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國道內側爭議一點小感想
https://i.imgur.com/ALly7D1.jpeg
發現不論是挺頑固死佔內線派
或anti-死佔內線派都拿來挺自己的論點
關鍵在這段: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下面一段是塞車時不受速限上限限制,這段兩派都沒有爭議)
該解讀成:
1)如果你沒有堵塞行車的行為, 就可以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還是
2) 如果你一直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就不會阻礙行車了
1) 感覺很合理,看不出毛病
假設是2)為真 , 那法條理論上應該會寫成"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沒必要加"那就不會阻礙行車了"這句廢話,用倒裝句寫法條也有點奇怪
不知道大家挺1) 還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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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到最後 只能得到 比我快都瘋子 比我慢都傻子
這個至理名言
前面幾篇的國高工局說明、國道警察實務、法院判決
都貼幾次了,怎麼又跳回來
每個人都用自己的看法解讀那段 自然吵不完
三審的法官對法條見解都不同也是很合理的,只是問
問國民對法條本身的理解
系列文吵到現在沒共識,上路只能比拳頭自保了
A 了一下你 id, 你真的很愛這主題 ==
但這篇的切入點比什麼 .000 有意義多了
因為是未有定見的主題,所以比較有興趣
補推
高公局的認定就是2
雙方都無法證明對方違規的情況下 交通安全入口網是
這樣講的,gov.tw的網址,不是我自己腦補的,要戰請
前往該網站戰。
推上面網址我沒看過的新資料 寫的比法條清楚多了
公部門的立場應該是希望可以同時有超車道但又希望
可以在車流多的時候達到最大效益所以加了這個但書
,但但書上又不可能明寫可能會變相鼓勵超速的內容
,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不是噓立場,是噓故意去頭去尾截圖冒充主管機關意見
上面截圖作者是東森消費中心,不是政府機關的意見。
呃 這圖不是我截的 …
不管是 fb 或是新的這篇也都用「儘量勿占用」,「
基本上還是會希望」這種詞
誰去頭去尾了?針對內線,他就是這樣講啊?前半段在
說國道沒有速限下限寬限值,跟這個有影響嗎?這是公
開網站,你可以自己去看,不需要為拗而拗。
內側有車改走外側就好,連外側都有車就代表塞車
好了啦,不是國道警察就閉嘴吧
我只知道不管是1還是2, 都沒有讓車的問題
168.motc .gov.tw 變成東森了?
講白了在高速/快速 公路沒有"讓車"這詞存在的空間
要主張也是讓出"超車道"而不是讓路給後車
但讓出超車道就變成淨空派, 根本不切實際
讓得了代表車不塞,讓不了代表車很塞,莫強求
超速仔一直覺得是1 政府都覺得是2 所以一直吵 到底
法條要聽超速仔還是政府的解釋 這也是一個很大爭議
要守法開在內線,你不是超速仔就是低速佔用仔,這點
要先認清再來說別人超速仔。
如果政府挺2) 我覺得這張宣導不會通過高公局長官審
大家都無法說別人違規 那也沒辦法要求前車讓道
查
這張在國道休息站還看得到
https://i.imgur.com/txyF6BE.png 他們都是用這篇
文來說他們合法啊!但我看完這篇也只得到了可以以
最高限速巡航、後車不能惡意逼車、不能超速這三個
結論,文章並沒有解釋如果你在巡航中阻塞超車道了
該怎麼辦
就說最高限速就不會阻塞行車
文中只有小型車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合乎規定
,並沒有說最高限速就不會阻塞
隸屬交通部的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政府網
址網站張貼的資料不算他們認同?你覺得政府機構網站
誤導或是錯誤引用,請去幹譙他們。
最高限速如何堵塞行車??
