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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花7200萬買到海砂屋他憤而提告 卻因簽了

看板home-sale標題Re: [新聞] 花7200萬買到海砂屋他憤而提告 卻因簽了作者
jamo
(hi)
時間推噓 7 推:9 噓: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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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
: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 新北市中和有民眾花費7200萬元買廠房,沒想到事後竟是間「海砂屋」,裡頭鋼筋外露: 、天花板剝落,屋況慘不忍睹,氣得買家提告詐欺,雙方對簿公堂,但最後卻因為曾經簽: 署一項關鍵契約,法官判買家敗訴,案子到了二審還是未能翻盤。
: 根據法院判決書資料顯示,該名買家之所以敗訴,主因是買賣雙方曾以10萬元簽署「瑕疵: 擔保」,契約內容提到以現況交屋,所以法官判定買家敗訴。 民眾花費7200萬元在新北: 市中和買廠房,不料建築本體卻是個海砂屋危樓,氣得他怒提告對方詐欺,但卻因為事: 前雙方簽署「瑕疵擔保」,法官判定買方敗訴。
: 該物件內部狀況險象環生,多條鋼筋外露懸掛在天花板上搖搖欲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 購屋後的3個月,買家與員工擔心遭到水泥塊砸中頭部,還曾請技師公會到場認證,才發: 現原來建物是棟危樓,只要發生6級以上地震,恐會有倒塌的危險。
: 對於二審判決敗訴,買方表示,他所認為的瑕疵指的是房屋鏽蝕或是漏水等狀況,並非: 是海砂屋這樣整間建物有危險性的瑕疵,該案仲介業者也曾作證,買賣雙方所簽署的瑕: 疵擔保,內容不包括海砂屋的部分,但是因為當初並未進一步白紙黑字寫明瑕疵定義
: ,最終法官仍不採信,不過案件還能繼續上訴。
: 原文網址: 花7200萬買到海砂屋他憤而提告 卻因簽了這個敗訴! | 好房網News
: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77517253992.html
: 心得:
: 查了一下判決書:108年度重上字第866號 仲介是環球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這案例我挺有興趣的,判決書看完了
截錄重點如下

1:買方看了很多次房子後下訂購買
(這時候還沒有鋼筋外露石塊剝落)

2:交屋前複看時看到壞了一些鳥地方
(鐵門打不開,管線漏水etcetc三小的)

3:雙方同意10萬塊給買方自行修繕
要命的是買方簽了一張現況交屋,拋棄瑕疵抗辯請求權

4:裝修後發現鋼筋外露石塊大顆剝落

法官按小紙條合約判案,既然買方同意拋棄瑕疵擔保
賣方自然不需要負責

當然還有一些不重要的點例如屋主究竟有沒有聲明這間不是海砂屋
(我覺得法官在這個爭點的判斷也很奇怪)
還有買方一開始想跳過仲介成交,也不是啥好貨


老實說這個案例是報紙上報那麼多恐龍判例中
少數我站在法官的反面意見的

這案子最大的重點就是簽了合約之後複看
看到房子一些小毛病(門打不開,小漏水等)
賣方同意10萬折抵這些小毛病
於是雙方簽了那個拋棄瑕疵擔保現況交屋
正常人在那個情況下(已簽約準備交屋),想解決的是這些小問題
海砂輻射是很嚴重的問題,斷無可能10萬塊同意免除這類瑕疵擔保

我覺得法官應該就常情判斷(仲介也作證)買方真義
當下應該是只考慮到小瑕疵而不是這種重大瑕疵

重點是
我抿心自問自己在那個情況下(已簽合約點交中)
都不一定會記得要把輻射海砂加進去
跟我投資客股東討論了一下他說他也是很大概率會忽略這點
一般人更難想到這件事

總之難得會上到一課~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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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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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du05/16 00:44應該沒人想過會是這種現況交屋,這已是不能居住的程度了,

aesdu05/16 00:44只是死命修飾而已。 這法官的心證有問題。

labbat05/16 00:48不知情無罪是人治社會 訂定契約前要慎重

aesdu05/16 00:56應該還有屋況說明書可以輔助,但似乎沒提到這部分。

aesdu05/16 01:00而且賣方未明確說明現況交屋的瑕疵是那些的話,賣方一樣要

aesdu05/16 01:00負責不是嗎?

shoshobe05/16 01:31這是連棟透天 好奇其他鄰居有沒有鋼筋掉落

dophin33205/16 01:49不是多嚴重的海砂屋吧 也許是後續再去採檢

dophin33205/16 01:50很嚴重一開始應該要看出來啊?

nqj05/16 02:03真恐龍法官

neverli05/16 05:40該不會是那種年輕年輕沒有啥經驗的法官

SeonJun05/16 08:15平常委託仲介賣的話,記得契約書上面賣方都要勾選是否為

SeonJun05/16 08:15海沙屋/輻射鋼筋,還是廠辦不用勾選?

