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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作者
LVDior
(LV)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2

※ 引述《tfct (小尼)》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個台北市建案
: 權狀42坪 ,室內14坪 車位還比室內大
: 開價3000萬以上
: 換算實價單坪要200萬以上
: 這是什麼狀況?必要安全設施要這麼多?
: https://i.imgur.com/EC9vYRo.jpg

圖https://i.imgur.com/EC9vYRo.jpg?e=1667458277&s=jaUG-rXTwK0_mdY9xc_DgA,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
: 難怪香港要取消公攤面積制度
: 這個制度應該打從一開始建商設計出來時就有問題吧?

沒什麼情形
就是加上車位
如果你不喜歡
可以去找沒有車位的物件
權狀與主建物的數字就會接近
再找沒有電梯的
又會更接近
如此而已

我真的無法理解你要什麼

政府官方文件當中
都已經清楚標示出
主建物 附屬建物 共有部分 車位
你要怎麼算都可以
到底你要什麼

如同擇偶
大眾約定成俗
用顏值當標準
你喜歡腿
那你去用腿來擇偶就好
一直強迫別人要用你的標準
是什麼意義

如果今天
台灣是權狀只表示總面積
你這樣發文還有道理
資訊已充分揭露
再吵只證明你沒有經驗
或是根本沒有認真看文件

醒醒吧
權狀都表示很清楚
賣屋網站也表示很清楚
大眾約定成俗
就是用總坪數來算單價
不是你一個人想怎樣就怎樣
你可以如此
但不要強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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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649275504/22 13:11不行 腿很重要!

ws64390804/22 13:35你好兇但我喜歡

sdhpipt04/22 13:54我只想娶大腿 應該切成2個人

keichan04/23 19:04只能看腿啦,就算臉很正也不能要求更高的待遇啦,你說其

keichan04/23 19:04他人喜歡臉正的我才不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