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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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人」
原本以為這是基本識字能力的問題,所以並沒有把因誹謗遭起訴、判賠30萬的側翼媒體人連「機關代表人」跟「訴訟代理人」都無法區別,就在胡言亂語當一回事,然而,沒想到連與詐團「強強聯手」的三立製播的政論節目都搞不清楚狀況,為了避免錯誤資訊四處流竄,所以有必要和關心國會改革憲法訴訟案的好朋友們報告。
今天上午黨團記者會時,媒體朋友問我的問題是「民眾黨團憲法法庭的訴訟代理人是不是我」,我的回答是「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是現職的律師,我是立法委員,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執業,我雖然有律師執照,但在當立委的時候依照《律師法》的規定,不可以登錄,你沒有登錄、沒有加入律師公會,是不能執業的。你如果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即使你有牌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
而今天早上黨團協商所達成,三黨都簽字的協商結論,台灣民眾黨黨團和中國國民黨黨團分別可以推派1位和2位的「機關代表人」及「訴訟代理人」,在徵詢台灣民眾黨黨團全體成員同意後,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的機關代表人是我,訴訟代理人是前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石猛律師。
對於部分媒體人竟然無法區別「機關代表人」跟「訴訟代理人」,深感詫異且遺憾,也建議在發言前先把基礎事實弄清楚,才不會貽笑大方。
4.附註、心得、想法︰
我是現任立委,按規定不能登錄律師執業
加入律師公會
之前被問到針對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
民眾黨預計派誰當代表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願意自動請纓
如果有機會的話。
我已經出馬擔任「機關代表人」了
按照律師法規定,我沒機會擔任訴訟代理人
不是我不想,是按規定不行OK?
側翼不要再混淆視聽
對此我深感詫異且遺憾
也建議在發言前先把基礎事實弄清楚
才不會貽笑大方
--
◣ [30m[m
=. .= http://i.imgur.com/SeEC2jX.jpg
貓貓仰臥起坐 <3
--
可憐,綠共整天翻車
推
青瞑鳥 不意外
5個字裡面好歹有2A 是有差很多逆?
要不是泰森拳頭比我大,我早就把他打趴
大概是這種概念
你蔥辭立委就就有機會了 才2年 在留戀什麼?
理由之神 雜草之星---蔥仔
講的好像就任前都有去打官司一樣,還不
是躲在YT連連看連了四年
就鬼扯咩!車輪黨的翁上人和吳宗憲才沒
他那麼怯戰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
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
教授。
你發這篇還真的再度證明文盲小鳥很多
三立造謠不就常態嗎?有在講實話嗎?
怯
柯文哲說外科手術高手,黃國蔥是律師經
驗超級豐富
好啦,怯戰神
小鳥又被三立騙了
看不見的不少耶 嘻嘻
一群白癡綠共!
他真的理由一堆耶
這些理由他前些日子在請纓出戰的時候都不
知道,現在才突然想起來?
也只有白藍畜才能怯戰怯的這麼理所當然
一群瞎子瘋狂罵別人文盲
最好笑的是這種的居然挺的下去www
機關代表人不算出戰嗎?
藍色代理人
一群哥布林秀下限
不到半年怯戰幾次了 雜草救星www
請纓出戰的時候有說他是要當訴訟代理人還
是機關代表人?
每戰必怯啊,這半年他哪次敢上的
謊一半欸
喔有,上范的節目再發動網軍攻擊
你曾任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當代理人ok啊
是你自己識字有限吧
之前就知道他沒料沒辦法當律師 那你發
言靠北三小 真的不知道這咖可以幹嘛
咆哮這種事情我家的狗都比你會吠
連蘆洲約一對一都沒種的傢伙 釋憲法庭
? 大概只有植物會信wwwww
自動請纓?
