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沈伯洋以釋字729打臉藍白兩黨
※ 引述《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不是阿所以不能調閱偵查中的卷宗
: : 阿所以證據都在檢調手上了
: : 檢調手上的資料就不能調閱你要跟行政機關調閱啥?
: : 所以你成立調查小組要幹嘛?
: : 證據不能看啥都沒有你要調查啥?
: : 不就是民眾黨在做秀
: : 話說你是不是偷換概念阿
: : 覺得透過行政機關就可以調閱檢調手上的資料啊?
: : 行政機關交出的東西都算卷證不是嗎?
: : 所以你在證明他們成立這調查小組要嗎做秀
: : 要麻兩個讀法律系的是法盲選一個吧
: : 反正民眾黨讀法律系一直提違憲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 : 還法律系笑死
: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 不是立委強制調閱,行政機關就一定會給!
: 過去四年,就有很多案子,只要行政機關不給,很多資料就是調閱不出來!
: 在釋字第585號文中解釋道,『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 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 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
: 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 現在就是訂專法,讓立委不用針對個案再設立專法來行使調查權!
: 而是當朝野遭遇個案時,有必要施行國會調查時,得依專法開啟國會調查。
: 當時的三一九,就是針對個案特別立法,讓國會行使真相調查之權責。
: 所以請問,當時三一九真調委員會有違憲嗎?
吵吵吵去跟大法官吵
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199293
大法官會議說,真調會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前段、第五項後段、第二、三、四、六、七、八、九項及第十三條全部條項因逾越憲法、立法院調查權權限,應屬違憲。
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表示,即真調會行使的權力屬憲政中的「立法權」範圍,真調會行使權力相當於立法院行使調查權的特別委員會,將原先真調會調查權力做出一部份限制,使真調會運作不能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大法官解釋指出,上述條文雖不違憲,但為使真調會符合立院調查權的性質,真調會委員的任命,改成「須經立法院院會決議,並由立法院長為之」
所以你到底看不看的懂中文字~看的懂嗎?
還有我的原文那一句說成立調查小組是違憲的
看不懂中文又自己腦補
要不要去跟大法官吵一下
黃國昌的粉絲都這樣的嗎
超越法律超越大法官自己腦補說我說成立調查小組違憲?
我快要笑死~我說的是他們成立調查小組是做秀~自己腦補我說他違憲
還要被大法官說真調會有違憲的地方~還被限制權力
--
康乃爾大學 法學博士 會不懂憲法?
一樓,錯就是錯,文憑能保證人生100%正
確嗎
博士也會加入紫衣神教 不奇怪也不意外
畢竟柯黨是信仰
原來是舉球手來者,連爺爺也會上ptt啊
黃國昌的專業是民訴 他可能真的不懂憲法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及能否「急速處分」釋憲案,司法院大法
官會議昨天做出釋字五八五號解釋文,其中
有關真調會委員的任命、委員的任期、真調
會的預算、真調會借調檢察官等條文雖不違
憲,但被大法官大幅限縮權限。而「急速處
分」釋憲案則被駁回。
這裡就是涉及借調檢察官的條文丫!標題就告
訴你,不違憲但是限縮部份權力!你還真會超
譯!
你不會看中文字嗎
第八條是再說調查權的
第十三條再說起訴的
你是不是真的看不懂中文字
"不違憲部分"
你看不懂中文字嗎
"不違憲部分"不就告訴你有部分違憲
你是不是真的看不懂中文字
你真的很會超釋把"不違憲部分"看成全部
不違憲~厲害的超釋加看不懂中文
八、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條例公布
之日,各機關所辦理專屬本會管轄案件,應
即檢齊全部案卷及證物移交本會」、同條第
四項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
法、營業秘密法、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規
定之限制。受請求之機關、團體或人員不得
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
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同條第
六項規定「本會或本會委員行使職權,得指
定事項,要求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出說
明或提供協助。受請求者不得以涉及國家機
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
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其中關於專
屬管轄、移交卷證與涉及國家機關獨立行使
職權而受憲法保障者之部分,有違權力分立
與制衡原則,並逾越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行使
之範圍。
你看不懂中文字嗎
搞懂再來談
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
還看不懂自己打的中字~你問的叫真調會有
你要不要看清楚裡面講內容!
違憲嗎
你是不是看不懂你打的中文字
所以請問,當時三一九真調委員會有違憲
這你問的
還有真調會這樣的東西要須經立法院院會決
議,並由立法院長為之
部份違憲被你講的全部違憲?
