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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看板C_Chat標題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作者
hsuans
(大豆)
時間推噓13 推:16 噓:3 →:70

※ 引述《angryfatball (★上將潘鳳✩)》之銘言:
: 沒想到這篇討論轟轟烈烈,直到第二天中午還這麼有熱度
: 這篇文章主要是想跟法律人溝通,對一般洽眾可能有點難閱讀
: 不過還是先從洽眾們最關心的話題切入,青葉真司到底會不會被判死?
: 答案是「很可能」會吧,這種已經不是全國性,而是某意義上的世界矚目重大案件
應該這麼說

青葉會不會被判「有罪」是一個問題。
他會不會被判「死刑」是另一個問題。

當然被判死刑一定有罪,但是有罪不一定被判死。

日本是這樣台灣亦然。


---
上面的討論談到很多法律人跟非法律人對於法律的認定差異。
反正是輕鬆的C洽我覺得談這個都沒關係。


不過關於司法制度,有一點好像沒有人提到,這算是幸運還是不幸呢?



就是在座幾乎所有人對於司法可能會有懷疑,但是對於台灣這個國家
會不會用司法來迫害人民這個行為基本上還是持否定的態度。


台灣現在當然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這點沒有疑問。
而即使你是位高權重的上位者,要「迫害」一個無罪的百姓這點
在今天的台灣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畢竟我們距離那個上面的人說一句話你就完蛋了
或是得罪了芝麻小官就永世不得翻身的
或是你明明什麼事都沒作,只要警察說你惹事就可以抓去關不知道多久

那個日子對我們台灣海峽「這邊」的人民來說已經是很遥遠的回憶了
(其實從解嚴到現在也才三四十年)


首先你可以說台灣的法律制度不是完美的,這點我完全同意
相信大多數的法律人也都是同意的

那麼你拿到世界上兩百個國家來看,大概可以排個......二十三十名吧。

所以我們今天討論的前提是在於「政府不會濫用司法及公權力對待人民」
而僅限於「司法是否應該滿足人民的期望或想像」此一問題上。

我們今天把焦點放在知覺失調症患者是否應該負有罪責的這個討論點上
的假設前提是:

「他們」是精神病患
「他們」為什麼要上街害人
「他們」的家屬為什麼不管好他們

可是別忘了,那些「他們」或許也曾經是「我們」的一份子
「我們」也有可能過了幾天、幾月或幾十年後也會成為「他們」

你可能覺得我這輩子都是好人不可能作壞事
但是你不一定一輩子都會保持頭腦清醒到最後一刻,也不會生病。


而當患者作出了錯誤的事情時。
今天我們相信的是那些鑑定機構可以客觀的、科學地評斷
這些知覺失調症患者是否在作事的時候真的無法擔負罪責
而不是讓其他的機關主觀的、任意的去判定,這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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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司法制度本身就是充滿了妥協與無力的補救產物。
本質上司法制度就是因為「人不是神」而成立的東西。

我們現在假設一種情況:
每個人身上都裝著無數台監視器。
而且都有一個全知全能的行動助理協助你。

當一個人跟另外的人講話時,如果雙方吵架,助理會直接判定誰是誰非
並且處罰錯誤者

當一個人準備作出犯法的行為時,助理會直接制止,錄下所有影像,
犯罪者的生理體徵直接上傳到雲端。

當一個人作出了不合常理或有危險的行為,助理會直接制止並且教育他。

當一個人被另外一個人騙時,助理會告知雙方應有的「正確行為」。

這樣子的情況下,我看沒有幾個人需要上法院了。

而法官高高坐者,當兩個人有糾紛,法官會在一秒之內
收到小助理整理報告並且告知前因後果,他可以客觀公正的下判決。
(如果有錯小助理會告訴他)

