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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原來北院不審新事證,可以放鞭炮囉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原來北院不審新事證,可以放鞭炮囉作者
PTTHapp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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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euswell (這輩子沒反串過)》之銘言:
: 剛剛看到黨媒電視台說北院不審新事證
因為不必審新事證,依照原本聲押的事證,就足以裁定聲押。

只是大家一定聽過「自由心證」法則,張三法官、李四法官,各自獨立、自由不受干涉地認為同一個事證到底符合不符合「構成嫌疑」,可能張三認為構成,李四認為不構成。

雖然大多數法官有公約數思維,但不排除少數法官有另類獨特邏輯運轉,導致兩造的某造走狗運獲得不合理的有利結果,大出多數人的理性意料之外。
(不只阿北案件,先前社會上是不是有其他案件也曾出現這些情況)

張三、李四雖然有不同認定,但制度上尊重他們的自由認定,不強令該法官本人一定要
如何認定,換言之,認定得奇葩怪異不合理,也不會被懲處,這是一碼。但還有另一碼:

不懲處見解怪異的法官是一回事;但是也不能不顧正常的理性認知,所以才有抗告以及上訴制度等等來讓司法程序完備,來救濟、更正先前一時的誤裁誤判。

但這時的發回更裁,是交給地院其他法官來審理,至少不會逼先前的法官本人去更改見解。如果較後的裁定反而造成另一方不利,制度上當然也公平地讓另一方可以抗告,儘量去說服高院再度發回地院更裁。
: 然後還找綠師出來質疑
: 看起來覺得很不爽
: 真的笑死
: 看來這次又是綠畜崩潰的結局了
你只會打嘴砲自彈自唱自己傻笑。大家試看更裁以後,是哪類人在崩潰到胡言亂語?
: 沒新事證還敢收押的話
: 館長肯定爆走的
肯定個鬼。你幻想加嘴砲最強。羈押阿北以後,事實證明館長哪有爆走?
館長本來說要撂人上街,結果自己只能把話吞了,自己找下台階下,總之沒撂(或撂不了)人去挺圖利嫌疑的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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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ptt 09/06 08:57階梯自備階梯

freddy50301 09/06 08:57= = 他就是亂源

teke 09/06 08:58黑空還沒打完 不便出門

mynews 09/06 09:00柯粉一一被打臉 有夠可憐 還敢發文

peterw 09/06 09:15被打臉也會有人幫說只是在反串,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