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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林余案筆記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林余案筆記作者
skylion
(溫暖的傳說)
時間推噓15 推:22 噓:7 →:41

昨天,完整答辯書已經出來,
https://tinyurl.com/yztu9zm3
關鍵1.28余初稿作為法院證據,林方已經看過。
https://i.imgur.com/hvZC02q.jpg

圖 林余案筆記
林方手上也有1.5陳明通給余的底稿。據林方描述,1.28余初稿幾乎是毫無進度,再根據陳明通昨天的聲明https://tinyurl.com/8299kpm7 ,可以推測1.28余初稿並無包含最早的爭議雷同,也就是緒論中那些族群、學歷的部分。

以往的時間軸,因為是林方的片面之詞,所以不信者恆不信。但是1.28余初稿,是余方自己上繳的證據。此一證據,加上2.1林初稿*已經包含爭議雷同文字的情形,我認為該下車的人真的該下車了。

*2.1林初稿已公證,意思是陳明通親自現場輸入gmail帳密,從信箱中打開寄件備份。


根據兩份證據,我們可以知道,
如果根據最新余方所稱,2.1的版本
就是余所寫的,
https://i.imgur.com/D1wk6Bn.jpg

圖 林余案筆記
那為何1.28他卻寄了一封幾乎沒進度的初稿給陳?余寫了20幾天幾乎沒有進展,要在幾天內把那10頁緒論寫出來顯然不太可能。更何況,要知道,就算余真的寫出來,林智堅的緒論,和余的緒論,因為分析對象不同,還是有不一樣之處,林智堅就算是改寫,也是需要時間的。

至於余的律師到現在還在糾結引註的事情,其實有點不可思議。因為林碩論的緒論,亦有余碩論所沒有的註,如果照他們所說,知道出處有如大海撈針,那林智堅又是怎麼撈到的?其實現在你們可以去查看看兩人分別列了哪些文獻,就會知道了。XDDDDDDDDD

有想要了解此事件的,可以討論,
我會就我所知的回答,看有沒有你還不知道的資訊。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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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13.113 (臺灣)
PTT 網址

jojoway01/13 07:38加油 碩果僅存的小智讚論文捍衛者qwq

lesnaree201/13 07:39我比較懷疑你跟林智堅有什麼關係

Emper01/13 07:39空蝨一出手 吱奸滿血活 我奸不能亡 熐燼黨葬火

d2242653901/13 07:42陳的聲明說的很明顯了,余2月直接找陳要林論文,陳被騙

d2242653901/13 07:42以為只是參考用才給的

聲明裡我是沒看到什麼被騙之類的

yling551801/13 07:42法院不是只看程序有無違背而已嗎?

yling551801/13 07:45除非學倫會有瑕疵,否則怎翻案?

ivorysoap01/13 07:46陳被騙耶 那還不快告死余

ivorysoap01/13 07:47一句話就好 陳看過兩人的論文 當時怎麼不講話?

sanders01/13 07:47樓上 侵害著作權不管學倫會的事 那是訴願要處理的

ivorysoap01/13 07:47n年後才想到 對吼 余抄小智的論文!

ivorysoap01/13 07:48小智就更好笑了 明明看過余的論文卻沒發現自己被抄了?

因為小智引用的是余的結論 前面緒論因為已經寫完 所以沒看 而且就算有看 也可能因為覺得 是老師說可以 所以沒問題吧

※ 編輯: skylion (101.9.113.113 臺灣), 01/13/2023 07:52:25

dahlia735701/13 07:52你可以把這個論述寄給台大學倫會

soulgem01/13 07:55(學倫無救, 但是法律看起來... 好像有機會贏啦 @@)

soulgem01/13 07:56這種病態耦合玩法要保住學位並不實際

Aidrux01/13 07:58也不看看學倫裡面都是哪些咖小

t2101/13 07:59天空獅又滿血復活了

t2101/13 08:00所以我說一月28日的底稿呢?

1.5才是底稿 是陳明通寄給余的 已公證 1.28余初稿已經列入法庭的證據 林方已經看過 請看內文 不知道這個階段 哪裡可以下載那些證據?

hsshkisskiss01/13 08:01該下車的真的可以下車了 別怕 你是不能下車那個

※ 編輯: skylion (101.9.113.113 臺灣), 01/13/2023 08:05:00

soulgem01/13 08:04學術倫理跟法律見解的看法方向和著重不同, 學倫兩個都死.

