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設&實坪到底多難懂
區分所有建物,
按照民法799條的規定,
就是只分
「專有部分」
(包含主建物與附屬建物)
跟
「共有部分」
兩個名詞而已
而所謂共有部分的「區分持有比率」
依據民法799條第4項
基本上就是區分所有權人的
「專有部分面積與專業部分總面積之比率」
其實登記法令上
根本沒有再去細分各種公設項目
簡單講
你的實坪就是你的主建物
(頂多加上附屬建物)
建物扣掉大家的專有部分以外
的建築物內空間,都是「共有部分」
也就是房地產實務上的「公設」
※ 引述《Dissipate (雲消霧散)》之銘言:
: ※ 引述《H2 (超級噴火龍X)》之銘言
: : 一直鬼打牆的原因是
: : 眾人一直沒有好好定義什麼叫
: : 「實坪制」
: : 針對問題沒有一個好的定義,
: : 當然大家在鬼打牆
: : 多數民眾沒有了解到
: : 台灣不動產的測量與登記制度
: : 實際上,我們銷售上約定俗成
: : 的房地產面積一直指的是
: : 「權狀面積」
: : 而不是不動產文書上更直觀
: : 登載的的「主建物面積」
: : 其實台灣想走向實坪制一點都不
: : 難,因為現行制度基本就是實坪
: : 而公設登記對象更是一點都沒有
: : 變動的需要,目前的運作其實沒
: : 有太多問題
: : 個人覺得,這個「實坪制」要實
: : 現,只有一個很簡單的地方變動
: : 即可
: : 那就是修訂目前的 : : 「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
: : 將未來不動產業者銷售時公示的
: : 「面積」統一定義為「主建物面積」
: : 這樣基本上大部分的爭端都可以解決
: : ----------
: : 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 第六條
: : 六、廣告有下列表示或表徵之一者,得
: : 認定為不實廣告:
: : (一)建築物坐落地點:
: : 廣告上標示建築物坐落地點與實際不符。
: : (二)不動產面積:
: : 1、廣告上標示建築物或土地總面積與
: : 所有權狀登記之面積不符。
: : 2、廣告使用未經明確定義之「使用面
: : 積」、「受益面積」、「銷售面積」等
: : 名詞。但未辦保存登記部分,其面積依
: : 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或稅籍資料所載者
: : ,不在此限。
: : 3、廣告上標示建築物或土地總面積與
: : 所有權狀登記之面積相符,而有下列情
: : 形之一者:
: : (1)廣告中使用「建築面積」、「基地 : : 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
: : 面積」、「共同使用部分面積」等法定
: : 用語作為建築物面積之表示,而其面積
: : 表示之數量與法定用語所應有或登記之
: : 面積不符。
: : (2)廣告表示建築物共同使用設施比率
: : 與完工建築物不符。
: : ---------------
: : 把(二) 1 的所有權狀登記面積改成
: : 主建物面積
: : 一切解決
: 非常同意!
: 我相信理性的實坪制推動者要的就是這樣
: 而且不僅是廣告,在實價登錄或是各種網站都可以按實坪單價進行排序檢索
: 比如說現在買單價65萬100坪,公設35%的房子,未來應該就改成是單價100萬65坪附帶53: %公共空間的房子。
: 這樣不同位置年代房屋實際居住面積的單價可以一目了然,買的房子有多少比例公共空?: 更一目了然。
: 公共空間也應該比照雨遮陽台室內各子項詳細記載,寫明梯廳多少比例,車道多少比例?: 合公共使用空間多少比例,頂樓空間屋突登等多少比例,是否合理
: 現在虛坪制最大的弊病就是公共空間模糊不清一團爛帳,尤其車道車位愛怎麼算就怎麼?: 。一個車位格子完全不附帶車道也行,附帶一點車道也行,佛心來的附帶完整車道也行? : 本沒有依據。
: 不要把支持實坪制的人直接滑坡到想打65折買房。對一般百姓資訊透明化至少可以少被?: 其手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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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個「共有部分」的房地產實務上的「公設」,有包含「
車位坪數」在裡面。現在爭議點是這個「共有部分」裡面的
細節貓膩。
車位,台灣實務上不是用面積計算價格,也是算車位總價
有什麼細節貓膩 你買房就看主建物多大 車位有幾個
使用空間就這樣而已 買房本來就不是看看數據就能決定
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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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實坪制的議題大概隔一陣子就會出現一次 儘管有點概念的人就已經不斷解釋目前的權狀謄本已明確標載產權面積 已經很真實了 八卦版魯蛇還是搞不懂 他們還是認為虛灌坪數、參雜虛坪不透明、花大錢買用不到的公設什麼的11