立場不同無妨,但造假政府機關意見,不是君子。
截圖的人一定看過原始欄位及出處,就看誠不誠實了。
錶有誤差,只要有誤差就會有速差,有速差就會拉遠/
近兩車距離
請你指出我造假的地方,說不出來的話應該是你才不是
君子亂誣陷,我一個普通公民,為了學習如何正確道路
使用,我上了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官網,
網址還是gov.tw,我看了他們張貼的資料,引用他們張
貼的資料,結果你指責我造假?邏輯?
所以政府機構引用且公開張貼在他們的官網,我從他們
為什麼省略「資料來源:ETtoday車雲」?剩下不說了
的官網看這個資訊,我要認定那是胡說八道?
我省略什麼?我就截圖歡迎大家自己去交通部這個官網
看,政府機構發文,我要負責?
如果政府覺得那篇胡說八道誤導民眾 我不覺得會放在
政府網站
為拗而拗真的可悲,出處是誰能改變政府機構引用並公
開張貼,然後我從政府機構網站看到這個資訊?政府機
構公開張貼引用,一般人看到要直覺認定那是胡說八道
不可信,而不是政府機構也認同並宣導?
明知是轉貼東森雲,卻謊稱是政府機關講的,不誠實。
我什麼時候說是政府說的,我說這個網站上是這麼說的
,政府單位公開引用言論不用負責?
他引用,我還要找出原原原原原原po?我是在發表論文
獲利?
「交通新聞」只是轉貼媒體新聞,不是引用,不是認同
政府機構大還是我大?他引用並公開宣導的,你覺得不
明明網頁就有註明來源是東森雲,卻刻意刪去不截。
合理,歡迎你去嗆他,我就是從政府機構網站看到這個
資訊,要說誤導也不會是我。官方發言本來就是要負責
,反過來變成聽官方講的人有錯?
政府應該是想說寫的不錯,才會放在gov.tw裡面吧
我刻意什麼?我刻意我不需要貼出網址,我轉貼網站這
樣講,我有說誰對誰錯?誤導在哪裡?
政府認不認同我不知道,但消息來源確實被刻意隱瞞。
明知不是官方所寫,卻隱瞞網頁標明的消息來源。
請你指出隱瞞在哪裡?公開網站公開資訊,我張貼的東
西有哪一點會導致任何無法去查詢原始資料?
是說D大你也不用噓我吧 可以用箭頭,一直噓似乎也
不是君子之風
明知作者不是官方,還故意強調.gov,為的是什麼?
我說交通安全入口網看到這樣,我公開了來源,我有說
雖然不是官方寫的 但官方引用就是鼓勵超速
內容誰對誰錯?
你打死結了嗎?我截圖來源是不是gov.tw?我陳述一個
事實,怎麼了?
「隱瞞網頁標明的真實作者」難道不也是陳述事實?
你截了那麼多張,就剛好都漏掉標註的真實作者來源?
我言盡於此,你隱瞞真實來源的目的為何,自己知道。
所以現在是怪我高估了鄉民智商?以為有網站有內容,
不管認不認同,想知道的隨便都能查到原始資料?
反正資料正不正確 我想一般人 應該都會判斷吧
我還真不知道欸,一直以來鄉民都很會引經據典打臉人
,這麼完整的網站跟內容,卻變成故意誤導?
我該說的都說了。現在開始的推,是還給這篇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
(一樣是把推還給發文者)...到此還完上面5個噓。
感謝D大
解讀來說是1, 但2是不須法條解釋的理想上的邏輯
現實是幾乎不可能完全保持限速上限行駛
剛才看到的,看來不同人的解釋都不同
j大貼的那段不難理解啊!內側超車道,但考量道路負
載日益增加,允許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以最高速
限行駛內側,這些都很白話啊!
