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我認為都市計畫法第24條是什麼你根本不知道。
都市計畫法就是法令還包含大法官釋憲。
蔣萬安回覆監察院跟新聞稿裡面當然就是包含都市計畫法裡面條款,以及韌性城市三項獎勵
柯文哲裡面的20%就是按照都市計畫法,跟韌性城市獎勵。
如果有問題蔣萬安為什麼還要回覆監察院沒問題。
所有百姓會比蔣萬安團隊更懂嗎?
而法院羈押柯就是說他超過560%違反法令。
但是法官說不出他違反什麼法令。
法官並沒有說明違反都市計畫法哪一條法令來判他圖利。
檢察官跟法官怎麼沒有傳蔣萬安去說明?
照法官判定標準蔣萬安要不要也用圖利罪辦?
新聞稿可是1月就回覆登載台北市政府網站的。蔣萬安是同意京華城沒問題的。
不懂別裝懂。你是新聞稿理解能力很差嗎?
※ 引述《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之銘言:
: 就你這種雜草
: 黃國昌拉什麼屎你都張嘴狂吃
: 蔣市府回的只是"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 至於程序過程跟內容不要問我窩不知道大人你要鍘鍘他
: 這樣就叫做蔣市府說合法喔 笑死人
: 國文課一直取消到現在雜草語文能力爛到笑
: 只會看卡提諾短視頻刺激多巴胺
: 簡單講柯師傅做戲做整套
: 程序當然都完備
: 現在吃官司的是市長直接或間接插手程序過程
: 讓都審結果是被這幾個收押的辣雞操弄而得出的
: 案子又不是蔣萬安經手的
: 動土也不是他去的
: 剪綵我看也剪不到了
: 蔣市府幹嘛替你背書合不合法
: 你們開的工 法院強制處分下來之前
: 我幹嘛主動去停工
: 搞得一副我也知情有份的樣子
: 他當然回函符合程序
: 回監察院的公文都是法務局寫的
: 蔣萬安絕對是看過無數遍才發出去的
: 你覺得法務局都豬頭三 跟雙黃一樣的憋腳律師喔
: 你們戰國策不要再發幹文了
: PTT使用者年齡都快破40了
: 這種鄉愿白癡騙國高中生的幹文去D卡發吧
: 等一下現場人數太少很難看
: 加班加點去濟南路幫忙充場好ㄇ
: 組織部部長罵的就是你們啦
: : 其實根本就沒這麼複雜
: : 台北市政府目前的態度就是認為沒有違法
: : 不然怎麼可能繼續蓋
: : 但當然法院如果硬是要說違法 那也只能尊重法院見解
: : 只是現在所有人 不管程序 法律理解 專家意見 就是認為這樣做 合法
: : 不然專家會議的不就直接抓光了 你當下知道不合法還這樣搞 豈不是全部圖利
: : 今天京華城案的重點在於有人收錢 所以犯法
: : 但是京華城本身有沒有違法 還未知
: : 所以柯文哲沒金流的狀況下要符合圖利的已知違法 就一定不成立
: : 一個都沒正式判決的東西 哪來已知違法的可能性
: : 除非他能超越所有專業都委的理解 明知20+30在未來一定被宣判違法
: : 還要下屬推進 但這東西 要證據 你要先證明他知道這個決議 一定違法
: : 不是「可能違法」因為可能違法這東西 一定違法比例原則
: : 台灣法律一堆爭議點 誰怎麼可能知道專家會議討論過的東西
: : 哪個爭點在未來的某一天突然被法院宣判是違法的 根本胡扯
: : 如果知道可能違法都是圖利 全台灣公職人員全部抓光 大概沒例外
: : 所以要怎麼判柯文哲已知違法這一點 就一定是司法迫害
: : 就這麼簡單而已
: : 就算法院現在要宣判 560%就是違法 也跟柯文哲無關
: : 京華城案當下 560%就是合理的 有合理依據的 誰知道未來2024年的時候
: : 監察院糾正的560%法院說違法 那也跟當下的京華城無關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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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也快20%還做得更少,超級雙標
原PO你的意思是京華城拿著這些條文來凹
北市府,而柯P雖然心有不甘,但,只能勉
強答應給它們20%嗎?
京華城原始的問題在於原京華城的實蓋容積
率到670,改建時要重回到560開始算,這個
問題現在沒人敢回答處理,你買的房子基礎
容積只能蓋6樓,建商用獎勵跟買容積蓋到9
樓,未來都更時又回到6樓原始容積,那請
問怎麼都更?再怎麼蓋就是9樓只夠原住戶
分回,無法往上蓋了啊
建商不能往上蓋,原住戶自己出錢重建,6-
9樓的住戶還要想辦法自己花錢做獎勵跟買
容移嗎?
所以實體看京華城有沒有達5樓標準
沒有就從保證金扣罰 那又怎會有圖利嫌疑
房子拆來依法只能回的基礎容,這個是絕對
的,但衍伸的問題就是已經用了容獎跟容移
的案子未來改建都更時窒礙難行
京華城算都更?
