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修法:轉彎車近行人穿越道要停止
去年交通部提出的版本是
你汽車轉完時 看到遠端有人 就要停下來等到他過了之後才能轉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6220019.aspx
被嗆智障 交通部縮了之後就沒消沒息了
這一年來又有不少駕駛撞死路人
這次提出來的版本是 轉彎前不管有沒有人都要停止
簡單說就是把每個轉彎動作都當作有Stop Sign
就算斑馬線上沒人 我汽車要轉彎就是浪費這1秒停一下
就以最近一起台中公車撞死人的案例來看
駕駛就是眼殘沒看到 沒減速直接把人撞死
以這角度來看 轉彎前強制暫停 起碼可以避免沒看到人的狀況
回去看去年的方案
還是停留在你駕駛要看到人才需要讓的前提
更別說什麼智障讓法 人只要踏上斑馬線你就是要等他走完才能轉
哪一個法案比較有根據現實的狀況 盲點 需求去做設計
相信有點腦的人都看得清楚
當然是不包含腦裡只有顏色沒有是非的傻鳥塔綠斑啦
還停留在國會擴權 別人早就在關心其他法案了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https://www.ftnn.com.tw/news/320746
: 張啓楷呼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款項規定不完備之處,要求所有轉彎車輛
: 行近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行人,一定要確實暫停;確認無行人後,始能起步;以低速通過
: 人行道。
: 心得:
: 民眾黨終於肯提出跟國會擴權無關的法案了!
: 來自張啟楷委員交通方面的提案。
: 目的是減少行人過馬路被車撞的風險,
: 政黑的大家覺得怎樣?
:
--
阿不...不是人走完才能轉,難道是停一秒
後,無論有沒有人都可以轉嗎?你說停等
人是智障做法...老實說你現在的做法也只
是更智障而已...然後執法上該如何執行..
.認真要執行一樣是最愛罵的科技執法XD
完全停下來 再起步 可能不能完全避免撞到人 但一定可以避免以為沒人 連減速都省就直接彎過去撞死人的機率 這應該不難理解吧?
※ 編輯: ncage (223.136.147.121 臺灣), 10/16/2024 21:34:59不難理解,只是智障
我是不曉得你自己有沒有開過車啦...尤其
是手排
所謂完全停下來再開,後面肯定塞的
而且沒人也停,然後再開...這畫面真的很
香XD
右轉搞得跟出有閘欄的停車場一樣XD
假設你3台車同時要轉 三台車一起停 這樣停完後可以一起轉? 可能要看看配套措施吧
完全停下來再開 你看台灣的交通會不會
塞到大家幹到不行,我拜託你民眾黨修法
,讓大家知道投錯票會發生什麼事情
喔那拜託你說說藍綠兩黨在這議題上的看法是什麼? 起碼民眾黨有在認真看待這個問題
只有蠢而已
你不如立法右轉車道設柵欄,一台一台放
行
一堆2輪ㄟ塞暈~~
青鳥提不出解決辦法 只能哭
說真的,鼓勵照這個立法下去XD
沒意外實行未達半年又廢
每台車轉彎停再走大概3-5秒 綠燈能過幾台?
完全支持 強制暫停再從0開始加速通過
過半藍白趕緊強輾垃圾塔綠斑通過實施
然後落後的南部縣市就不用了 讓先進的藍
白縣市好好享受行人天堂ㄅ
台人駕駛,本來就是要用較嚴格的法律
行人獨立燈號不就好 藍白不知在想啥= ="
那綠又在想啥? 立法了嗎? 像你講得這麼簡單 8年過去了為什麼不做?
那去年八卦版說交通部那個是智障政策耶
,怎麼今年換人提就好棒棒
所以就說智障不長眼 智障塔綠斑看不懂內文 可撥
其實我是認真覺得...燈號變三種比較好,
主線燈,支線燈跟行人燈,行人綠燈可直
接斜著穿越
直接把行人跟行車隔開
真的要實施本來就該讓行人走完才能通過
,有交通達人做過影片啊
還有,目前已實施的這項政策也是被八卦
版砲轟過啊,怎麼現在先停再駛就好棒棒
了
有些改規則就能解決的,硬要用路人當
只會看號誌的白癡,難怪台灣什麼小路
口都有紅綠燈
一般道路手排起步跟自排根本沒差多少吧
自排起步也是慢慢補油門,跟一檔起步
根本沒差多少
認同 務實上你轉彎本來就是時速接近零 除非是只能轉 行人紅燈的狀況下 才有可能維持一定時速轉彎
同意,但是可以提醒一點,公車轉彎停
車再開目前台北有實施,但還是有撞死
人的新聞,這規定怎麼落實很重要
雜草真的都自以為很懂 看了感覺真可憐
小草知道自己雙標就好
笑死 哪裡有說錯可以拿出來討論 起手就只會製造對立 真的是只有顏色沒有腦子
確實有的人眼中只有顏色沒有是非
大車特定區域這樣要求是可以的
現在也有地方這樣做了
可是小車都這樣真的大家都不用上班了
不管汽機車都要停啦,尤其機車一堆過
彎不減速的比汽車還危險
不食人間煙火的小藍教9%還是什麼都沒學會
你幾歲啊?這種還在護航
就問阿伯為什麼把天橋拆掉?