誰跟你說全部違憲
你看不懂中文字嗎
他有違憲的地方
你自己腦補成全部違憲?
他有違憲的條例就被終止失效丫,那他本身
違憲嗎?
把"不違憲部分"腦補成全部不違憲 把他有
違憲的地方腦補成全部危險 把成立調查小
組做秀腦補成成立調查小組違憲~一個腦補
大師
你自己看一下你貼的
也一樣在特定期間運作丫?
你自己貼的633號再說其中幾條
沒有說全部
又自己腦補嗎
笑死人了,有人像你這樣解讀人家的文章的?
我一開始就問真像調查委員會有違憲嗎?就是
以組織來看,大法官只針對他的職權部份和
借調檢察官及相關條文進行釋憲。還有釋憲
中就說真調會這種東西要經立法院會決議,
共由立院院長為之。
所以有沒有違憲的地方嗎
所以這句話有沒有錯嗎
笑死人
硬要凹
從有沒有全部違憲~到又要扯到別的地方去
有你這樣塞人家的話,他就部份違憲丫!那請
他就有違憲的地方
問真相調查委員會違憲嗎?
自己打的字自己在自我超釋嗎
他就有違憲的地方阿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丫!
你看不懂內文嗎
有違憲的地方阿
你是不是看不懂內文
看不懂中文
問這樣多回答你了一直問~接受不了答案就
不要問了
內文都明明白白告訴你他有違憲的地方還一
直問笑死
一、真調會之組織
3
1、真調會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未逾越本院
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
4
真調會乃立法院為查明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平息選舉爭議、安定政局之特殊例外
需要,依特別法委任非立法委員之專業公正
人士所組成,協助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暫時
性特別委員會。真調會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
定「本會處理有關本條例事務所為之處分,
得以本會名義行之,本會並有起訴及應訴之
當事人能力」,係立法院設置真調會之特殊
需要所為之例外設計,尚未逾越本院釋字第
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
5
2、真調會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關於調用行政
機關人員部分規定,與憲法尚無牴觸;同條
第三項規定,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6
真調會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本會
召集委員得聘請顧問三人至五人,並得指派
、調用或以契約進用適當人員兼充協同調查
人員」,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八條、第
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進用人員之規定,其
中關於調用行政機關人員部分規定,不生牴
觸憲法問題。惟真調會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
規定:「前項調用人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即真調會召集委員如調用行政機關之適
當人員兼充協同調查人員者,行政機關不得
拒絕。然查真調會為隸屬立法院下行使調查
權之暫時性特別委員會,其調用行政機關之
適當人員兼充協同調查人員固無不合。惟基
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尊重行政機關及
被調用人員,上開調用應經被調用人員及其
所屬行政機關之同意,業經本院釋字第五八
五號解釋在案。前述同條第三項有關調用行
政機關之適當人員,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之規
定,與上開意旨不符。
7
3、真調會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與憲法尚
無不符
8
真調會委員係由立法院依據真調會條例
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推薦及聘任,受
立法院之委任,就三一九槍擊事件發生前、
後其事件本身或衍生之相關事項予以調查,
以查明主導人及有關人員之動機、目的、事
實經過及其影響等之真相(同條例第七條參
照)。基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原則,立法
院就其行使調查權之成效,自應擔負政治責
任,並就其有無濫用權限,受民意之監督,
是立法院負有指揮監督真調會委員之職責,
對於不適任之委員自得經院會決議後予以免
職。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本會委
員喪失行為能力或違反法令者,得經立法院
決議,予以除名。」俾立法院執行其指揮監
督真調會委員職務之職責,合於上開意旨。
又真調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公正行
使職權(同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參照)。倘其
第十三條
你不會看嗎
違反法令之行為,影響執行職務之公正性或
適任性,立法院本於指揮監督之職權,經院
會決議該委員已不適任而予以除名,其涵義
於個案中並非不能依據社會通念等加以認定
及判斷,並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符合本
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意旨,與法律明確性
去找一下第十三條沒違憲
原則尚無不合。
9
4、真調會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於符合預算法
令規定之情形下,不生違憲問題
10
真調會為隸屬於立法院下行使調查權之
暫時性特別委員會,其所需經費自應由立法
院編列預算支應。惟遇事實需要而合於預算
法令規定之情形者,自得依法動支第二預備
金,並未侵害行政權,業經本院釋字第五八
五號解釋闡釋在案。本於上述相同意旨,真
調會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本會所需
經費由立法院預算支應。必要時由行政院第
二預備金項下支應,行政院不得拒絕。」於
符合預算法令規定之情形下,亦不生違憲問
題。
你貼這樣多要幹嘛
他光第十三條就違憲了
不要不看內容自己腦補好嗎
對一下內文好嗎
拜託
笑死人了,你不看憲法法庭怎麼判?