我自己是這麼認為 雖然學術上可能有利先發表的 但至少希望透過這次官司 能釐清緒論的部分是誰先寫 讓大家知道事情並不是他們想的那樣

※ 編輯: skylion (101.9.113.113 臺灣), 01/13/2023 08:10:32

t2101/13 08:07台大已經說過了,就算前面有爭議好了,論文的後半段,小智也

t2101/13 08:07是抄了一堆。

t2101/13 08:10論文抄襲是確定了

來自陳明通的指導

https://i.imgur.com/WZJNUOd.jpg

圖 林余案筆記

hebemike01/13 08:13繼續打這官司,好戲不要停。

※ 編輯: skylion (101.9.113.113 臺灣), 01/13/2023 08:18:26 soulgem: 但是關鍵是論文的核心是資料方法論還是緒論?

01/13 08:15 其實林碩論的核心 就是蔡仁堅對選情的影響 這個更早 林智堅12月就跑完最核心的統計了 跑出來統計是顯著的

holyhelm01/13 08:16空獅一人專車,要上車的請學印度人站車頂

t2101/13 08:18案子拖下去。倒楣的是賴清德

※ 編輯: skylion (101.9.113.113 臺灣), 01/13/2023 08:25:29

Cosmoswalker01/13 08:21對林而言,這學位已經不重要了,靠法院止血甚至反攻

Cosmoswalker01/13 08:21才重要

zeon1984110201/13 08:22林要是真的沒抄,那阿通師就要背這個鍋了,兩個學生

zeon1984110201/13 08:22都他指導的

d2242653901/13 08:22余找他求助,他寄給余只是參考用的,誰知道被直接複製

d2242653901/13 08:22貼上,這樣不是被騙?

zeon1984110201/13 08:24正常的指導教授是不會讓學生的論文過不了學倫會審查

zeon1984110201/13 08:24

bbs084073801/13 08:24原來是天空獅大大 害我浪費時間看了這篇廢文

zeon1984110201/13 08:25阿通師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有問題

tonybin01/13 08:261/5底稿 去年早說 怎麼不早說?

tonybin01/13 08:26阿通小智一餵料就吃

olaqe01/13 08:27笑死 蕭雄淋要是敗訴 真是賠上晚節呢

zeon1984110201/13 08:28反正小智在那只是越凹越難看而已

isaacting01/13 08:39余敢去學倫會;林死都不敢去學倫會,高下立判

cyora01/13 08:40問題最大的就是陳

letmesee308501/13 08:44https://i.imgur.com/jxTNHK3.jpg

圖 林余案筆記

mabilife01/13 08:51那個…小智能解釋自己論文在寫什麼都好說 問題是…

Rocksolid01/13 08:53身為兩人的指導教授,結果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察覺兩篇內

Rocksolid01/13 08:54容高度相似,指導教授是掛假的歐? 當上教授了會不知道

Rocksolid01/13 08:55抄襲的問題? 今天不管誰抄誰,陳明通問題最大啦,還好

Rocksolid01/13 08:56意思出來說冤案或者自己被騙? 口試前市都沒看過學生論

YOLULIN198501/13 08:56通師那時候是余的口委,指導教授是李碧涵

YOLULIN198501/13 08:57只不過這整事情李碧涵幾乎沒看到就是了

Rocksolid01/13 08:57文內容嗎? 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staffordan01/13 09:26$$$$$$$$$$$$$$

staffordan01/13 09:26認識餅叔嗎?

g2918628001/13 09:39科科,為了護航無下限

pencil01/13 09:43天空獅之前也幫過高虹安

driftingjong01/13 09:48洗地?你省著吧。112三民主義所名聲二十年前早就臭

driftingjong01/13 09:48名遠播到其他學院都知道。

arcticocean01/13 09:50你也先不要下車,坐等法院結果看誰翻車~

pencil01/13 09:56余的律師還在講引注代表真的沒招了 就沒相同詞句能證明什

pencil01/13 09:56

skylion01/13 09:56其實我倒是覺得這個官司 如果能讓1.28余初稿曝光 就算輸

skylion01/13 09:56了 其實也算是能還原狀況了

olaqe01/13 10:01也是要鋪一下敗選的後路 初稿曝光與否跟抄襲看來沒有關聯

akitoli01/13 11:46學倫會是關門會議,跟法院不一樣,法院只看證據!!法官

akitoli01/13 11:46分案也是用抽的,帶風向情勒是沒用的!今天證據一攤開誰

akitoli01/13 11:46是原作已經很明顯了

x1134b01/13 12:35靜待司法結果嘍

sz200601/13 15:34其實你不用再護航了,你一直用時間序在護航,台大已經在余

sz200601/13 15:34的同意下,調閱過去的電子郵件了

driftingjong01/13 16:20你倒覺得 你是法官?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