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看板car標題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作者
wfyal
(wfyal)
時間推噓10 推:13 噓:3 →:49

: 關於「最高速限的前車有無讓出內線的法律義務」,結論是「沒有」

以法律義務來說,沒有,但還是有討論的空間,原因後述。

: 先說結論,「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而是處理
: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請參閱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二項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法條連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9

也就是說,您說的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是由第八條第二項的但書來排除。
而非您說的用「不堵塞行車」來排除。

就前後文的邏輯而言,
所謂的「不堵塞行車」應該是以前車採取的主動行為,
而非被動行為。

原po所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355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700號」

這二個判決都是該車行駛於內線道,
但在行車順暢的情況未達最高速限。

但沒有看到您所說「於不堵塞行車狀況的解釋」,

您文中所述「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我找不到這二者組合的相關敘述。
我能找到的只有「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和「不得惡意逼車」分開的規定。
如果方便,請提供相關資料見解方便在下研讀。

原Po的結論是基於
「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和
「主管機關之前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所以我前述才會說有討論空間。


關於法律的問題,在前面samallan版友的文裡面已有提到
https://www.ptt.cc/car/E.O2rrqV9Gkhfw
立法院認為交通部開了後門,
希望交通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解決課題。

那我們回頭來看2017/02/09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Facebook上的宣導
連結:https://reurl.cc/8q968o
節錄重點如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也就是說「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即屬惡意逼車,是不可以的。

但是,合法提醒呢?
samallan版友也有提供相關法條供大家參閱
https://www.ptt.cc/car/E.P5FOtUHpCnDQ

節錄重點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
第三款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
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第四款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
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以第四款規定來說,前車又確實需要讓道無誤。


在2018年的時候,hcshin版友就有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函釋
https://www.ptt.cc/car/E.yMzUQEE5HNh8

節錄重點如下:
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
然揆諸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另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確認中線(中內)車道之前後車輛能保持適當安全間距時,
宜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內側車道淨空提供超車車輛使用,
以期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這點回到一開始,
雖然沒有法律義務,
但基於大家常討論的「快樂表誤差」或「速限寬容值」上的彼此落差認知,
主管機關希望可以大家把快車道讓出來供超車車輛使用。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68.28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1:09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2:02

shomap 03/25 18:21查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定需依法舉

shomap 03/25 18:22發者,主要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shomap 03/25 18:22則」之規定內容(如第8條、第9條及第11條等)予以

shomap 03/25 18:22認定。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8:31

tomsawyer 03/25 18:33第五款 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這個要整體看,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第三款:後車可用「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提醒前車。 第四款: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第五款: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也就是說後車要超車時,可以對前車做合法提醒, 前車收到時,就要減速靠邊或允讓。 而後車收到前車減速或允讓時,才可以通過,不能硬超。 這幾款法條裡並沒有說前車可以決定要不要讓後車過。

Maninck 03/25 18:35看來台灣的高速公路領先全球,發明「超車道」兼「快

Maninck 03/25 18:35車道」的內線,傳說中「薛丁格的道路」。

wheat1130 03/25 18:40第四款根本不是在說高速公路阿。

wheat1130 03/25 18:41在高速公路減速靠邊?XD

longtimens 03/25 18:42誰會在國道減速靠邊= =第四款是指像山路雙線道好嗎

wheat1130 03/25 18:42不要亂套

很歡迎以上版友提出主管機關說明或是法條來討論, 畢竟我只是拿出能找到的資料來判斷。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48:09

shomap 03/25 18:49我第一樓推的就是我問高公局 他們回覆的

您好,我有反覆研讀您提供的法條, 但是我不太懂您的意思, 可以再麻煩您再仔細說一下您的想法嗎? 我自已的解讀是, A是一般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B是特別法律,如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 二個法律有不同規定時,以B為主,但如果B沒有規範到的,則以A為主。 如果有錯,歡迎指教

tomsawyer 03/25 18:52? 那第五款不就表達前車不讓或沒有表示 後車不能

tomsawyer 03/25 18:52超嗎

這種反向解讀感覺上好像也是沒錯, 但以查到的法條來說, 前車好像沒有不讓的空間?

kingkinggod 03/25 19:04智障飆仔看不懂,然後會開始跟你說國外情形

longtimens 03/25 19:05不要為了槓而講一些自己都知道根本胡扯的東西= =

歡迎您提出法條或見解來討論, 如果沒有任何實際的法條或見解,只用情緒來討論, 那恕在下不再回應。

aortic 03/25 20:02最後一段函釋不就認為回去才是理想狀態,但法規卻

aortic 03/25 20:03不是誘導民眾往此結局發展。此法條就是垃圾無誤!

