,因為沒有侵害到他人利益之外. 陽台外推在看屋的時候,你已經看到了...所以是你接受這個屋子格局才簽名的. 所以在買賣瑕疵上面,他只有無告知違建的責任,其實這一點很薄弱,賠幾毛錢解決. 但本案,買賣合約上面有註明陽台外推...這...90%半毛錢都不用賠...XD (剩下10%你先請一個厲害的好律師,大概花六萬塊以上,然後賠你1萬塊..你考慮一下.. 律師費自己負擔...最快兩年後拿到錢)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13:28

linlinme520803/23 14:08沒錯 合約精神

s2649275503/23 14:09每次政策推行確實很多新警察啦 我說個仲介一開始騙有人

s2649275503/23 14:09下斡不老實 但買方也很幼稚也有事

linlinme520803/23 14:09當然他可以賠錢 之後再檢舉 但是不能用這個來違約

s2649275503/23 14:14還不如寄望在躺在地上打滾耍賴之後 屋主不想跟巨嬰計

s2649275503/23 14:14較就此作罷還比較有機會

這就要看屋主是誰..XD 會搞得就涼涼的等買家耍賴,把時間拖很久拖到解約. 然後再一口氣要求整個賠償. 可以大賺一筆後,房子再從新繼續賣. 這個賠償,投報率很高的. 另外因為有進履約保證. 所以只要達成買家違約的解約條件. 賣家可以直接把履保裡面的錢立刻拿走... 很多人都沒注意到這一點... 買家的錢是被壓在旅保...賣家要拿錢不用跟買家拿. 賣家直接提以達成解約條件的證明,就可以去銀行把錢提走. 你買家在慢慢去上法院哭訴討錢. 所以沒事不要跟自己的鈔票過不去. 玩砸了代價就是幾十萬到上百萬起跳...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18:18

pinkbest03/23 14:22原po 目前為止只有付出"十萬" 這點應該不用替他擔心

喔,那就會變成雙方都上法院跟對方要錢大作戰了. 不過他簽約了,那應該有簽本票. 那張本票有效,可以要求兌現.

linlinme520803/23 14:23我之前賣過一間房子 買方以附近三百米左右有地陷為

linlinme520803/23 14:23理由主張解約 最後還是賠錢了事

這解約理由太瞎了...XD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24:52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25:26

mirlll03/23 14:28請問c大、前幾篇這位朋友的買屋明顯重大瑕疵。該怎麼處置

mirlll03/23 14:28好,是不是可以不交屋?

mirlll03/23 14:28#1WLpLgF9

你那個比較麻煩,我再回你一篇.

s2649275503/23 14:29哈哈哈 上次賣家因為債務有違約金跟房客勒索問題來協

s2649275503/23 14:29商延遲交屋 我提幾號前處理房客搬走後我馬上借屋裝修

s2649275503/23 14:29 接著鑰匙全給我 我過戶前就會招租 等賣家債務合約到

s2649275503/23 14:29期在交屋也可以(差四個月) 仲介一開始不肯 我就說你

s2649275503/23 14:29沒去問過怎麼知道 然後在補一句 好 不然每天萬分之

s2649275503/23 14:29五 就搞定了

Anyotw03/23 14:31我有看過判決書,隱瞞違建被判解約。也有看過法官見解...

Anyotw03/23 14:31「違建不是瑕疵,拆了才是」。這個要拼嗎

惡意隱瞞違建被解約,那個違建必然是有一定影響力. 例如你占用公家地,佔到他人土地. 或是商用不動產你違建造成人家有些行業無法營運.並且要惡性狀況. 然後,你違建就算例如佔到人家土地. 不是惡意隱瞞,可以要求原屋主復原. 就像漏水,你買了房子才發現漏水,可以要求原屋主復原. 對方願意復原,就很難構成解約條件. 解約很多時候在態度上很重要...!!! 屋主願意負責,法院很多時候會給屋主一個機會. 但是本案買賣契約書上有註明陽台外推. 外加陽台外推對使用房子上面造成的負面影響幾乎小到可以忽略. (因為買家是看過屋況才買的,所以代表外推的格局他完全接受) 所以很難構成解約之外. 陽台外推復原,用最陽春的辦法,大概兩萬塊搞定...XD 也就是無論怎樣搞,最慘就是最後前屋主花兩萬塊把陽台改回來...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36:49

taoist999903/23 14:34基本法律知識還是很慘!自然人未必就不是企業經營者

taoist999903/23 14:34

你今天中古屋買賣. 賣家就算是郭台銘.. 甚至是國泰公司名下的不動產. 但這還是點對點的交易. 非你購買商品. 買商品和這種點對點交易,在消保官眼裡是完全不一樣的. 只有你跟仲介之間的關係才可能讓消保官頃向於你. 但是你跟賣家之間的關係...你們是平等的. 而這件事情,發展到現在要解約,和解約理由...都是買賣雙方. 畢竟你要求的不是減免仲介費...你全都是跟"賣家"訴求....無論解約還是你要賠償. 所以現在是你跟賣家的事情...仲介怎樣那是另外一件事. 你要把仲介的氣出在賣家身上,你就會被規矩修理..

※ 編輯: ceca (61.227.114.199 臺灣), 03/23/2021 14:40:10

zeroyaking03/23 14:42冤有頭債有主 ...搞到另外兩邊合作桶你會更慘

mirlll03/23 14:43謝謝c大。那天看到那個海砂屋竟然交屋了,挺爲原po抱不平

mirlll03/23 14:43的。難道只能吞了嗎?

pchunters03/23 14:47邏輯清晰給推,法律就是一碼歸一碼

dakkk03/23 14:47好奇 如果使用line的收回功能 合約成立嗎^^

aesdu03/23 14:55滅證有另外的法條處理

aesdu03/23 14:56不要提到鐵板

kingingl03/23 14:59等C大回覆海砂屋那篇,謝謝

yniori03/23 15:59仲介果然簽約前一張嘴臉~簽約後一張嘴臉~~不意外啊

Ensidia03/23 16:03如果價差沒有大到10%以上 本來就吞了比較划算

Ensidia03/23 16:04看他說貴了行情6-8% 說真的直接吞了省事拉

Ensidia03/23 16:04找人打官司肯定花掉不只6-8%

zaza556603/23 16:30我要看血流成河

caresomes03/23 18:29只能說把白紙黑字簽合約當兒戲,活該他繳學費。都已經

caresomes03/23 18:29是成年人了,還不敢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pk094303/23 20:34這篇最正確。一般很少會構成可解除契約情形。

phakeQQQ03/23 22:40前面就一直提醒先低姿態,賭到賣家好心就少賠就賺到

phakeQQQ03/23 22:41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花兩天時間就全面開戰?

phakeQQQ03/23 22:41就算要全面開戰,兩天也不夠收集資料

phakeQQQ03/23 22:41無法理解原事主的想法

curry5603/27 12:35

cms2311/06 00:02+1

chen83103004/02 00: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