去網路抓一張權狀的範本,實坪面積寫的清清楚楚,後面再註記社區公設的總面積和持分比例,連自己公設的面積都沒直接寫出來。看起來虛坪實坪只是銷售的方式而已,不然權狀反而更清楚記載實坪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74
一直鬼打牆的原因是 眾人一直沒有好好定義什麼叫 「實坪制」 針對問題沒有一個好的定義, 當然大家在鬼打牆4
我認為 是建商想推 解決公設專用問題 目前公設專用問題 必須要買家簽同意某公設專用契約書 這對計較的人來說 很難接受 因為公設就是公家的 憑甚麼某戶專用?1
認真說現在才是實坪制 過去公寓跟20幾年房子才是虛坪 公寓是主建物含公設 20幾年屋是梯廳屬於主建物獨立拉出來 現在只是明確跟你說公設幾坪2
非常同意! 我相信理性的實坪制推動者要的就是這樣 而且不僅是廣告,在實價登錄或是各種網站都可以按實坪單價進行排序檢索 比如說現在買單價65萬100坪,公設35%的房子,未來應該就改成是單價100萬65坪附帶53.85 %公共空間的房子。X
有人說不是公設揭不揭露的問題,而是公設佔比問題,但公設佔比其實是跟你基地 大小與戶數相關的,戶數越少,公設比越高。買賣時到底應不應該含公設呢?我覺得是應 該的,而且要詳細。 先不說建商要不要免費蓋出這些公設給你用,公設登記一定要越詳細越好,而且 一定要登記所有權人,否則以後社區公設維護費用就吵不完了,台灣人最會吵,我又沒用51
但事實上權狀就是有登錄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建物 現在銷售時, 也已經要求業者必須分別刊登, 不再像早期可以只列總坪數 要求銷售只能刊登主建物反而不符合建物的實際登錄狀況 如果要強制的話, 可以強制比照實價登錄網站 現在實價登錄網站已經可以選擇你要計價的分子跟分母12
一個社區裡面,有大坪數跟小坪數 大坪數跟小坪數使用的公設相同, 但是大坪數卻必需負擔更高的公設費用, 我認爲這就是虛坪的不公義。 如果一個社區公設比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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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請正名主建物計價,不要再講實坪制了= =餓死抬頭 現在建築登記規則 已經有分別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車位拆開了 所以所謂的實坪制早就在做了 這就是廣義上的實坪制46
[閒聊] 實坪制的實施我認為 支持實坪制的人,不是建商利益共同體,就是被騙的無知者。 不服者就好好闡述一下,法規怎麼執行 首先建物所有權,是起造者去登記分配的 當實坪者主張,共有部份不登記50
Re: [閒聊] 台灣現行不動產交易就是實坪制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可查到的公寓大廈的實價有兩種: 一、包含「共有部分」的建坪單價,這是所謂的虛坪價格 二、不包含「共有部分」的建坪單價,這是所謂的實坪價格。 一般所謂的實坪制,是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有部分」完全不予登記的制度。 但日本對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登記,專有部分與共用部分之界線、法定共用部49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的坪數。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35
[閒聊] 實坪制跟登記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就直說了 其實在吵實坪制的 根本沒有真心想了解登記規則 就是想要單純用主建物計價而已 然後,政府並沒有規定你們應該怎麼計價20
Re: [閒聊] 什麼人老是在吵實坪制?我覺得可能很多人沒看過「建物權狀」 以為建物權狀是這樣 總共坪數65坪 主建物34坪11
Re: [閒聊] 講白的,實坪制不好嗎?實坪制就是月經文 台灣的建物登記規則來說 原本就有把專有空間主建物+附屬建物列出 也就是說你想知道的資訊 其實都登記的清清楚楚2
Re: [問卦] 幹 全世界剩台灣虛坪制 要改了沒啦?舉隨便一個日本房仲網的例子來看好了 比如這一間 直接顯示專有面積 不會在那邊糾結權狀總面積 統計資料也是統計專有面積 網站上你根本不會看到權狀總面積2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如果實坪制要的是實坪計價 其實就改個東西就好 那就是目前的實價登錄系統 現在提供的資料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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