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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行政院遞國會改革案釋憲 傅崐萁轟「違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行政院遞國會改革案釋憲 傅崐萁轟「違憲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47

※ 引述《luke7212 (蔥田總司)》之銘言:
: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26日)針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聲請釋憲、暫時處分,行政院最快明: 天提釋憲。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行政院提出司法救濟是於法不合、是違憲的,當: 行政院提出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後,就應該立即來實施,大法官釋憲講得很清楚。

問題是:

哪條或哪個字號有說過「應立即實施」?如果拿不出真道理來服人,這根本就是在忽悠、搬弄是非,甚至想著要惹來國際笑話(貽笑大方)!



就查過的《憲法訴訟法》來看

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已經明文,「國家最高機關,因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就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除非傅崐萁想要否定經法律闡述之事實,否則不應有這種趨向不擇手段的幼稚言辭...



更何況,「強制」性的措施,不必然能服眾

雖然外界可能也想知道某些事情的真相,但也並非沒有耐心去等候,不按部就班地待著時機成熟,後果相信你我心內都知道

強摘的果子是不甜的,硬著幹的結果一定不會令人信服、甚至有「嚴刑逼供」的預感,如果這是藍白要的,誰也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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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握的拳頭捏碎了願望 令鮮血流滿了掌心
無盡的翅膀猶如鎖鏈一般 沉重得令人無法動彈
只懂得失去的稚幼眼眸中 人們懷念永不復返的星光
每一盞點起的燈火 都綻放著生命的光芒 載著前行乃是命運
銘刻光輝 對誰都溫柔 歲月的痕跡
   ——西川貴教《ヴェスティージ》(『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四片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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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keyNew 06/26 20:33單純問問本版法學專家

donkeyNew 06/26 20:34本身或下級機關行使職權 這一要件

donkeyNew 06/26 20:34目前聲請釋憲的有哪幾個符合?

donkeyNew 06/26 20:35想像未來的行使職權 是否符合這個要件

donkeyNew 06/26 20:41還有 憲增第3條第2項 要求行政院長

donkeyNew 06/26 20:41接受覆議的決議 這個接受是否還能釋憲

donkeyNew 06/26 20:42如果憲增都要求行政院長接受了不算數嗎

donkeyNew 06/26 20:43那如果行政院長可以接受也能釋憲

donkeyNew 06/26 20:44在大法官做出暫停處分之前不是該先施行

donkeyNew 06/26 20:44畢竟如果接受了就該施行 要釋憲再釋憲

sd2567 06/26 20:52已經公告施行了好嗎 先送總統公告 才釋憲

sd2567 06/26 20:52申請暫停實施啦

donkeyNew 06/26 20:53這篇文章在問啊 我只是拿條文問他

donkeyNew 06/26 20:53順便問問 如果都接受了還能提釋憲嗎

donkeyNew 06/26 20:53畢竟這法剛通過 根本還沒人因行使職權

donkeyNew 06/26 20:54產生適用法律有違憲之虞的要件

donkeyNew 06/26 20:54既然不符合要件 那怎麼能申請釋憲?

donkeyNew 06/26 20:54當然我也必須說這不叫違憲 頂多不受理

chiangdapang 06/26 21:01…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

chiangdapang 06/26 21:01為宣告違憲之判決」<認>這個字,

chiangdapang 06/26 21:01懂?

donkeyNew 06/26 21:03行使職權為先 認有牴觸為後

donkeyNew 06/26 21:03還沒行使職權哪來的認有牴觸?

donkeyNew 06/26 21:03所以我才想問 想像未來的行使職權

donkeyNew 06/26 21:04是否能符合這個要件

donkeyNew 06/26 21:06你不能把要件忽略 直接跳到最後吧?

donkeyNew 06/26 21:06不然這條法設這個要件幹嘛?

chiangdapang 06/26 21:20認=認為,就是你認為有問題時就可以

chiangdapang 06/26 21:20啟動,這個和法院的法官在審判時遇

chiangdapang 06/26 21:20到法令有疑問而提出釋憲是不同的

chiangdapang 06/26 21:22我只想知道,如果大法官受理釋憲,

chiangdapang 06/26 21:22小草會不會發起武裝暴動

chiangdapang 06/26 21:24沒有行使職權先後的問題,如果有,

chiangdapang 06/26 21:24法條用字會不一樣

donkeyNew 06/26 21:26我是無所謂啦 但明明有個"因"卻要忽視

donkeyNew 06/26 21:27我覺得怪怪的就是了

donkeyNew 06/26 21:27因行使職權blabla 認有牴觸

chiangdapang 06/26 21:27「國家最高機關,本身或下級機關行

chiangdapang 06/26 21:27使職權時,因所適用之法規範,有牴

chiangdapang 06/26 21:27觸憲法之虞者,得停止執行,並聲請

chiangdapang 06/26 21:27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donkeyNew 06/26 21:27不就代表這個"因"明顯是要件嗎?

donkeyNew 06/26 21:30就法條的解讀我覺得那個因很重要

donkeyNew 06/26 21:30不過如果你覺得因不重要那也沒關係

chiangdapang 06/26 21:30如果像我上面這樣寫才會有先後順序

chiangdapang 06/26 21:30,也就是對發起釋憲的條件做限制

donkeyNew 06/26 21:31反正現在就看大法官怎麼解釋了

donkeyNew 06/26 21:33反正如果大法官受理了

donkeyNew 06/26 21:33代表之後行政權只要懷疑就能釋憲

donkeyNew 06/26 21:33那也沒啥不好的 至少惡法不用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