要是我知道PU能逆轉勝 我當初就不會怯戰了
中研院身份就夠當訴訟代理人了,供三小
每次看到他信誓旦旦 我就在等他最後怎麼凹
請纓出戰就是在跟笨草說我有簽名哦 一樣意思
事實就是他又又又又又又跑了
想跟綠媒開戰?
可悲 之前你喊要當的可不是這個耶XDDDD
塔綠班看不懂啦
怯仔很怕記錄在案耶 笑死
黃半話不是半仙
那之前在嗆那麼大聲在嗆什麼
推
怯戰鴕鳥整天都在翻車,連個名詞定
義都不懂就在狂洗,笑死啊
嗆聲只是跟簽名一樣 我有到過 我有存在感過
理由伯,理由一大堆。
不是阿 你她媽之前自己說要上的 你現在孬掉
那他記者會是在靠杯三小?
還能怪別人? 不然你之前是明知道有律師法
還在那邊說謊騙智商低劣的雜種柯糞?
現在她媽拿律師法出來當擋箭牌 之前是在那
理由伯笑死人,這就是藍白仔戰神
說什麼頭顱被砍掉的?
之前是不是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出來嗆聲
發現對吼我不能上可以躲
我覺得比較像是有人說得 怕被記錄在案XD
我懷疑他是在裝傻假裝不知道別人在笑他什麼
之前擴權法案就這樣不是嗎 人都到了就不投票
憲法法庭最後怕記錄在,他都想拿穩不敗名
聲
之前不是很嗆?講一堆屁話
藍白仔之前不是超爽說他要電大法官,然後
結果然後?
看推文怎麼一堆怯戰鴕鳥文盲啊?到
底識讀能力要多爛才看不懂國昌這篇
文章啊?
所以之前在講大話不看限制跟規則?
真不虧是直播的男人 沒直播就沒有了
推怯戰^^
他有法學教授的資格就可以上了啊! 找一
堆理由就是不想當訴訟代理人啦!
汐止立委怯戰 /蘆洲媽挑戰也怯戰 /這也再
度怯戰
騙騙雜草夠了啦 嘻嘻
律師法沒有限制你法學教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當初自告奮勇的國昌老師
恐怕也是貽笑大方吧
網友早就在討論你的資格
結果你今天才發現要揭露
一群怯戰鴕鳥文章都秀給你看了還在
那邊怯戰怯戰,笑死啊文盲
的資格。 說完了 雞腿法學教授
哈哈,嗆聲只是要騙草仔枝
綠粉程度這樣很符合
憲法訴訟法沒限制你有法學教師資格的民代
不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到底是大家搞不清楚,還是黃國昌自己搞不
清楚?
下幹仔
怯戰鴕鳥還在狂洗,笑死都被打臉了
柯柯
雀戰兩個字也要解釋這麼多喔
垃圾藍白智障下賤小草~~之前不是很嗆
黃狗蔥:我自願請纓出戰 小草:好棒棒
連自己可不可以辯論都不知道
綠畜不識字又黑單 看不了吧
有那麼怕辯論嗎
怯顫就是怯顫,理由一堆
國蔥怯戰
讚
不是立委的都可以去委員會亂 總之就是怯戰
國蔥這次聳了~~~怯戰次數再+1
那有提案當事人嗎?
黃狗講話一定要贅詞形容一堆嗎?
吵這個沒意義 所以民進黨找哪些人??
吹喇叭的王者
google 林石猛 就出現他違法律師法懲戒
的消息
這樣算開1還是3
確實是當機關代表 但也真的怯戰
又怯戰了
綠共不是低能兒就是壞人
藍白現在除了繼續幹壞事造謠 還要靠網軍
擴大之外 也不知道是幹啥
推,綠色文盲一堆
蔥粉都不看完完整文章,我快笑死 國蔥
之前不知道還嗆說要當嗎www
加油 也希望大法官後續秉公審理 好好讓
大家陳述 並做出合理的解釋
小鳥果然是文盲wwwwww
以"機關代表人"的身分參加言詞辯論
這麼簡單也有障礙
看柯建銘語無輪次,氣噗噗就覺得爽
不用說了怯戰不缺理由
前後不一、虛有其表、添藍達人!怯戰神!