第十三條阿
快去找他判沒有違憲的
拜託阿
還有第八條第七項阿
一、真調會之組織
1、真調會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未逾越本院
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
真調會乃立法院為查明三一九槍擊事件
真相,平息選舉爭議、安定政局之特殊例外
需要,依特別法委任非立法委員之專業公正
人士所組成,協助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暫時
性特別委員會。真調會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
定「本會處理有關本條例事務所為之處分,
得以本會名義行之,本會並有起訴及應訴之
當事人能力」,係立法院設置真調會之特殊
需要所為之例外設計,尚未逾越本院釋字第
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
快點阿
找一下第十三條
還有第八條第七項
你自己快去看憲法法庭怎麼判丫!
他只說部分沒有違憲
並沒有說全部推翻前面的判決喔
你自己快去看看好嗎
還有我貼的叫第八條跟第十三條
現在是在問你真相調查委員會有沒有違憲
你在腦補啥
有阿
你看不懂內文嗎
現在是在告訴你憲法法庭的判決
光第十三條就違憲
你還問
笑死
係立法院設置真調會之特殊需要所為之例外
你先去找一個憲法法庭判說第十三條沒有違
憲的
判立出來好嗎
你是不是看不懂你貼的東西
他只告訴你其中幾條沒有違憲
係立法院設置真調會之特殊需要所為之例外
設計,尚未逾越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
意旨。
不是說全部沒有
懂嗎
真調組就是有地方違憲
懂嗎
還是你看不懂你問的東西
笑死
講不聽是不是,我問的是真相調查委員會有
有沒有違憲!
你一直問我我就會一直告訴你他以地方違憲
有
有
有
要說幾次
現在憲法法庭就是告訴你!
他就有部分在違憲
要說幾次
係立法院設置真調會之特殊需要所為之例外
設計,尚未逾越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之
意旨。
憲法法庭也告訴你
他設計的有部分違憲
你阿呆
只看到你想看的東西?
笑死
所以第十三條是不是真調會設計的
是不是嗎
他是不是違憲嗎
是不是
就是有
本身就組織沒有逾越釋585號解釋的意旨
他設計的地方就是有違憲的地方
你在吵都一樣
他就有設計的地方被判違憲
你先去找第十三條他沒違憲的判決出來再說
你是看不懂憲法法庭的理由書內容?
你先去找第十三條他沒違憲的判決出來再說
你是不是看不懂你打的中文
所以請問,當時三一九真調委員會有違憲嗎
你問的
自己面對
笑死人了,我現在是拿憲法法庭理由文給你
看好嗎?
笑死人我也拿大法官跟你說他第十三條有違
憲阿
你看好嗎
順便看你的問題好嗎
你在笑你自己嗎
所以請問,當時三一九真調委員會有違憲嗎
去笑你自己吧
信心滿滿打一堆
我就問一句,為什麼違憲還可以設立!
憲法法庭就是告訴你了,關於部份條在公佈
後就終止失效了,那後續行使的調查權有沒
沒有違憲?
是設立後被判違憲好嗎
你到底要問啥
難道他設立前先去釋憲哩
問一堆問題一直被打臉不煩嗎
難道你犯法之後會說~犯法了怎會去做這個
怪問題嗎
還有後續調查權第八條第七項可是違憲的喔
有點好笑 有小丑出來丟人現眼
又潑糞黃國昌粉了,難道妳是
塔綠班高端哥布林側翼害命雙標詐騙潑糞仔
?
全文錯誤,民進黨就成立過多次立院
調閱小組 哪來違憲
哭哭
不要急 等三讀再來吵
綠畜一直鬼扯還在說別人玩文字遊戲 自己
玩的可勤的呢
靠兩個人吵了快300樓是怎樣
大法官早就有顏色了...還大法官...
