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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作者
jump2j
(Lockel)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10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警告:

受大專以上教育者,閱讀noway之文章,恐產生大腦組織受損、閱讀理解能力下降、智
力下降等永久性副作用,請自行斟酌是否閱讀。

如閱讀後產生上述症狀,本人不負法律責任。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謊言就是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啊 = =
: 小j我說過很多次了
: 你掉掉書袋就好不要講太多論述很醜
: 「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基本上是對的
: 只是必須要「主席同意」為前提
: 今天一件事在有前提的情況下是可行的
: 你可以解讀成這件事不可行?
: 你這破邏輯好意思整天拿自己是法律人來說嘴喔ㄏㄏ
: 別鬧啦老哥

我們就不討論主席作為高度政治性的政治人物,能不能公正行使同意權的問題

雖說這點沒什麼好狡辯的,台灣的立委素質如何,你知我知,但沒關係

就單純照你的文字遊戲來玩

按照法條(立職59-4)「經過主席同意,得由律師在場協助」,可以推敲出兩種情境:

a. 主席同意→可以請律師

b. 未經主席同意→不能請律師

-

但黃國昌在憲法法庭上是這麼說的嗎?

他的原話是:「到立法院來的聽證會,他是證人的身分......他可以帶律師」

黃並沒有附加任何條件,其言論所勾勒出的場景是:可以帶律師

這跟法條就完全不一樣了,法條分成a. b. 兩種情境,黃的言論卻完全不加區分

-

同樣的邏輯,今天我說

「你這篇文是篇邏輯嚴謹的好文」,跟

「對那些不學無術的智障來說,你這篇文是篇邏輯嚴謹的好文」

語意一樣嗎?

不一樣嘛。前提條件不一樣,後面的味道就完全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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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黃國昌有沒有說謊?

廢話當然有,他說的話,跟實際的條文不一樣,那就是說謊。

真的是,沒有知識儲備就算了,連這麼簡單的文字遊戲都玩不好。

我要是你媽都覺得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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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70.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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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tter 07/18 18:25他們就國蔥半套啊 我都懷疑是國蔥的分身了

照他的奇葩邏輯 我說他這篇文對智障而言,是偏通俗好懂得好文 他大概會覺得我在讚美他XD 因為照他的邏輯,有沒有前提條件,語意都是一樣的

t21 07/18 18:36一堆低能智障綠狗又要來集合了

nsk 07/18 18:42他只是故意還是無意省略(要主席同意)那段

nsk 07/18 18:42文字

fdtu0928 07/18 18:43槓精被打臉,不敢出聲

KingKingCold 07/18 18:43我覺得他的論述越來越走鐘

KingKingCold 07/18 18:44現在竟然連"經主席同意"這條但書 這

KingKingCold 07/18 18:45條明顯讓他論述自相矛盾的但書 都拿

KingKingCold 07/18 18:45來用 他還以為這條但書是支持他論述

KingKingCold 07/18 18:45的 太扯了 這是昌又贏 昌贏兩次的概

KingKingCold 07/18 18:45念嗎?

他就理虧愛硬扯 不狠狠電爆他,他就不學乖的那種

Tigerman001 07/18 19:02重點是,主席同意的標準是什麼?主席

Tigerman001 07/18 19:02有通過任何考核嗎?

Tigerman001 07/18 19:03反正就是看主席看奇檬子,這不就是

Tigerman001 07/18 19:03等於不行的意思?

tomandnico 07/18 19:12主席就是傅崑其900吳宗憲麥玉珍之類

tomandnico 07/18 19:12的決定啊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7/18/2024 2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