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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jumpj2版友請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jumpj2版友請進作者
noway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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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 正常人只要看過我的原文,就會知道我所指出的法案問題,是他的內容不明確、處罰: 範圍
: : : 過廣,受規範者無法預見自己在什麼樣的情形下會被處罰,因為這些原因,所以會導: 致受
: : : 規範者心生恐懼。
: : : 問題點不是心生恐懼,這只是附帶的後果,真正的原因,是法條不明確、過度擴張、: 無法
: : : 預見、無從審查。
: : : 這些我原文都寫得很清楚,我甚至援引了釋字432 佐證自己的論點。底下的版友,縱: 使有
: : : 人不同意,但都能理解我在講甚麼,就你看不懂,可能你的大腦比較不擅長處理稍微: 複雜
: : : 點的文字資訊吧。
: : 你的問題在於用學術研究的心態在看一個實務上的法案
: : 學術上當然可以用想像的擬出法條
: : 但實際上路肯定是另一回事
: : 這種認為法案應該萬無一失再上路的心態
: : 基本上就跟懷疑論者在看待所有事物一樣
: : 其實前面把「心生恐懼」拿出來講就知道你要嘛是為了槓
: 沒想到同一件事情要跟你解釋兩遍。不過沒辦法,有些人的大腦就是不能負荷太複雜的東: 西,所以我再解釋一遍,不用謝我。
: 「讓人心生恐懼」並不是這個法案的問題所在,範圍不明確、適用上可能無邊無際,讓人: 不知道自己甚麼樣的情況下會被處罰,才是這個法案的問題。「讓人心生恐懼」只是這個: 問題下,所附帶的後果而已。

所以範圍到什麼程度你說了算嗎?

信不信你說出的範圍也無法符合你所謂的「法律明確性原則」?

我不就說了 一個共識不可能100%的人都滿意

那今天你又不尊重多數決的結果

不是他媽反民主吵鬧的巨嬰嗎?

: : 要嘛就是缺乏實務經驗
: : 我對於坐牢這件事情心生恐懼 難道要把刑法裡面所有的徒刑罰責都廢除?
: 你要具體論證那一條刑法規定,會讓一般人無法預見自己是否會被處罰啊。

你是不是看不懂啊

「範圍太大」跟「心生恐懼」在這個議題上的本質是一樣的

都是各說各話的東西懂?

: : 擔心公車司機發瘋帶全車去撞山有可能嗎?
: : 有可能啊 所以所有需要駕駛的大眾運輸系統都要廢除?不是吧?
: 跟你解釋這麼久,原來你完全搞錯明確性的定義
: 明確性並不是要求「人民可以預見自己會不會哪一天突然成為被害人」
: 而是要求法條明確到「人民可以預見自己做了甚麼行為會被處罰」
: 拿你舉的案例好了,就討論最簡單的殺人罪:
: 一個精神正常的公車司機,能不能預見自己開車帶全車人撞山,是違法、有刑責的?
: 如果能,那就符合明確性,合憲。你所謂廢除公交制度云云,完全就是假議題。
: 我覺得啦,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不懂,就不要跟別人談實務怎麼樣
: 還不會走路就像跑、還不會跑步就想飛,這種心態要不得,還容易跌個狗吃屎,丟人

你完全看不懂這段的意義耶

我以為我舉的例子很淺顯易懂了

你的大腦是不是對文字訊息的處理能力很差啊?

我前面還特地說「懷疑論者」餒

這段是在酸你如果什麼都要用質疑的角度什麼事都不用做啦嘎嘎

這段跟明確性完全完無關噗噗噗

你連人家在酸你什麼都看不懂也太糗了吧嘎嘎嘎嘎

: : 做好相關配套(駕駛定期心理狀態評估、體檢之類的我隨便舉例)
: : 建立相關的資格檢視制度
: : 剩下的就是視情況做調整如此而已
: : 要求法案一上路就沒有任何疏漏且定義完備
: 並不是要「定義完備」
: 只是要讓受規範的人預見什麼樣的行為會被處罰而已
: 國會法案最大的問題,就是連「立委自己都不知道他們想要處罰甚麼樣的行為」,才會鬧: 出記者當場問,吳宗憲卻答不出來的笑話
: 這才他媽不是甚麼疏漏,疏漏是你盡力把法規定完善以後,不小心沒注意的漏洞。
: 這是立法怠惰

理由同上

而且你是不是不知道法律的判斷很多時候本來就需要援引判例

沒錯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客觀的公正

就是要累積判例跟經驗值儘量朝公正靠攏

醒醒吧小朋友噗噗

: : 就好像孩子小時候說以後要當醫生
: : 長大當計程車司機你要塞回去?
: 舉例錯誤,我沒有能力把這個法案退回去,三讀已經通過,剩下就是大法官的工作。我只: 是在網路上講個兩句,打臉打臉你這種胡說八道的法盲,聊以自慰而已
: 就拿你說的小孩來說吧,如果有個孩子生出來就是個 8+9,抽菸喝酒打架改車不務正業甚: 至去當車手,我不能把它塞回去,但可以罵他是個沒出息的流氓屁囝仔吧?