所以不適用都更的30% 要花錢買
那京華城有沒有花錢買容積率?
他就不是都更
都市計畫跟都更是兩種不同的企劃
報導感覺截頭截尾 怎麼說不適用 最後50%
所以說看起來是用買回 而不是中央獎勵30
如果中央獎勵30% 那內政部要不要出來背
不合都更規定,硬要偷用,就是圖利
30%移轉容積是京華城自己花錢買的
這案子關鍵在有人行賄,合法都變不合法
真用都更30% 要中央獎勵的 不查內政部?
先辦這個貪污案,已確定犯案後,
這個京華城,我看也會被檢討
行賄是有柯的鍋嗎? 你調查受賄的
調查有受賄嫌疑證據的人 不應用莫須有
莫須有的圖利抓政敵
客觀說都沒調查完你怎麼知道柯沒事
最後有人收錢這變不合法,就有圖利可能
北檢爭議就是行賄案沒證據強行連結圖利
金流查那麼久了 也沒查出什麼
隨便懷疑就可以隨便關人 跟共產黨依樣
但圖利20%程序上也沒有正式判決違法
在很多公文來看,一堆人都跟他說有問題
他確還一路簽下去,檢察官就抓這點
京華城沒停工也是因為北院沒有裁定違法
你也看了一堆公文?還是一堆截頭截尾文章
柯可以不懂專業,但法務部跟自己部下,
都反應問題,他其實有其他選擇
目前人家檢察官就是這樣主張,法官同意
我就問公文你看了? 公文說不行長官硬要?
ox邏輯死了,有人質疑=違法,那高端跟雞蛋
怎麼沒違法= =
這樣跟一審請回 因柯說相信專業不是矛盾
違法判定是行政法院的權責,沒有行政法院
北院就算做裁定,京華城可能還需要釋憲
裁判前就是沒有違法,刑法越界去判行政法
就已經很離譜了,還解讀錯誤560%是上限
高端跟雞蛋有找到收賄證據,那就違法
現在是辦柯圖利 又關收賄什麼事?? 收賄
公文看了嗎?違法在哪?媒體說的嗎?
的是議員欸
但高端跟雞蛋涉案人還沒羈押起來...
ox說得很好阿,沒調查完,不知道有沒有違法
,但先抓起來再調查?這樣叫程序正義喔?
以目前在新聞上公文揭露,裡頭有人反應
問題,議員質詢時不是也有提
會議討論有人說有問題很正常阿,但最後通過
,代表同意沒問題的人比較多阿,或者說最後
共識就是沒問題阿
柯圖利確實政治迫害程序上根本還沒輪到
我連社區大樓要裝個水龍頭,都有委員說有問
題了
說到議員 不說政治追殺 就問議員有沒有
然後,我就問啦!就算柯是最後大魔王,真白
手套,但整個都委會調查過了嗎?
可以直接打最後魔王喔?這不是開外掛是什麼
相關專業?
你到底哪裡聽不懂,有沒有違法是行政法院
說的算,不是誰誰誰說這個有問題,都委會
一群專業人士審議通過,市長沒有任何理由
去質疑下面的人,這是尊重專業,就連監察
院糾正都不代表違法,違法是所屬法院要去
判,不要再跳針了
然後綠色法官說560%是容積率上限,你確定這
個法官ok?
整體故事,我個人看法是這樣
柯解釋為什麼簽沒問題就無罪,
不都說圖利罪,到最後有罪機會不高,
我覺得金流沒問題,柯安全下樁機會很高
因為下面都委會說沒問題啊,我幹嘛不過?
?
現在的問題就在這,沒決定性證據,先抓再說
??確定這樣是我們要的司法?這樣叫無罪推
定?
青尿理解能力 別介意
綠色法官敢亂判可能是因為羈押庭的關係
推
一直推給都委會,講的好像就他們不會有問
題一樣。萬一裡面有對價關係呢?有被市長
要求通過呢
樓上這叫做沒犯罪嫌疑證據先抓去羈押
就是有嫌疑才羈押啊,有沒有犯罪不知道
,羈押又不是一定犯罪,正常就是這樣
假設今天這案子下面都通過了但柯偏
不蓋章,新聞標題就變成柯涉嫌索賄
那檢調要先有都委會成員當證人並說市長
施壓要過的證詞啊
推文還是在如果講有罪的情況啊
羈押需要嚴格的事證跟理由,不是我覺得你
怪怪,但證據還不夠所以先壓起來,第二庭
的法官連監察院糾正的560是基礎都誤解成上
羈押庭有這種有力證據有可能媒體都沒有
限,還不論他刑法越界去判行政法
報在那邊瞎扯數字嗎?
羈押有要件 1.有事實逃亡 2.有事實滅證
問題是要有證據吧 難道現在北檢沒
京華城才18年哪裡視用都更法?
證據 只有懷疑 就能先羈押人來調
查還不違反程序嗎
連犯罪證據都沒有哪來事實滅證逃亡?
連門票都沒有吵成麼吵,一堆法盲...