---
這個小助理可以是GA、可以是SIRI,在古代他就是神明。
如果神明真的無所不在,那麼讓神來判決就行根本不需要法官。

就是因為神的降世非常少見,所以大多數時間需要法官這個
既不了解「全部事實」,也不完全「客觀」,頭腦也不完全「清楚」的人類
來扮演神的裁判角色。

---
所以法律人真的會覺得法官不會犯錯? 當然不是。
事實上法官既不是全知全能,就無可避免的會犯錯。

所以才需要審級制度,所以才需要競競業業的面對某一個案子。
然後還要面對一些社會的上上下下的規則。嗯。

反觀......算了不要反觀好了。

--

「我從高中時代就沒有看到蘿莉不推倒的經驗,
如果有,那一定是御姐,但卻被判定是蘿莉。」
http://hsuans.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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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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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rbywind11/02 17:31社維法:

kenkenken3111/02 17:32推個

scarbywind11/02 17:34而且有精神病跟侵害他人必不等價

aaaaooo11/02 17:40集會遊行法:

scarbywind11/02 17:40

OrcDaGG11/02 17:42300萬就有不照程序找人去問話了

OrcDaGG11/02 17:43問個幾次 你發文或轉貼時 就會自動審查一下

homeboy52811/02 17:48推,我覺得在討論這種事情時很容易把重點放在「制度造

homeboy52811/02 17:48成違法的人懲罰太低」,但其實歷史演進到現在人類一直

homeboy52811/02 17:49都在減少「國家機器可以無限制的打壓人民」

toulio8111/02 17:52但是目前有沒有真的在改善制度,還是根本走偏了,就很

toulio8111/02 17:52可以討論了,我覺得近代司法界對犯人人權的維護已經到

toulio8111/02 17:52不太正常的地步了

pauljet11/02 17:56不認同 國家把剝奪自衛權當作安全 其實是一種圈養 那你

pauljet11/02 17:56就有義務提供比自衛權更安全的環境 而不是把自衛判的比

pauljet11/02 17:56犯罪還重

hanmas11/02 18:09可是裝著無數監視器的社會真的快達成了 畢竟台灣治安好就

hanmas11/02 18:10是因為監視器多 另一方面來講歐美普遍覺得監視器是迫害XD

pauljet11/02 18:23沒用 縱火犯放火前都知道遮擋鏡頭 沒拍到你怎麼證明?

Zzell11/02 18:26反過來思考,對犯人人權維護的缺點是什麼?

Zzell11/02 18:27除了心情問題之外

toulio8111/02 18:27看看挺哈瑪斯的就知道缺點是啥了

pauljet11/02 18:27但是對於性侵卻完全聽取所謂的受害人口供辦案 法律人的

pauljet11/02 18:27想法 重罪輕判 沒犯罪也要口供入罪

Pep5iC0589311/02 18:28納粹也是信奉著他們尊貴的法律直到帝國毀滅

pauljet11/02 18:29不逆風而行 其實法律人就沒存在意義了

pauljet11/02 18:30不司法迫害?看看川普 看看卡瓦諾大法官

Zzell11/02 18:35不是,哪一個群體或平台挺 "哈瑪斯"

Zzell11/02 18:35然後最維護犯人人權的北歐再犯率最低

pauljet11/02 18:41憂鬱症大國犯罪率當然低 還能提起精神犯罪就不是憂鬱症

TsuoTsuoNi11/02 19:00推 不過我想那些故意看不懂的還是會繼續

TsuoTsuoNi11/02 19:00看不懂

waleiganG811/02 19:03Paul滿滿的幹話XD

aaaaooo11/02 19:05維護犯人人權跟再犯率是兩回事 鬼島有可能跟他們一樣的資

waleiganG811/02 19:05這20年來有哪幾案是自衛反擊判的很重的?又哪幾案性

waleiganG811/02 19:05侵案檢察官只靠著口供辦案?

aaaaooo11/02 19:05源投注在矯正跟志工上再跟我談犯罪者人權

toulio8111/02 19:10現在正在譴責以色列行使反擊權,各種檢討以色列反擊過

toulio8111/02 19:10當,同情哈瑪斯的言論不覺得跟廢死那幫人很像嗎?