還強調不能影響超車的功能,表示你即使不超車也能
使用超車道,但前提是在最高速限,同時不影響超車道
功能,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才成立
剛剛仔細看了一下不堵塞行車這句話跟天留我不留一
樣靠背 ==
不-堵塞(v)行車狀況 vs 不堵塞(adj)行車狀況
不要執著速度,專注於超車
確實啊!動詞跟形容詞詞性不同,整段語意也不同
感覺是當動詞用 假如是形容詞 寫無堵塞情形比較通
順,純粹個人感覺
多多禮讓 交通順暢
不管平面高速快速 一句話 跟上車流
不要一直龜 車子沒那麼容易失控
X
首Po白感想了 內側佔用問題已經有正確答案了 再次宣導官方解答: 作者x3981 16年前就直接問過高公局且有發文回覆我了 不管你覺得後車有沒有超速,47
有人說什麼巡航派主張變換車道是塞車主因 哈囉 看下上面影片 不是巡航派主張,是學者的研究 要避免塞車的結論是,不要隨便踩煞車,不要任意變換車道,最好大家穩定速度前進,避免 出現無形路口導致塞車12
欸不是, 這種吵個沒完的議題, 霸佔超車道的那派, 不都主張最高速限行駛超車道嗎? 甚至還說自己最高速限+10,6
我是建議遇到飆仔內線逼車 還是要讓一讓啦~ 畢竟 千金之子 不死於盜賊之手 就算你110km行駛內線道是完全正確的 但逼車飆仔 不是跟你講道理的 如果可以講道理 那台灣就沒有8+9了23
想到以前工科念網路基礎概念,在討論網路擁塞的問題,剛好拿車子行駛做比喻。 書內大綱大概是如下: 當兩台車子在道路上行駛太靠近時,它們之間的距離縮小,可能會導致車輛需要減速以避 免碰撞。這種情況可以類比為網路中的封包在傳輸過程中的擁塞情況。 所以善用內車道疏散流量應該可以增加順暢9
長年熱門話題 因為老是有人在講國外如何? 因為只懂英文,上網看了一下美國 加拿大,英國的法規 都大同小異37
昨天晚上很好笑一定要貼給各位看 某定速仔很熱心地貼了這張截圖 截錄的完整內容是 ----12
以前回過了再回一次 我因為很常很常開國道 說真的 就只是因為某些路段車特別多 胃納量不夠 所以塞車 跟龜不龜沒什麼關係 而這種時候 內線根本不可能淨空16
廢話! 要超車也是速限內超車 假設國一北部路段 用內線超車最多開到110公里 不然你去北上林口到台北那個下坡路段57
當你開在超車道時, 應該在意的是我是否擋住他人 我超車結束後是否回到中間車道 至於後車有沒有超速 是否在限速內超車
爆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這種早就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可以當月經文一直爭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飆仔會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條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43
[問題] 國道內線常有低速車?想問一下 常常在國一上看到內線有開不到錶速100的 閃燈提醒也不會離開 都以為是塞車 結果超越後前方豁然開朗34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上次寫信問高公局,後來轉國道警回覆 重點摘要: 1.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應屬例外狀況。 2. 目前關於車道使用之法規規定與執法,均是以車輛實際速度及瞬時速度採證認定 3.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到原車道,提升高速公路道路疏運效能31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這問題就老梗 分兩派 一派是內側超車道派, 主張有人比你快你就讓。 超速問題由法規裁罰解決。22
[討論] 大家贊成國道中線開放大車最高速巡航嗎?看到小車使用國道內線的議題討論得這麼熱烈,不禁想到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假設大車駕駛人要爭取國道使用路權,希望開放大車的超車道可以讓總重20公噸以下 的大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大家會贊成嗎? (若以3線道為例,就是中間車道) 現行法規: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假設擬修正條款:6
Re: [討論] 請別再說我們龜在內車道了!假設法規是這樣寫: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樣的話,你完全合乎法規,沒問題,我完全無話可說。 但問題不是啊,我們法規是這樣寫: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11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幫大家重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即合乎規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1X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你的法條有錯誤。原文是: 1.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1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簡單來說這就是交通部自己的鍋啊 自己開了一個大門給烏龜車去妨礙其他用路人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的第8條第3款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就是後面這一句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2
Re: [問卦] 在高速內線超速,就不會被拍嗎?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A ,得 B... 反之 無法符合A,就不得 B 這你應該能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