要件3.本刑最輕5年的 明顯不適用
有些推文說法真可怕,只要抓進去的人自己
不喜歡,懷疑他就可以抓,押人取供。退一
萬步說,如果重罪、懷疑就可以押,那檢察
官權利為免也太大,完全以前警總既視感
檢調有證據柯施壓都委第一個法官會說柯
沒參加也沒介入都委會的會議?那第一個
法官要不要先辦個瀆職來看看?
*未免
法盲氣噗噗耶 好像大聲就贏了一樣
如果是都委會裡有對價關係,那就跟應曉
薇一樣該抓那個收錢的都委去羈押好嗎,
這邏輯都不懂不知道是要來瞎扯啥的
準備打到自己人了 kmt
跟有心潑糞的法盲講再多也聽不懂
說有問題公文又不是講這20%獎勵
要押人的重點還是證據,至少要有嫌犯咬出
柯或找到明確犯罪證據之類的,現在全憑檢
察官想像和懷疑,就可以押?說穿了就是上
面說要押而已,不用為了押的人是柯而刻意
合理化檢察官和綠色法官行徑,當國家獨裁
化的推手
李述德當初在大巨蛋的會議上講市長指示
還被錄音這樣馬都全身而退了,現在連個
柯指示要給超過的證據都沒有就可以先關
再說,台灣的司法真是笑話
討論有疑慮是因為沒有先例,這是基於委
員法學知識不足產生的畏懼而不是針對
明知目前所做之事觸犯或違反某個法律
因此重點在有法律顧問替委員說明與背
書,這個角色就是都發局
檢察官不能因為好多委員感到害怕就覺得
有明知違法
現在連有沒有違法都還在爭論 卻認為柯幾
年前明知違法 是把柯當時空旅人嗎?
這篇留言好爽 打臉法盲 側翼 雙標仔
最可恨的是他們不是不知道
有質疑就違法不就是北檢的疑似辦案法嗎
怪了,最早的都委會不是說根本不適用都
更條例嗎?後來這些反對的委員一個個被
換掉,才變成後來那個通過840%的都委會
都計法允許自提獎勵 不就是放寬交換條件
持反對意見也就6個 都委有21個人好嗎
有人一直提都更啦 如果今天是用都更的條
就不是用都更辦法啊 都委會加連最多4年
例 早就跟高雄國賓一樣破千了 臺北市容積
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九條去看一下 103
年就有第九條了
如果少數反對就蓋案 不就出現程序違法
是違反那一條法律根本說不出來,XD
4年後不換委員才是違法好嗎
不要跟我說是違反圖利罪歐,我會笑死
違反哪一條法都不敢提 可憐哪北檢
反對的是多數還少數都不知道,委員是因
為任期到了而換還是上面直接撤換也不知
道,反正傳這些部分真實的消息來抹最好
用了
結論:小草每個都是專業大律師、法官
如果現在才判定違法那怎麼推定明知違法
哪裡可憐了 理由隨便掰羈押庭法官還
會幫你圓 超爽的
自創的容積獎勵??
不管政治立場如何 不要放棄思考
當然獨裁政府最喜歡不思考不爭辯的人民
我可不可以說法官圖利,他明知沒有違法卻
執意羈押,得利的是自己的仕途和民進黨的
執政優勢
560%是本應給的 20%容積獎勵是合法的
小草真是不專業,請專業的法官跟北檢說
法官都市計畫專業的;什麼二十幾人開會決
議都假的
小草說的就是對的
這是快樂的秘訣 懂嗎
如果北市法制局有提醒違法可能 為何阿伯
不要參考呢
垃圾民進黨羅織罪名關押政敵~真他媽獨裁
垃圾
我覺得不用探討合不合法,應該翻下一頁,
靶先畫好,柯p就是要進去關,理由多荒繆都
無所謂,事實就是被押了。接下來下一頁就
是盧媽看能不能當黨主席跟白有沒有辦法活
到2028跟盧媽的藍白合談條件。蔣公子確定
20%法院都沒判違法,何來已知違法圖利
出局,這個傻子,現在白確定不會取得政權
,這時打白不如接收白
刑事法院用圖利去判根本就是有問題
白黨太理想,要實現理想前,要先取得政權
,叫叫叫也不會改變什麽,看看老李,他才
想不被帶風向最有用的就是都審會議全看完
是實現理想的人,要先藏的深。
專案小組成員可是從來沒換過喔
今天就是要關你,一定羅織罪名,你看到現
在政黨輪替,第一件事就是打壓政敵,馬英
九一直被搞阿
20%還是行政法院要去判,不是刑事法院
所以這手法很粗糙,搭配媒體洗腦
抓不到金流,用圖利邏輯上根本是錯的
不用憤慨,外面一堆80%的低端,電視講啥他
們就信啥,風向早就變,要維持住20%的政治
能量,才有辦法談條件,幹只能期待2028國
民黨別再那麽蠢,萬一真的派蔣萬安,我就
只能恭喜賴清德
17年…為什麼市府堅持?原本認為早給夠多
了?