可以

但這只是代表一切都是可以動態調整的

沒有一步到位這種事

道交法每年都不知道修正幾次你什麼不出來靠北沒有一次到位

: : 退一步說 只要是眾人凝聚的共識 就沒有讓所有人都滿意的可能
: 偷換概念。
: 這個法案並不是「無法讓所有人滿意」,而是「主流學者全部滿意」。
: 網路上的學者連署就很有代表性
: 我目前還在校的學弟妹們,也說教授們講課時經常會酸一兩句
: 你講的好像這個法案讓60%滿意,只是無法讓所有人都滿意一樣
: 事實上,就主流學說見解來看,我觀察到的滿意度大概是150 vs 2
: 150個不滿意的法律學者 vs 自我沉溺的黃國昌、翁曉玲

對嘛這不就回到一開始的主流誰說了算?

我也可以說不滿意的只有150個剩下都滿意啊

各說各話那我們就投票或等大法官釋憲嘛

屁一堆啊我好多人支持幹嘛?壯膽嗎?

: : 盡可能做到公開透明 服從多數 尊重少數
: : 這不就是民主的基本樣態嗎?
: 還在偷換概念。
: 民主制度產出的法律,不代表他不能被檢討。
: 何況這麼鳥的法案,就是欠罵。而且不只我在罵,一大堆法律學者都在罵。
: 拿民主制度出來,說你不能罵,罵了就是不尊重民主,真的很搞笑。

你可以檢討啊

啊東西根本還沒上路要檢討什麼

孩子還沒出生你就開始覺得他鼻子歪了?

: : 不要再一副象牙塔裡學者的姿態自居了
: : 看了只會讓人覺得可悲又可笑而已噗噗
: 我沒有做學者的資格啦
: 不過網路上吊打你還是綽綽有餘

唉唉不好說不好說噗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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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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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o 06/20 23:42一個主流 各自表述

lono 06/20 23:42吵主流不主流是訴諸權威的邏輯謬誤

lono 06/20 23:43jump2j知道whataboutism謬誤,不知道訴諸權

lono 06/20 23:43威謬誤,真奇怪

johnyrunner 06/20 23:43笑死,綠畜臉被打歪

noway 06/20 23:44智障才會在這種議題上自稱主流噗噗

imbj 06/20 23:46人人搶著當大法官可以解釋憲法宣判違憲

noway 06/20 23:50也是他哈哈哈 都不知道被我抓自打臉的邏輯

noway 06/20 23:50幾次了

e2167471 06/20 23:51好了啦 連法律學界有通說少數說概念都不

e2167471 06/20 23:51知道光會蹭熱度的一日律師不用在那邊質

e2167471 06/20 23:51疑什麼主流了 法盲就法盲

e2167471 06/20 23:52反正小草不用懂什麼鬼東西 只要跟黃國昌

e2167471 06/20 23:52講得不一樣 一律扣他民進黨養的帽子就好

e2167471 06/20 23:52

ericlee1024 06/20 23:52只有150個人不滿意 結果民調崩盤 嘻

ericlee1024 06/20 23:52

跟我講民調幹嘛 我看起來很在乎民調嗎噗噗噗

e2167471 06/20 23:53民調崩→綠黨媒 學者反對→綠色學者

e2167471 06/20 23:53學生抗議→綠色職業學生

e2167471 06/20 23:53自己出來認領一下 哪次民眾黨講的東西

e2167471 06/20 23:54被不是民進黨的人反對的時候 小草不是

e2167471 06/20 23:54扣他民進黨帽子的?

Hoty69 06/20 23:57怎麼突然變成小鳥跟小草的爭戰

沒這麼嚴重啦 大家聊聊天打打嘴炮娛樂罷了

※ 編輯: noway (1.200.241.12 臺灣), 06/21/2024 00:01:09

kl015013 06/21 00:08你怎麼會覺得這些傻屌有任何法律素養

kl015013 06/21 00:09這群蠢豬都可以嘲諷黃國昌法律素養差了

kl015013 06/21 00:09義和團只要覺得自己神功護體往前衝就夠

bruce2248 06/21 00:41浮動式無罪推定 大法官的法官 學者的學

bruce2248 06/21 00:41者 原來這是蔥粉眼中的法學素養

phoenixtwo 06/21 03:03說明藍白根本不在意民意

phoenixtwo 06/21 03:04難怪民調崩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