屋主在不動產說明書上是勾選沒檢測 口頭說沒有 這邊也很有趣 判決書在屋主聲明這邊有兩個證人 看起來一個是店長 店長的意見有2 1:店長認為10萬塊這個合約的看法跟我一樣,不應該套用到海砂屋 但法院認為店長的意見不值得參考 2:店長說本案不是他經手,但簽約時一定會問賣方是否為海砂屋,賣方說不是 但法院認為店長非經手人,所以這邊的證詞不值得採信 另外判決書突然冒出一個沒提到過的證人 這個證人我猜是代書,他說簽約時發現到沒有海砂屋的條款 當下詢問賣方 賣方回答:"我的房子用了二三十年,不是海砂屋,不信你自己去檢驗" 所以法官據此判定屋主不知道這間是海砂屋,沒有欺騙的成分 (但這樣不就反面證明屋主勾選了非海砂屋?)

kingof30305/16 09:21可以上訴的 這確實有爭議

重點是上訴到第二審還被打槍

iele05/16 09:32進了法院重點是證據好嗎

iele05/16 09:34白紙黑字那麼清楚,放棄瑕疵擔保,沒有列清楚的話就字面就是

iele05/16 09:34所有瑕疵啊

iele05/16 09:35如果當初沒簽,當然賣方就肯定敗訴了

iele05/16 09:37完全不覺得法官判決有誤,重點這已經二審了好吧

iele05/16 09:38買方一二審都敗訴

KrisNYC05/16 09:41這個我中性意見 這種廠房屋況差不多都這樣 也無從修繕

KrisNYC05/16 09:43然後也可能買價已經明顯有反應屋況 蠻難猜的

如果價錢已經反映海砂屋這種重大瑕疵問題, 一定會在合約特別註明,因為賣方更怕出事 這案子重點是簽完約, 發現小問題->賣方給錢換買方自行處理 結果不小心爆出海砂屋問題 十萬塊換到拋棄海砂屋的瑕疵擔保,究竟是不是買方原意 你換個角度想,假設你買一間七八千萬的房 屋主說我多給你十萬,換你一張包含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的拋棄瑕疵擔保 你會願意嗎? 要說白紙黑字我沒意見,的確是買方沒注意被坑了 但說這個判決是不是恐龍判決? 就一個房市打滾多年的老屁股,我認為這是一個恐龍判決

GoalBased05/16 09:54你是仲介 對嗎?

dragontwo05/16 13:20海砂至少影響一成房價

abyssa105/16 13:33不恐龍吧 刑事詐欺要是蓄意的 民事訴訟應該還能打

abyssa105/16 13:36物之出賣人所負之瑕疵擔保責任係法定無過失責任,

abyssa105/16 13:36其並不以出賣人有過失為必要

abyssa105/16 13:37他沒驗你不能說他詐欺 但還是可以要求瑕疵擔保額外減價

這是減少價金的民事訴訟 不是刑事詐欺

※ 編輯: jamo (36.228.93.10 臺灣), 05/16/2020 13:45:29

iele05/16 14:43這就跟很多人面臨婚姻問題告通奸敗訴,然後駡法官恐龍的人一

iele05/16 14:43

iele05/16 14:44民事訴訟不提去提刑事,敗訴才來駡法官

iele05/16 14:46其實這個案子是買方自己的失誤,不是法官錯判

iele05/16 14:48買方白紙黑字自己簽了同意放棄瑕疵擔保請求權,再來告賣方詐

iele05/16 14:48欺…

iele05/16 14:49合理懷疑買方不想要那房子了,不是想請求價值減損賠償,才這

iele05/16 14:49

mark020405/16 15:33

king1227205/16 18:30台灣的司法就是個笑話

king1227205/16 18:31整篇都是法官主管認定 end

king1227205/16 18:32痾 如果是提刑事的詐欺的話 那無罪滿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