媒體名嘴用帶風向就可以定罪,太可怕了
沒打算搞懂 反正法院說有罪就有罪
還以為2024了政治會有什麽變,就老樣子,
你想做什麽,先上位再說
突破560後還一直加到840.. 也要看前面狀
都沒人可回答我 北市法制局已經提醒可能
有違法可能 為何阿伯執意要做呢 在法律這
況啊。
塊不就是要參考自家法律部門的意見嗎 不
然設法制局要幹嘛的
17年,監察院沒糾舉阿
20%獎勵內容是有條件,87億保證金
都市計畫法24條字面上看是受理土地關係
人的土開案,以前都更是 都市更新條例-
公部門就是那樣阿,只能用那種疑似
>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獎10綠建築/獎11智
慧建築;現台北市接受都計24->受理申請
->參考獎10/獎11...那當初立法都市更新
條例不就疊床架屋。
你說違法不準蓋,一定上行政法院打官司
不用翻,最後一定無罪,但那又怎樣?現在
就是媒體審判,後面還有一堆案子跟你玩,
台大醫師認證人一綠腦就殘
玩到最後全無罪都已經過2028,媒體每天洗
,洗到你破皮
圖利前提是已知違法,現在行政法院送了
推
媒體沒善盡社會責任,報導事實真相
一定無罪阿,幹討論那麽久,還要明知違法
,還要等行政法院,“明知”
行政法院也沒送,也沒裁定違法
還是少看三明治跟寶潔
提醒是林洲民說的吧?他是都發局,另外
他要關你,就是要關你,你不服可以怎樣,
他當初只是提醒有這可能還是認定這樣是
看都審會議就會覺得媒體在胡說八道…
外面80%的人說你有罪
圖利?別忘了他到2018還是支持柯的,直
到柯第二任拔掉他都發局長職位才翻臉
京華城2020年的,他早不在了
推
法官為什麼要說違什麼法令呢?現在是怎
林洲民的問題不就是已有成見就其他都無視
樣?審判了是不是
大巨蛋才會亂調程式參數導致跑不出東西
然後有都委反對的事要不要看看高端?當
初也有陳培哲這個審查委員反對,人家還
是中研院院士,被側翼圍剿後憤而辭去審
查委員的職位,那現在高端要不要比照辦
理?
其中因為都計法是大方向,區域重劃概念
他是綠的,而且不上大位,你是總統你會理
:重劃區,有規定10公頃面積,京華城go
高端?沒好處阿
ogle基地面積是16485平方公尺。這要專
家來解答如何辦到的。
法官根本沒寫20%違反哪條法令
將來就算無罪,推文那些垃圾也不會道歉
人家出來喊政治迫害不是沒道理
當年的都委有這種認定絕對違法到乾脆任
期還沒到也自己辭職不背書的嗎?
如果沒面積限制,那台北要都更元年了!
拿一個莫須有的罪讓你進去關押
下屬提醒可能違法或適法性可能有疑慮
,但長官最終給予批准。這跟明知違法
重點是圖利,有金錢往來
有什麼關聯?中文那麼難懂?
有收錢用貪污去辦沒話說
圖利根本不符合要件
有金錢往來就直接貪污了XD
蔣公子這次太出頭,想要獲得黨內老深藍,
就必須要打柯,但打柯,你總統大位就去吃
屎,像盧媽看的很早,現在店店準備黨主席
,一邊吸白的票
對,正常論述是違反xx法,因為有違法事
實,所以符合圖利要件云云,但這次沒說
違反哪個法條
而且都市計畫法應該是行政法院去判吧
怎麼會跑到刑事法院去判
這次白話的意思有人翻譯,先壓你,證據我
慢慢找
40趴才不管你有沒有違法,黨說違法就違
提醒可能違法,柯屁回應原則是公務員不
法,沒證據也是違法
坐牢,正常人解讀是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做
這就是司法迫害阿
,所以柯當然認為是合法
腦子進水的人,不知這種的嚴重性啊, 綠蟑想
一堆人看三明治被洗腦,真悲哀
辦誰就辦誰,無人可擋,找不到就是圖利啦
仔細看裁書,法官也不敢背20%是「
肯定違法」這件事
賴都是一樣手段啦,以前當行政院長,也
是先卡台大校長案再找理由說他違法之類
你比法官懂 笑死
先押再說,證據找不到才有延押藉口
只能說這個不是刑事法官業務阿
一案2+2,五案就幾個月了?
看他寫560%以上違法,就知道有問題
正解
這次看藍的吧,他們主軸該是要選擇重回政
權,還是消滅第三勢力。這可以看國民黨對
白的態度,目前可以吸收白的票就韓國瑜跟
盧秀燕
合法購買30%容積,就超過560%了
舉例來說:下屬提醒這個計畫可能會失
敗?長官最後批准執行。 這要不要也
硬凹「明知失敗」扔一意孤行?
如果審查會違法,不管給20%還是給1%都
這法官能信嗎? 真的笑死
是違法,跟是不是給200億一點關係都沒
有,而且多賣200億有扣掉為了增加20%所
付出的成本?法官可以這樣隨口亂寫數字
?
人家可是功在黨國呢!民進黨有這些人
靠就吃定所有的人了!