喔?所以天橋蓋回去交通問題就解決了? 我喜歡你這種對自己程度的信心
交通部推無條件停止的時候是罰6000剛上
路不久不太適合繼續加重,現在證明6000
沒啥屁用了,該死的還是得死,那也只能
推這種白癡的法案了;白癡的法案源自駕
駛的優秀表現,在路上橫衝直撞隨意妨礙
他人沒在管其他駕駛跟行人的安全,例如
有紅線不停硬要併排停車的行為比比皆是
。
爆
首Po張啓楷呼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款項規定不完備之處,要求所有轉彎車輛 行近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行人,一定要確實暫停;確認無行人後,始能起步;以低速通過 人行道。 心得:2
我鐵草跑外送為自己加薪 對此擾民法通過 真的非常唾棄民眾黨! 路人權利已經到皇帝等級了 學日本學半套2
改這個不如先修法禁止機車車燈使用超強光 晚上遇到一個機車從後面超車 他的機車車燈剛好照射到我的後照鏡 那個強光讓我瞬間有失明的感覺 後來遠遠看到他的前方都超級亮10
低能 智障 還有人贊成,有沒有腦袋? 你們最愛吹的日本都不需要無行人 暫停了,你台灣搞這個比日本還嚴格 根本是白癡低能加智障。14
: 個人支持 其實每個轉彎都要停 台灣車禍很大的一種的原因就是 轉彎的時候不注意4
一堆人講得噴噴叫 好像多支持一樣 台灣喔… 先叫警察去每個畫停止線的路口 把到路口沒有確實「停止」的車8
現在正好在首爾旅遊 韓國的用路人轉彎遇人行道不管有沒有人都會減速 看到有人就會等你過,你沒過還會用手比叫你快過 只是首爾的機車很少,交通不會很亂 而且首爾是國際大城市,就算台北跟首爾比也是鄉下,大眾交通太方便了,行人太多2
這很kmt tmd學kmt簡直是學到精華了 直接無限上綱就對了 首先是拿國外的某一種法律或規範當例子 但國外設該規範一定是看情況1
說到評估讓我想到無人機的禁航區規定 明明草案看起來規範就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但是交到各單位評估完後 禁航區變原則禁止例外開放XD 結果沒地方可以玩
爆
[爆卦] 斑馬線成為殺戮屠宰場將成為事實先說結論:車輛行經斑馬線不讓行人「實際」上已不可檢舉,也無人會管,斑馬線將成殺 戮屠宰場,行人請自求多福。 一、起因:本人雖長期關注交通議題,卻鮮少檢舉,除非真的太誇張的違規,我才會想說 送看看。事件起因是上周,我開車路過新北板橋一帶,看到前面四輪大爺左轉,連看都沒 看、也沒減速跡象,直接就左轉,剛好又有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直接轉過去刷行人卡。我8
[問卦] 2023年台灣轉彎車撞死人精華的掛?"2023年轉彎車輛撞死人大集合" 台南母女走斑馬線被撞1死1傷 人妻走斑馬線慘遭撞死7
[問卦] 塗銷斑馬線是不是就解決行人問題了?前陣子CNN說台灣交通問題 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台灣車輛都不禮讓行人 翻查法規之後發現 最主要的法規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跟第48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2
[問卦] 行車禮讓行人的八卦?如題 請問禮讓行人有沒有個標準阿? 很長很大條的馬路 只要有行人要過就要等他過了是嗎? 假設一個正常行人正常走速要走這馬路要過30秒X
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交長坦言不合台灣的行人穿越道會有問題的就兩種 要嘛路口太大、要嘛路口太小 大的路口可能3線道,雙向就6線,加上機車道就8線 結果斑馬線就給你直直一大條過去 然後配個90秒號誌也不跟車輛分開- 交通法規規定,行經路口要減速 而轉彎車除了要禮讓直行車之外,也要減速 而我觀察,台灣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時都沒有減速 這也就算了 昨天發生撞死三歲小女孩和母親的那輛車
爆
[轉錄] 賴清德FB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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