※ 編輯: wfyal (36.229.122.89 臺灣), 03/25/2023 20:55:34

shomap 03/25 20:58因之前對於一般道路的超車規定 在高速公路是否適用

shomap 03/25 20:58有疑問

shomap 03/25 20:58所以寫信去高公局詢問

shomap 03/25 21:00在高交法對於超車的規範應優先適用

wfyal 03/25 21:21您的回文是指[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

wfyal 03/25 21:21定]適用高速公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這點沒有問

wfyal 03/25 21:21題。但該法並沒規範超車時的標準動作,所以我個人

wfyal 03/25 21:21的解讀是應該遵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有錯歡迎指教

shomap 03/25 21:24我的意思是只適用高交法 並不適用道交法對超車的規

shomap 03/25 21:24

berryc 03/25 21:25101條怎麼看都是單線道(含無分道線)路才適用

berryc 03/25 21:25多車道用這條根本矛盾

shomap 03/25 21:26道交101並不適用在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

我懂您的意思了, 因為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規則裡有規定超車規則, 那道交101可能確實不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 我會去函國道公路警察局再多了解一下這個部份。

longtimens 03/25 21:48我就問你會在國道減速靠邊嗎?

longtimens 03/25 21:48硬套說是指國道根本胡扯

longtimens 03/25 21:49明知是胡扯還當論點不就為槓而槓

longtimens 03/25 21:51立法原意一看就明的東西還要硬拗成別的方向 也是無

longtimens 03/25 21:51

shamanlin 03/25 21:59不論什麼情況都不能逼車,你還要找啥聯結?

這個討論串哪裡說可以逼車?

※ 編輯: wfyal (36.229.122.89 臺灣), 03/25/2023 22:10:14

berryc 03/25 22:29其實把超車道想成博愛座就很好理解了

berryc 03/25 22:29博愛座可不可以坐? 可以 有需要的就可以坐,至於需

berryc 03/25 22:30要的理由太多種,也沒什麼高低差別. 超車道多一個

berryc 03/25 22:31硬性規定低於最高速限會開罰

berryc 03/25 22:33到底是身體健康好手好腳的死賴在博愛座的人多

berryc 03/25 22:33還是恥度無極限要趕人自己坐的人多呢?

berryc 03/25 22:48但最多的情況是其他位子都滿了還有人用站著,專愛座

berryc 03/25 22:48還空在那

longtimens 03/25 22:53政府就是不要空著 這比喻之前就講過了 超車道派聽

longtimens 03/25 22:53不進去 沒救

shamanlin 03/25 22:54因為超車道派要的是內線道給他們專用,這跟政府希望

shamanlin 03/25 22:54把所有車道都填滿的群眾利益相違背

longtimens 03/25 22:56還有不要為了自己看不懂還去騷擾公務員回答這種鳥

longtimens 03/25 22:56事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longtimens 03/25 22:56不要浪費大家稅金

hyuchi0202 03/25 23:24超車道不是超速車道 這麼簡單還要討論個屁

sazabijiang 03/26 00:20沒有討論空間。你是執行公務的公務車才有可能有要求

sazabijiang 03/26 00:20前車讓道給你的討論空間。

berryc 03/26 00:48博愛座是中年大媽專用座 XD

sazabijiang 03/26 09:27高公局就是被民眾問很多次,才會在官網以及臉書宣導

sazabijiang 03/26 09:27https://i.imgur.com/ALly7D1.jpeg 可持許行駛內

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sazabijiang 03/26 09:28側車道以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別再自私只顧自己

sazabijiang 03/26 09:28https://reurl.cc/XLQRQa 超速10公里內仍可能開罰

sazabijiang 03/26 09:29絕對不是「+10才是速度上限」這種偏差觀念。

a901922001 03/26 11:17超速三千起 堵塞六千起

cobal 03/26 23:24樓上請解釋什麼叫堵塞?不讓超速存不叫堵塞喔

a901922001 03/27 10:33內120中110外100 內中併排110就堵塞了

a901922001 03/27 10:42超車道除了超車塞車請勿佔用 多多禮讓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