可能三明治忠實觀眾吧,真的會笑死
推
法官不是說給你聽,是說給80%的聽
柯圖利連蔣萬安都知道 嘻嘻
都委真正強烈反對的是曾光宗
任期2017.01.01-2020.12.31
儘管如此他的發言後面會議依然有被回覆
他說綠建築是應該的不該拿來爭取容積獎勵
回覆是台北自治條例只要求銀級
申請方做到鑽石級是遠超基本要求的
560%叫做法定容積率,還有獎勵容積跟移
轉容積,所以怎麼會說560%以上就是違法
,胡說八道
這是政治鬥爭,跟對岸紅衛兵一樣
談和過的本就非池中物^^
你不知道人一綠腦就殘?大法官門票耶
党說你圖利,就是圖利
之前市府說任期限三年也是事實
真相只有靠自己釐清,媒體不會說事實的
曾是反對綠建築不該被當獎勵而不是反對
整個容積獎勵吧?這樣拿他來打柯這次的
事也蠻好笑的
任期是四年啦,可續三次
一個國家靠媒體欺騙人民來統治
有執政團隊一定比其他人更懂?你確定?
已經不用爭合不合法,國昌也看見了,他現
在要想的是怎麽樣維持20%的政治能量
也是蠻悲哀的,媒體騙愈大反彈就愈大
又是那種三分真七分假的抹黑模式
依照邏輯,法官、檢察官、監察院一定比
你懂,但你還是在批評
我是覺得35歲以上的選票應該算穩定,35以
下的才是最難鞏固,要怎麽說服,才是民眾
黨現在要做的
推
我只聽國昌老師 拜託說服國昌老師說
一切合法 拜託去說服國昌老師
很多人都搞不懂羈押的要件耶,要有逃亡跟
滅證串證的疑慮...不是我懷疑你“有可能”
“未來”會犯罪,扣起來再查
都市計畫法24條那麼好用 到底吵什麼
法官不知道他違法那一條,你信喔笑死
國昌老師為什麼不講合法阿 裝傻嗎
去看看法官自己寫裁決書好嗎
看脈絡 原本工業用地 捐地30%改商業用地
已經給方便了 因為是台灣首例。容積給0.3
*560=392%。2011京華城想改建向市府爭取5
60沒過 轉向監察院。監院判560。然後後
來就依據560一直加上去了。不論如何市府
當然要考量該地區狀況 比較該區主要是住
三為主啊 生活環境和交通等影響等是否可
其實2020年先有研議專案小組 曾就是成員
配合?京華城本身可爭取自己利益 但也不
白仁德委員是研議專案小組召集人
能不超過整體利益太多。容積還是要有限
小組成員由招集人指定
白相對支持 但依舊指定曾為小組成員
其實看不出有什麼刻意硬推的成分在
研議時諮詢專家學者得知那邊是重要節點
對帶動都市繁榮會有幫助委員才得到共識
制的。內湖重劃區就是前車之鑑。
希望案件有比較好的發展方式來點亮城市
然後2021的都審專案小組 白&曾兩人非成員
真不知道還在抹什麼欸,黃國昌都要出來
宣講了還在瞎扯
拜託 叫黃國昌講京華城案完全合法
不用討論什麼明知 就合法要討論啥
他講得出來一定會笑死大家
下幹傻B鳥就下西下景 整天胡言亂語 笑
死
法律的神 大法官的法官 帶領小草電電
法院 法官 地檢署 監察院
現在的大法官就別說出來讓人笑了好嗎
誰屌什麼大法官 他們懂法嗎 國昌老師
說合法就夠了 快去教國昌老師這個合
中間還有一個679%,但一開始覺得是京華
法 他到底在想什麼 還搞不懂這合法喔
城訴訟策略,如果北市府一開始是提供56
0或392給法院判,並提供近年最新減容標
準,就不會有後續的事了。
會有後續的事 因為這個是個案開門
政治惡鬥 綠衛兵 各種製造惡鬥 今天晚上大
家站出來 為民主聲張
相同條件申請直接叫你回家看法條
容積獎勵多是是為了鼓勵都更 給予多一些
都更動力或是提供更多公共設施給地方使
用。而京華城的案例只是想賺更多。本身
建築很新又是經典設計只是經營不善。市
府有看出來才一開始沒給更多。
推
有問題就去告蔣圖利啊,不能只有柯坐牢
560%是基礎容積率 以上才是獎勵
按你邏輯你有比法官懂法律嗎
獎勵也不只有都更辦法
邏輯上就不可能達到「明知違法」
farmoos可以去看會議紀錄啊
其實他們討論了不少部分 包括樓地板面積
拉高容積率主要是為了讓樓地板面積計算後
跟過去執照容許的樓地板面積盡量持平
這獎勵容積有沒有違法要先由行政法院判
決,判決確定了這案是否牽涉到中央和地
現在違法不確定 證據沒有的情況押柯 北
方自治權限疑義,仍有繼續釋憲的空間
檢才是開先例 個案押人
一看就迫害阿
還行政法院判決勒 你哪個機關的?
