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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實價登錄單價過高或過低不予揭露的定義?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實價登錄單價過高或過低不予揭露的定義?作者
nhec
(流浪者失修的殘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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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
關於實價登錄中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不予揭露,
怎樣算是單價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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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買親戚的房子,
那邊算是沒什麼房子的地區,
所以最近10年在實價登錄上只有兩筆交易紀錄。

因為親戚跟爸爸在年輕時有一些約定,
所以房子會以便宜的價錢賣給我,
是最近一筆實價登錄的半價。

我有點擔心這樣會不會拖累地區的房價,
因為親戚還有一間房子在同一區,
想在3年內賣掉。
那間房子當初我爸幫忙出了一筆錢
所以賣的價錢夠高的話會分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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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0.15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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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hhwanjen05/27 21:10就政府控制信息披露

una28305/27 21:38就是像你這種半買半送的不會被計入

piliwu05/27 21:55你擔心實際登錄根本多餘,你要擔心被認定贈與

piliwu05/27 21:56萬一被認定贈與事情就大條,有贈與稅跟出售未來房地合一

piliwu05/27 21:56稅成本認定問題

liu1981sssss05/27 22:21只有過高不揭露,過低都用特殊交易帶過

r791905/28 00:04軍國宅都一堆超低的好,你多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