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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裡的謊言作者
no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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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謊言就是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啊 = =

小j我說過很多次了

你掉掉書袋就好不要講太多論述很醜

「黃國昌說聽證會證人可以請律師」基本上是對的

只是必須要「主席同意」為前提

今天一件事在有前提的情況下是可行的

你可以解讀成這件事不可行?

你這破邏輯好意思整天拿自己是法律人來說嘴喔ㄏㄏ

別鬧啦老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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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6.3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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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883050 07/18 16:56黃國昌説不行喔

你只要努力就會成功=你不會成功 笑死這什麼破腦邏輯

ms883050 07/18 16:58黃國昌今(24)日表示,當事人跟證人分

ms883050 07/18 16:58不清楚嗎?在訴訟法上,當事人可以協同

ms883050 07/18 16:58律師到場,證人沒有協同律師到場的權利

ms883050 07/18 16:58

xox5678 07/18 17:00塔綠斑不敢正面辯論 笑死

ms883050 07/18 17:00你要怎麼護呢?

要護什麼 聽證會現實上就不是法庭訴訟 所以才有「主席同意」始得律師陪同 你分不出差異? 而且這跟我講的邏輯問題有什麼關係? A在滿足B的情況下可以C 你的結論卻是A不可行C?

Fanling 07/18 17:06啥?還要主席同意?看到藍白毫無下限的

Fanling 07/18 17:06作為,還妄想主席同意

Tigerman001 07/18 17:16要主席同意,不就是不行的意思?

Tigerman001 07/18 17:18要條件的設定,基本上就是不行的意

Tigerman001 07/18 17:18思。什麼都是主席認定,你以為你是

Tigerman001 07/18 17:18誰啊!

今天妹子跟你說 你戴套我們就來幹 你覺得妹子意思是不給你幹 活該你單身 腦袋是除了1跟2之外放不下其他東西了嗎容量這麼小的嗎ㄏㄏㄏ

Tigerman001 07/18 17:19主席憑什麼不准律師陪同?主席可能是

Tigerman001 07/18 17:19 大餅耶

ms883050 07/18 17:24所以黃國昌説證人可以請律師是謊言啊

ms883050 07/18 17:24哪裡對?他自己就說不能請阿。

人家講聽證會你講法庭訴訟 人家講法庭訴訟的時候你又講聽證會 張飛打岳飛怎麼輸?

ketter 07/18 17:25可憐 還在狡辯

tomet 07/18 17:26主席不同意可不可以請?不要老是覺得找到

那主席同意可不可以請?

tomet 07/18 17:26一個自己有辦法詭辯的點就跑出來

tomet 07/18 17:26蔥粉都沒腦袋比較好的嗎?

你可以試著有理有據地反駁 基本邏輯而已 不過以你智商看起來應該很難就是了

ms883050 07/18 17:29所以他的說法就是謊言,因為能不能請由

ms883050 07/18 17:29主席決定。

ms883050 07/18 17:31這是國昌在談受調查人的角色,哪裡張飛

ms883050 07/18 17:31打岳飛。

ms883050 07/18 17:32黃國昌說,50-2條規定,有兩種人,一種

ms883050 07/18 17:32是調查的人,一種是詢問的人。必要時,

ms883050 07/18 17:32就是「你如果接受調查的人,你不是以證

ms883050 07/18 17:32人的身份到場的話,他當然就可以協同律

ms883050 07/18 17:32師到場。

ms883050 07/18 17:34所以國昌主張調查時證人不能請律師,他

ms883050 07/18 17:34現在又說證人可以請律師,不就是在騙。

ms883050 07/18 17:36你還要怎麼護?

廢話因為你預設主席會打槍 你的說法唯一成真的可能就是法案如果通過 然後實務上中華民國滅亡之前沒有一個主席允許證人請律師陪同 但即便在這麼嚴苛的狀況之下 邏輯上「證人可以請律師陪同」這句話仍然是對的 你就知道你這論述有多可笑了

IIIIII122 07/18 17:39黃國昌講一堆屁話 有些頭腦不清楚的會

IIIIII122 07/18 17:39信 還好看民調大多數人腦子清楚

結果你們連個像樣的論述都端不出來 嘛 反正腦袋是你自己的 為自己的智商負責囉

liuyc888 07/18 17:46所以就黃國昌同意發套子 你到才請律師

liuyc888 07/18 17:47黃不給套子 你就不夠資格

這就對了嘛 所有的東西瞎機巴混在一起講才是我最愛的塔塔風格 今天只有一種可能發生的時候你才可以說國蔥說謊 就是國蔥說「即使主席同意證人也不能請律師陪同」 但他就沒有否定但書 懂?

ms883050 07/18 17:55這是黃國昌的說法喔

ms883050 07/18 18:08笑死,又在詭辯了!

說得好像你有能力辯一樣ㄏ 抱歉啊看到反智言論一個膝反射巴掌就下去了 下手不知輕重是我的老毛病

ms883050 07/18 18:21所以黃國昌自己都不知道受調查人到底是

ms883050 07/18 18:21證人還是被告,能不能請證人,得證違反

ms883050 07/18 18:21法律明確性,有違憲之虞。

ms883050 07/18 18:24嗯嗯你好棒,快去跟黃國昌較量,誰比較

ms883050 07/18 18:24會詭辯。

嗎呀還在法律明確性都餿掉啦

※ 編輯: noway (1.200.26.36 臺灣), 07/18/2024 18:29:58

giogibyeie 07/18 18:35妹子說可以愛愛,只要我爸同意,那是

giogibyeie 07/18 18:35能幹不能幹?

KingKingCold 07/18 18:38"須經主席同意"的意思就是主席有權

KingKingCold 07/18 18:39力判定對方是"配合調查"還是"調查對

KingKingCold 07/18 18:39象" 搞不清楚的好像是你耶

KingKingCold 07/18 18:40所以誰給民代這個權力可以認定對方

KingKingCold 07/18 18:40是單純配合調查的證人還是被調查的

KingKingCold 07/18 18:40被告??梁靜茹嗎?

Tigerman001 07/18 19:07還有,請問主席認定的標準又是什麼?

Tigerman001 07/18 19:07那主席有經過任何認證或是訓練,還是

Tigerman001 07/18 19:07過不過就是看主席的心情?法律是這

Tigerman001 07/18 19:08樣定的?這跟對岸的尋釁滋事 的認定

Tigerman001 07/18 19:08有啥不一樣。就是 一切都是就官方說

Tigerman001 07/18 19:08了算,沒有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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