對 你最懂
普通人都知道這案還要經歷這麼多波折才
會確定到底有沒有違法,但綠色法官就可
以直接心證確定柯明知違背法令?
第24條完全沒提到給容積獎勵
還在亂扯喔? 那市府不作為 檢調給我
沒有證據之前不要一直扯什麼行賄,笑死
去後面蹲 行政處分那麼大喔?
隨便拿一條法律來送容積獎勵沒圖利?
你哪個機關的 行政處分那麼大?等我想
柯為了解決這件事看到什麼都簽
機關跟申請人沒異議 就輪不到檢調查
怎感覺鳥仔根本沒在聽人講話 自顧自的
嘖嘖
跳針散播假訊息
到底哪個國家的行政處分這麼屌
錄音沒用啦,鏡週刊被錄音後還說只是吹
牛膨風,難道吹牛膨風有罪膩
20%開會同意才過章又是柯能主導?
柯真的過程碰都沒碰 就尊重專業判斷而已
其實彭真的很冤 看會議紀錄他根本沒問題
法院會判拆京華城嗎
超過560是否有罪還未定數.先押再說
白痴太多
你的理解能力比較差
真的都合法照規定來幹嘛行賄議員這麼多錢
先證明議員有去影響都審委員啊
以這次判決的結果,全台灣所有縣市首長應
該都是圖利
當初鑽石級建築連EE都蹭
現在可以抹成這樣真的…唉
找議員不一定是計畫內容問題
也可能是加速進程 不希望為黨而擋
但給議員錢跟柯圖利沒有看到任何關聯
檢察官、法官應該說清楚,違什麼法
賄賂議員強力監督本案和行政機關基於專
業做成的判斷是兩回事……
你哪個機關的?行政處分那麼屌約束檢
此篇正解 +1
此篇正解 +1
此篇正解 +1
調有沒有資格調查?
阿北都被壓進去還不知道違反什麼法
真的是政府的問題 賴公德出來道歉
很明顯不管怎樣就是要送進去關
推
綠畜大部分都低能兒
用圖利羈押只是為了調查收賄,柯周圍的
人收錢都罪證確鑿,並且應該有咬出柯
這篇推 認真分析解釋給傻鳥
藍議員叫做柯周圍的人? 應該有?
法治國家是隨便說說就把人捉進去?
跳跳跳的:本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
藍議員收錢 柯的人? 你知道你在說三小嗎
議會的議員耶
鍘草都是低能混蛋智障
55張搜索票 找不到可疑的金流 你憑甚麼
當黨意凌駕司法,就是要把人抓去關
羈押人 我覺得違法 我覺得圖利?
甚麼都你覺得 那還要法律幹嘛
法治國家羈押必須符合要件吧 又不是中共
監委糾正又回560% 所以北市府不做嗎
縣市首長裁量權中央上限20% 我訂作
業法令讓廠商拿到20%為何被視為違
法?其他廠商平均拿15%差別待遇所
以違法?鑽石級容積京華城也是要繳
交87億的押金,做不到不就拿這些錢
賠出來.如果做的到因為差別待遇所
以說柯文哲違法?
實質審查呢?
首長裁量權不能拿來當濫權的理由?
其實20%容積獎勵真的不多,都更最高50%
,危老基地大一點拿到40%也不難,我家
現在問題法官覺得圖利 但沒有圖利證據
之前100初頭坪就拿到39%了,今天有爭議
的不是拿這20%,是拿滿20%這之中有沒有
違法情事發生,因為有議員收賄,應該是
先從委員會開始調查才對,怎麼會沒金流
就押市長
推
另周瑜有逃亡之虞卻沒羈押 法官圖利嗎
濫什麼權啦北七蠢鳥XD沒有別的詞彙能用了
喔?市府跟人民都認為合法的行政處分你不
給才是濫權好嗎
此篇正解啊,別在被青鳥帶風向了
台北市政府當年的文件都是寫準用『都市更
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辦理。
帥
蔣市府上台後覺得有問題也可提,你不爽
也可提公益訴訟,濫權就用循正式途徑反
好像很多人不明白都市計畫不是只有都更
制,而不是逕由檢調濫權羈押取供
蠢鳥不意外
不枉當初投tmd,這個1.2倍原來是這樣用
一般人還請不到...
話說鹹魚是嫌什麼疑,半個鳥據都沒全憑
法官決定嗎?多少人出來頂說容積沒問題
了,所以是圖啥利?沒憑沒據就能雞鴨?
台北都都更元年再等等...
你跟塔綠斑講沒用啦,看看高端。講圖利
台灣廠商天經地義都沒事了XDDD
就是操弄司法政治迫害 賴近習 習近
平
推這篇
「準用」,係指就某一事項所為之規定,
上法院變內政部要回答立法初20%組成,
北市府要回答京華城裁量權是否特例
於性質不相牴觸之範圍內,適用於其他...