toulio8111/02 19:11造成司法與執法機關各種受限,比如要逮捕持械現行犯,

toulio8111/02 19:11卻限制警察使用武器

toulio8111/02 19:12各種應注意、未注意

toulio8111/02 19:14以前台灣也發生過持刀犯人闖入家中,家主保護妻兒,成

toulio8111/02 19:14功致富犯人,卻被起訴自我防衛過當的

toulio8111/02 19:14這些都會瓦解司法的功能

waleiganG811/02 19:16樓上說的是這個吧

waleiganG811/02 19:17的確是防衛過當沒有問題啊

waleiganG811/02 19:18誠心建議不要從那些無聊的新聞去了解判決

toulio8111/02 19:26所以我才說有問題啊!台灣這些人的問題很大,在法律界

toulio8111/02 19:26也很多,有支持者很正常!你這類價值觀這才是問題點

toulio8111/02 19:26你那篇當時就早看過了!

toulio8111/02 19:27法律界廢死勢力這麼大,怎麼可能是法官或律師就一定都

toulio8111/02 19:27正常

waleiganG811/02 19:36哪個部分有問題?跟你想法不一樣的判決就是有問題嗎

waleiganG811/02 19:36

OEC10011/02 19:58情勒用法越來越沒用了,因為實務上就很難因為莫須有的精

OEC10011/02 19:58神病被抓,所以不用拿這種方式幫精神病殺人開脫,已經殺

OEC10011/02 19:58人的滑坡到什麼都沒幹的人,也是要滑蠻遠的

scarbywind11/02 20:14同情哈瑪斯就只是認知錯亂而已 哈瑪斯連加薩人都不顧

scarbywind11/02 20:15了 跟加害被害有個屁關係

scarbywind11/02 20:16防衛過當那個是當事人自己承認他看到小偷發抖小的依然

scarbywind11/02 20:16繼續勒住她

scarbywind11/02 20:18講難聽一點他裝死不承認的話至少定罪的理由就沒了

scarbywind11/02 20:20不過元po這也跟法官依樣都射後不理了吧XD

scarbywind11/02 20:20人不是完美的 所以那個代價就由下一個受害者負擔吧

scarbywind11/02 20:20by 法界

waleiganG811/02 20:34樓上又一個通靈王了,影片證據、警察證詞都交到法官

waleiganG811/02 20:34手裡了,你要怎樣否認?作偽證最更重喔

scarbywind11/02 20:40自白又不用偽證..

scarbywind11/02 20:41應該說被告說謊在法律上是沒責任的 先搞懂好嗎

scarbywind11/02 20:42然後再警察來之前他就說有發現嫌犯嘴唇發黑三小了

scarbywind11/02 20:42警察都還沒到錄影哩 誰在作夢

scarbywind11/02 20:45然後妻子交的錄影就 自找

scarbywind11/02 20:52https://imgur.com/FFvU0q8

waleiganG811/02 21:00作偽證是指他妻子啊,你自己都說他們自找的不就是承

waleiganG811/02 21:00認這案的確就是防衛過當嗎?

habbit2411/02 21:19推這篇

scarbywind11/02 22:30https://imgur.com/bRVTDhF

scarbywind11/02 22:31而且我沒說這件事不是過當

scarbywind11/02 22:32而且不交影片也不構成偽證

scarbywind11/02 22:34我只說這件事的依據很不可靠而已 而且被告有意識到的

scarbywind11/02 22:34話要脫罪很容易

scarbywind11/02 22:39順便https://imgur.com/mDNRiBA 你給解釋解釋

scarbywind11/02 22:39哎呀 你的行為並不是有問題 只是人死了就是問題.jpg

scarbywind11/02 22:40覺得有片面的話自行參考

scarbywind11/02 22:40士林地院 104 年 易字 628號 刑事判決

tenins11/02 22:56法律是人類社會最後底線,並不是理想,當然無法滿足人們

tenins11/02 22:56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