綠畜自己愛吃屎就算了還到處潑 真噁
還扯大法官有顏色 人家通過同婚 是彩
色的啦
叫行政官員進國會不要說謊真難啊
40
首Po如題 沈伯洋Threads 藍白兩黨對於海巡執法一事 說要成立調閱專案小組X
到底是誰被釋字729打臉? 用膝蓋想都知道 那時候是馬英九執政 大法官都是馬英九的人馬 檢察總長黃世銘在立法院答詢時曾保證,除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外,未在「一○○年度特8
其實94要客訴苗博雅也正在談這件事 苗博雅: 「國會有調閱權,但不是漫無邊際,所以 才會有偵查不公開這個規定,就是避免有5
國昌老師可是康乃爾法學博士 中研院研究員 沈不過就是台北野雞大學的學匠 靠著顏色對了 這幾年曝光度聲量很高而已2
不是阿所以不能調閱偵查中的卷宗 阿所以證據都在檢調手上了 檢調手上的資料就不能調閱你要跟行政機關調閱啥? 所以你成立調查小組要幹嘛? 證據不能看啥都沒有你要調查啥?X
釋字729是說立院不可對司法機關調閱偵查中的卷宗 但現在成立調閱小組是向行政機關調閱 行政機關,行政機關,行政機關 不是司法機關 聽說這是塔綠畜推崇的法律權威5
好奇問一下 為何要成立一個 向行政機關調閱資料的專案小組 立委直接叫行政機關來備詢不就好了嗎 感覺成立這個有點多此一舉@@3
我覺得民進黨真的很搞笑! 這個沈伯洋也是在污辱自己的專業 調閱小組這組織之前都是遇到事情後才經協商通過相關的運作要點才運作 要調閱的對象自然也可以在運作要點內載明 就像疫苗採購跟張天欽東廠案都有說就是向相關的機關調閱資料
31
[情報]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勞基法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25
[閒聊]「法條不是烈空坐神獸」!台灣大法官《寶「法條不是烈空坐神獸」!台灣大法官《寶可夢》解釋違憲 卻讓律師看不懂 不少人都清楚在台灣法律中,經常會使用許多現代用語少見的詞彙,導致人們經常看不懂 一些判決書或是司法機關內的文書內容,只有法官或是律師等人能夠清楚看懂。然而一位 以漫畫形式分享個人律師見聞的創作者「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就分享了一個大法官11
Re: [新聞] 女性禁入祭祀公業是否違憲? 大法官對外限男性的 有利可圖的 就會開始吵是否違憲 例如 祭祀公業 限男性 無利可圖的 屎缺 例如 義務役 軍事訓練役5
[問卦] 大法官敢說iwin不違憲嗎?美國在2000年的時候,也有類似iwin的法律,最後被判違憲。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提出來的立委,不知道是哪來的野雞學者,唸書唸到提出這種違反言論自由的法案,不說我 還以為是留學中國的學者,真是丟臉。5
[請益] 釋字371釋字371摘錄: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 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
29
[黑特] 勞動部被新北勞檢處勞檢恐罰100萬23
[討論] zeuswell深夜跟板友道歉18
[討論] jacklyl 深夜跟政黑板友道歉19
[黑特] 我幹你娘勞動部:通靈內容為家屬轉述55
Re: [新聞] 謝宜容是菊系人馬?許銘春否認:當時往上18
[黑特] 林淑芬:署長跟次長都是謝的靠山23
[討論] 某群人是不是已經沒有良心道德了?8
[討論] 公務員霸凌公務員 到底跟民進黨有什麼關10
[討論] 珠海汽車撞人傳3死 本日獻忠任務(1/1)10
[討論] 台灣的勞動環境有需要全面檢討吧?8
[討論] 這件憾事會影響到賴清德的執政聲望嗎?7
[討論] 家屬:政府太過分 賴政府:家屬想低調14
Re: [討論] 黃國昌的「不會去渲染」是什麼意思?8
[黑特] 講到陳啟昱我就賭爛7
[討論] 結果謝宜容又幫民進黨加分了?7
Re: [討論] 家屬:政府太過分 賴政府:家屬想低調8
[討論] 這星期是政黑最黑暗的一星期嗎?3
[討論] 為什麼謝宜容只騙得到黃國昌騙不到李宇翔6
Re: [新聞] 堅持中華民族立場 朱立倫喊話賴清德:「7
[黑特] 謝是不是在攢大招?5
[黑特] shirman深夜悔過書16
[討論] 謝宜容疑似出國!?7
[討論] 勞動部案只有一個綠議員在處理4
Re: [黑特] 台中76小時意外死6人 藍白畜嘞?7
[討論] 川普與習近平的私人關係感覺不錯2
[討論] 謝宜容有鍾東錦跟蕭景田可惡嗎?6
[討論] 是說民進黨到底希不希望謝宜容出來?4
[黑特] 柯文哲至少不會霸凌下屬,這是優點!4
[討論] 如果謝宜容突喊「抗中保台」有用嗎?35
[討論] 這次會流失多少青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