也就是在不計劃法20%上限 比照都更標準
這些狗東西不敢弄蔣 怕真的燒起來
裝睡的人叫不醒
評分 不用自設或新創標準評分
側翼就是一群低能啊幹智商超低
竊國人渣資進党 造謠人渣塔綠班
屋齡18年也可以都更哦
不是都更 按tmd解釋是 市府裁量權及通
過專家審查會後給予20%權重容積
樓上,都更跟危老不一樣,不看屋齡的
有什麼法條規定這都計法這20%的獎勵辦法
要怎麼給嗎?沒有的話京華城的規模用都
更獎勵辦法來給容積沒什麼問題吧,因為
根本不是都更 只要看完全案審理流程
比其他獎勵辦法是最嚴的,今天台北市如
根本不會搞錯這個基本事實
果自創其他獎勵辦法才有問題
那個20%也根本不是比照都更條例給的
委員是用類似精神去審申請方開的條件
中間打槍申請方的說辭好幾次 也拉高回饋
呵呵,好氣喔XD
真要說圖利,檢察院給560%法定容積才是
利益最大的
韭菜就繼續洗,加油
20%容積的保證金付8x億,自購30%容積+捐地
要付4x億,所以要怎麼圖利到200億請法官說
明
北院說560以上都是違法,這才是恐怖的地
方,法定容積、獎勵容積、移轉容積都搞
不清楚就可以押人
胡說八道= =
這篇整理一下轉寄給柯律師 一定抗告成功
因裁量權或誤用法令帶來的可能圖利問題
,對柯P可能沒差,對京華城天差地遠
明顯違法可以啊 那京華城立刻停工????
怎麼一邊不停 說還不確定違法 一邊又用確定
違法的樣子把人家抓去先關起來?有夠矛盾
傻鳥就這樣 整天一直來被打臉 有病一樣
綠牌法官根本裝瞎 商三560%為上限 之後
都是違法 笑慘
阿北獎勵容積20%沒違反上限被羈押。 78
危老超過上限30%多了6% 剪掉裝死喔何況
危老評定前1-2年暴增到達標沒貓膩?
嘿嘿
很想看搞到藍綠自己家後院炎上XDD
圖利可以沒金流真是笑話
沒有法源說你違法就可以抓人 不可怕嗎
以後要怎麼教育下一代 看到綠色閃遠一點
?
這篇整理一下轉寄給柯律師 一定抗告成功
垃圾憨鳥就是愚蠢才會信三民自鏡
這就叫莫須有,還看不懂嗎?
推
一堆低能綠衛兵在那邊談法規,會當綠共的本
來就低端
而且危老都委會都不用開會,繳保證金非
常容易就拿30%獎勵,連空地蓋房子都有容
積獎勵了,法官說超過560%都違法,真的
是笑話
京華城不是都更
白癡小草分不出來真的可悲
樓上還在都更,都更的話最高拿50%,真
的是可悲
一直要拉蔣萬安下水幹嘛 真無聊
公文:"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依據都更獎勵辦法給非都更20%獎勵
快點停工啊 違法的話
是不是停工不了啊?
北市府不知道怎麼叫停工嘛
準用都更辦法的是簽協議跟繳保證金流程
去看督審會議再來講啦整天斷章取義
監察院跟營建署都是民進黨的,可以
任意干涉地方,說你違法就違法
不管是參考或準用都更 都是配合蔡政
府的ESG獎勵 這樣違法 請半蔡ee
青鳥:另外的法官說不算啦
這法官是不是紀錄不良所以放棄了
只有黨跟黨媒說的才是真的
推
笑死 青鳥跟小草再那吵法律 老K再
那看戲 結果綠共跟本沒在管法律怎樣
81
首Po看到網友一直說北市府說容積合法 但是查了一下北市府新聞稿 「市府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 尊重法院判定結果」1
人家說的是2024/1/24北市府新聞稿,說北市認為合法。 結果你拿2024/9/5新聞稿來說嘴? 至於北市府可不可以今年一月認為合法, 九月認為不合法? 當然可以!4
這事情本來就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討論 監察院糾舉根本是大烏龍 把560%中央母法當為上限 按照這說法地方自治法裁量權 公認的遊戲規則都要砍掉重練了...7
問一下 為什麼都委會前都要加專業? 先不說外聘委員都不具備法學專業 還有兩個民間熱心人士 市府自身法務局都沒一個代表進都委會了66
這就是這個案子目前好笑的地方了 案子本身程序合法嗎? 合法。 那案子本身有沒有可能有異常的不當交易, 或者違反建築或公共安全等法規?33
讓我來嚐試回答這問題 北市府的新聞稿寫得很巧妙,想當然是出自法務之手 這牽涉到行政法裡面的:1) 不確定法律概念;2)判斷餘地;這二個基本原則的應用 上面的概念對行政法院法官是基本功,但民刑庭法官就不見得,因為就不是他們的專業,就好像同樣是醫師,皮膚科醫師不懂胸腔外科在幹嘛一樣,更何況這也不是刑事庭的職掌。 對於判斷餘地,實務上常採納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64號判決見解:「按人民對行政機關根據不確定法律概念所作成之行政決定,提起行政爭訟時,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訴訟權之精神,行政法院原則上應對該行政決定之合法性,為全面之審查。僅對於具有高度屬人性之評定(如國家考試評分、學生之品行考核、學業評量、教師升等前之學術能力評量等)、高度科技性之判斷(如與環保、醫藥、電機有關之風險效率預估或價值取捨)、計畫性政策之決定及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則基於尊重其不可替代性、專業性及法律授權之專屬性,而承認行政機關就此等事爆
這裡分成程序違法部分、還有實體濫用部分 包括:1.行政機關所為之判斷,是否出於 : 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2.法律概念涉及事實關係時,其涵攝有無明顯錯誤。3. : 對法律概念之解釋有無明顯違背解釋法則或牴觸既存之上位規範。 這裡的3.牴觸上位規範就是實體違法部分,今天京華城案件最大的爭議就是「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到底有沒有牴觸「都市計畫法」,所以北市府對於此實體部分認定,目前就是尊重法院有關適法性的見解。X
所以北市府已經清楚地表明目前綠色執政的司法獨裁現狀。 用高虹安的論文是否涉及抄襲的案例,就可以理解目前綠色執政的法治準則。 指導教授說論文沒有涉及抄襲,這只是在學位審查的「程序」上合法, 並不表示論文與學位的「實體」合法,綠色的法官擁有的心證說有抄襲就有抄襲。 包龍星沒有強姦一頭母豬只是在「程序」上沒有強姦母豬的事實,9
