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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花敬群:停車場、車道擬不計入公設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花敬群:停車場、車道擬不計入公設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時間推噓 9 推:10 噓:1 →:46

可以參考我的舊文
#1U-42sdd (home-sale)

之前車位大小的問題有很多討論,現行問題在於車道怎麼規範沒有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建商可以利用車道劃入車位或是劃入公設的方式,自由調整公設比,藉此欺瞞消費者


新制度對於原本沒有拿車道去公設灌水的案子,根本沒有變化,因為車道的面積是登記在車位上,對於有買車位沒買車位的住戶,有影響嗎?沒有啊,那為什麼新制度會有問題??不就是建商偷車道面積來騙錢,才會衍生後續的分配問題

停車場與車道不計公設坪數,不見得所有住戶就不能持分,明明就有其他的解法,為啥一定就是得選全部車道灌到車位持有者,然後沒車位的沒人權這種解法。該怎麼分配讓政府和建商去煩惱,最後的結果大概還是會跟現在一樣,每個人依然可以自由使用地下室的道路


車位會不會因此暴漲是另一個議題,因為全數的成本轉移給沒車位的住戶有困難,只要部分轉移就可以讓車位價格暴漲,可以預期大概15%以上跑不掉,這些成本建商也不可能自己吞,後續市場怎麼變化,滿值得期待的。但車道問題說了一兩年,居然有真的要解決的一天,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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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0170552903/30 13:31會不會變成有買車位一個總價沒買一個總價

KrisNYC03/30 13:31看完你的文 我覺得大概率還是解不了

只能解決建商亂灌水的問題,住戶間權益分配與建商怎麼銷售是另一個議題

gn0170552903/30 13:31然後正常人都會選擇加錢買

azlbf03/30 13:43要怎麼分其實都沒關係 但應列出所有公設讓你知道你到底持有

azlbf03/30 13:43了什麼

權狀都有列,但是不可能列出例如你常有交誼廳1/200的面積,一共幾坪這種寫法,不然權 狀可能一本書那麼厚還寫不完

aesdu03/30 14:15地下防空室就公設啊,沒啥好說的。

Anyotw03/30 14:19現在也列出來了啊。還是你的意思是要寫入權狀,這我都好

KrisNYC03/30 14:21他意思是有的在圖上是機房 但其實那個機電掛在天花板

KrisNYC03/30 14:21底下還是空地的被拿來當公設計價了

空地算是公設沒問題啊,不管是空地機房,最後都是公設共同持分

Barolo03/30 14:39什麼叫亂灌水?

IBIZA03/30 15:17非專用部分登記坪數就是亂源

IBIZA03/30 15:17早就說了, 公設應該登記項目而不是坪數

項目太多了,權狀會變太複雜吧,直接把現在有問題的車道畫出去比較簡單

IBIZA03/30 15:18這樣也不會有車道能不能用的問題

aesdu03/30 15:35其實就不要用或臨時付費使用就好了

現在的大樓就有一堆住戶是沒有持分車道的,改制度之後,只是持有車位住戶的帳面坪數會 減少,其餘都不變,現在沒問題為什麼改個數字就有問題?

s2649275503/30 15:37那如果有攤地下室的住戶不願意讓人使用呢

aesdu03/30 15:38沒付錢的老是覬覦使用付費者的產權本來就怪怪的

aesdu03/30 15:38吃人豆腐還自我感覺良好

IBIZA03/30 16:27好啊 車位用一般公設的價格買下來 那沒買車位的就不要用

IBIZA03/30 16:27如果12坪車位的話, 台北市大樓大概一千萬吧

IBIZA03/30 16:27你以為現在的車位價格能支持買的坪數嗎?

高雄一坪大概20萬,車位10坪200萬左右,基本上沒有誰佔誰便宜的問題,房價很貴的縣市 ,才有修法後車位價格的問題

IBIZA03/30 16:28事實上車位買的是使用權, 有坪數本來就很奇怪

aesdu03/30 16:29可是建商不會這樣做,只會用總價論,結果就是搬石頭砸自己

IBIZA03/30 16:29事實上 車位能分配到這麼多坪數才是吃樓上住戶的豆腐

aesdu03/30 16:29的腳。

IBIZA03/30 16:30車位能賣這個價格 是因為這些車位是來自一般樓板的法定或

IBIZA03/30 16:30獎勵

IBIZA03/30 16:30@原po, 你把車位畫出去, 就會衍生沒有車位的人可不可以用

IBIZA03/30 16:31車道的問題

如果建商沒有偷車道的坪數,現行的大樓就有住戶沒有持有車道面積啊,現在沒問題為啥改 制度會有問題

IBIZA03/30 16:31這不只是自己上下車, 還包括社區車輛, 例如垃圾清運車

aesdu03/30 16:31並不是,那只是個使用權而已。

IBIZA03/30 16:32沒錯 車位其實只是使用權, 但允許登記坪數的方式, 讓人

IBIZA03/30 16:32覺得是產權

aesdu03/30 16:32實際上是地下防空室兼停車使用。

IBIZA03/30 16:32車位登記坪數徒增爭議而已, 應該只登記使用權就好

IBIZA03/30 16:33事實上公設都應該這樣處理 就不會有同一個空間不能登記給

IBIZA03/30 16:33兩組人的問題

IBIZA03/30 16:33像防空避難室兼停車, 你不登記給沒車位的住戶也不對啊

sagarain03/30 16:34跟發包一樣拆項目 成本利潤很清楚 不用拘泥坪數

成本利潤沒有很清楚,不然現在為啥上面上的停車位坪數會有5-10坪這麼大的落差,跨不同 案子怎麼比較等等的,改制度後大家都不能拿車道灌公設或是修飾公設比,比較基準一致才 不會造成混亂

IBIZA03/30 16:34只要公設還登記坪數 就會有這種問題

IBIZA03/30 16:35就不是產權的東西 卻要登記坪數 有些還有土地

sagarain03/30 16:35水電那根管子難道要一節一節算 沒道理

IBIZA03/30 16:35根本莫名其妙

aesdu03/30 16:35產權本就該分給所有住戶,因為是防空室。

sagarain03/30 16:36硬要算坪數只是把自己套在框裡

IBIZA03/30 16:36總之 專用部分登記給個人 公設登記給社區/大樓 使用權就登

IBIZA03/30 16:36記使用權 這樣才合理

aesdu03/30 16:42所有社區/大樓要成立法人喔?XD

aesdu03/30 16:44那就開收高額使用費了~

IBIZA03/30 16:46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之後, 理論上都應該有, 不然也有管理

IBIZA03/30 16:46人, 難產的頂多就是不管理

IBIZA03/30 16:46現在公設就已經有收管理費了

IBIZA03/30 16:46要收多高, 管委會自己決定

aesdu03/30 17:22管委會=法人?

aesdu03/30 17:22不管理已經是最慘了,還叫頂多?

※ 編輯: deltaz (223.139.89.44 臺灣), 03/30/2021 18:40:12

abyssa103/30 22:21不然容積跟建物分開?車位不吃容積就是只有建物成本

abyssa103/30 22:22主建物貴是貴在容積 車位跟公設一坪20萬就頂天了

abyssa103/30 22:23有土地的真的很混亂 可以買地下室持分土地拼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