江湖不是傳言國蔥老師律師戰績是零勝一
敗嗎?
看了一些藍白留言 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嗎 跟著狗昌扭曲各種意思 黨國愛好者果
然心中毫無法治和民主素養 畢竟主子就是
土匪共產黨不是嘛
不敢上就說 哪那麼多藉口
1
法規名稱: 憲法訴訟法 第 8 條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13
我鬼哥來幫黃國昌補充一下。 黃國昌說立委不能執行律師業務,所以他不能「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這點是對的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這19
之 : 專任人員。 : 所以回黃國昌回這個要表達啥可以有人告訴我嗎? : 訴訟代理人跟他是不是律師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 所以有小蔥可以告訴我2
的 : 。但是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第1款規定:「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 理 : 人: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 原來黃國昌已經忘記或者徹底放棄他的法學教授身份了,黃國昌已經拋棄過去的自己了,X
很難想像鳥類的大腦真的那麼小 憲法訴訟法難道看不出來總結就是一般來 講就是要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八條第三項 就是怕有些法學教授副教授沒有律師執照 所以特別立法說他們就算沒律師執照也可X
執業律師查詢: *本系統僅提供民國38年以後之執業律師資料; 但僅領有律師證書且未執業者,不提供查詢。 查不到黃國昌的名字
82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1cXqoELB (HatePolitics) [討論] 釋憲黃國昌又怯戰 → skyexers: 他哪裡有說不去? 111.242.129.148 07/05 09:36 → skyexers: 又在寫小說? 111.242.129.148 07/05 09:36 噓 nhk123871192: 現在看到怯戰鴕鳥喊國昌怯戰都覺得 36.225.138.121 07/05 09:3637
[討論] 翁曉玲將擔任國民黨機關代表根據今天黨團協商結論 吳思瑤剛剛說民進黨團決定退讓 最後 國民黨團派2人、民眾黨團派1人 司法院憲法法庭通知的名額中 機關代表3人28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師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律 師法的行為。 ---8
Re: [討論] 猜猜!黃國昌會不會出戰?開獎了你猜對了阿 果然是個了解民眾黨柯黑 民眾黨團5日表示,將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 擔任機關代表。8
Re: [新聞] 當釋憲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立委不能登錄執業 無法但黃國昌是法學教授阿...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兼任教師 看憲法訴訟法第8條第3項 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得為訴訟代理人: 一、法學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 黃國昌的訴訟法究竟上哪學的啊?他當年的律師資格是怎麼拿到的,考選部要 不要說明一下? 憲法訴訟法第八條是強制律師代理,也就是不能讓當事人單獨參與訴訟,沒說 機關不能派代表人以當事人身分出席耶。對,他現在因為具有立法委員身分沒 辦法加入律師公會執行律師職務,問題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允許他可以用法學
4
Re: [討論] 憲法法庭辯論,民進黨團不參加本 : 法別有規定外,憲法法庭得逕為裁判」 : reticentcrow講的不合理啊 : 申請釋憲的機關是行政院(民進黨 : 民進黨應該要派人去才對5
Re: [討論] 憲法法庭辯論,民進黨團不參加憲法訴訟法 第 8 條 當事人得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言詞辯論期日,應委任律師為 訴訟代理人: 一、當事人或其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具有法官、律師或第三項第一款得為訴訟代理人之資4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就說青鳥頭腦都被燒壞了, 黃國昌剛剛已經說了要以機關代表人出席, 青鳥還在說黃國昌怯戰? 你們一堆法盲我不怪你們啦 連訴訟代理人跟機關代表都搞不清楚X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司法院網頁上公布: Q18 :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憲法訴訟是否必須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 憲法訴訟法對於聲請憲法審查,並未採律師強制代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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