還有傻鳥連840 怎麼來的都不知道 只能說綠懶叫真香 媒體狂舔 幸好現在短視頻很發達 連老人都會用 柯柯 怕傻鳥沒耐性 我盡量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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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京華城案扯出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高市週末冒出這麼大一件事, 認真查了一下840%的法源。 這邊有篇文講得很長很清楚: 簡要來說:67
[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新聞摘錄: 2018年,柯市府依循監察院的審核意見,釐正京華城基地的法定容積率為560%。 2020年,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自提申請容積獎勵,以韌性城 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項貢獻,經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可,合計 多獲得20%的容積獎勵;至於30%的容積移轉,則是花費44億元購入。換句話說,京華城60
[討論]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認為840%合法?都發局今年一月發了個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 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 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14
Re: [問卦] 都市計畫法24條 到底能不能增加獎勵容積北市法務局在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指出 依照「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 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感覺就是不行,其實這次京華城案很多地方可能還有隱情 從一開始就很多人擋,監察院也寫明了就560%23
Re: [新聞]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17:00提抗告 高院圖利罪成案條件 1.明知違背法令 2.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3.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 1.「明知」係指公務員有圖私人不法利益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而言。如因疏失違背法令或24
[討論] 蔣萬安 於5月新聞說 絕不再發生看到板上有人貼新聞 標題是: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看了標題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18
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依照都市計畫法, 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 都市計畫委員會(不是都發局)是審議機構, 不是主管機構 而圖利罪的要件, 是明知違背法令, 而不是使用違法法令的手段 所以 1. 市長形成圖利的手段, 是他蓋章決行就已經形成了, 不需要你講的那三點16
[討論] 蔣市府背書京華城容積符合法令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年1月24日的新聞稿: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不當參採「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 糾正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
爆
Re: [新聞] 為愛赴緬做詐騙!靜宜女大生近期有望回台爆
[問卦] 人資:「上班偷錄音違反職場倫理」爆
[問卦] 綠同事:第一次有人死掉鬧這麼大91
[問卦] 今年2024代表詞要選什麼?爆
[問卦] 被整層公寓的居民硬逼著搬走52
[問卦] 對工作單位充滿感謝,然後在單位上吊?46
[問卦] 謝宜容下屬10分鐘不回line就開罵 結果自71
Re: [新聞] 通知參加考績會「不讀不回」 謝宜容已與41
[問卦] 為啥很多女主管都喜歡緊迫釘人?39
[問卦] 為啥國際上泰國比台灣還有名31
[問卦] 加蛋加15元已經是常態了嗎?24
[問卦] 烏克蘭的兩年戰事,給台灣的啟發?68
[問卦] 婚姻板在吵外派那篇 是謝宜容翻版嗎?28
[問卦] 女上司未婚?已婚?哪一種更可怕?23
[問卦] 怕被霸凌要拜什麼神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20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18
[問卦] 洲際彈道飛彈很強嗎?43
[問卦]普丁發表緊急談話17
[問卦] 涮乃葉要怎麼吃才可以吃讓到老闆哭出來19
[問卦] 操作股票 賺了3塊 中午能加什麼菜15
[問卦] 稱胚胎、胎兒為寄生蟲的LGBTQ是卵生嗎?23
Re: [新聞] 北市今開拆「和平新生天橋」!簡舒培:不13
[問卦] 為何這次義憤填膺12
[問卦] 新北沒人為霸凌案負責?10
[問卦] 有沒有週五絲襪日的八卦?22
[問卦] 謝宜容這種公主是不是一輩子沒低過頭9
[問卦] 為什麼謝宜容還可以撐在那邊?11
[問卦] 老遊民生命力怎麼這麼強?7
Re: [新聞] 勞動部霸凌案 死者母淚崩「我可憐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