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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權狀42,主建物14,這什麼狀況?作者
H2
(超級噴火龍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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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輯: tfct (220.136.35.202 臺灣), 04/22/2022 10:31:08
: 噓 IBIZA: 你連公設比怎麼算都不知道... 04/22 10:30: 看起來是車位計入坪數當分子
:
: 但我個人認為這算法不好
:
: 應該是車位不計。
:
: 室內/(全部扣車位) 才是我覺得的所謂公設比

法規根本沒有"公設比"這個東西
權狀,移轉契約,銷售合約,
也都不會有這個東西

一樣是台灣買賣房屋時約定俗成的產物

所以沒有什麼你覺得所謂的公設比,
你要什麼比都可以,自己算即可

就說過很多次了,
台灣不動產登記法規,
只有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持份面積與比率
然後再加一個車位註記(如非獨立權狀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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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ct04/22 14:02約定俗成為什麼香港要改?就陋習啊

labell04/22 14:38中共要改的吧 內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