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設比衝破50%!高嘉瑜要內政部檢討
上一篇和I大在推文中討論到日本不動產登記方式
在此做個補充
大樓的床面積有分成以下四種:
専有面積(壁芯面積)
登記面積(公簿面積)
現況床面積(課税床面積)
延床面積
1. 專有面積/登記面積:
專有面積和登記面積其實很像,差別只是在是否把牆壁的中心點計算進去
登記面積只能從牆壁內緣開始算
目前日本大多數都是根據該專用面積來設置公共區域的所有權比例。
另外,經常根據該專有面積來計算管理費,維修準備金和維修準備金的金額。
所以此兩者的面積大小差異沒那麼明顯
然後有趣的是,陽台不包括在專有面積與登記面積
換句話說,日本的陽台都是算共有空間。
也因此日本法規嚴格限制了陽台使用上的禁止事項
a. 不能隨意改建
b. 不能放置突出、垂掛圍牆外的物品,不能養寵物
c. 不能放置阻擾走動的桌椅與大型物品
d. 必須要有避難通道,定期配合檢查
日本陽台之所以被歸納於公共區域,那是因為它的主要用途是用來逃生的通道。
不難發現,日本公寓同一層陽台是連成一體的,然後用很薄一層隔板隔開。
仔細看,你還會發現,上面通常會貼著「非常情況下請用力打破,再穿越到隔壁
逃生」。
e. 不能在陽台烤肉、吸菸
2. 現況床面積:
簡單來說就是共有+專有的面積,此面積用於計算每年要支付的財產稅和城市規劃稅的
金額。在東京,它被稱為“現況床面積”,但是根據行政部門的不同,它也被稱為“
課稅床面積”。
此現況床面積會被登記在評価証明書上
可以在政府機關窗口中簽發,如果您是所有者,可以直接去申請。
但是如果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想要獲取它,則將需要授權書。
評價證明書範例:
https://i.imgur.com/rWznKPH.jpg
3. 延床面積:
延床面積是整個大樓的樓地板面積
謄本中會列出的本建築物每個樓層的所有樓層面積的總和。
如下圖:
https://i.imgur.com/Zly4Ayh.jpg
紅色部分是整個大樓的資訊
注意紅色部分的床面積部分
它會把每個樓層所有的面積都列上去,包含共有部分
藍色的部分則為專有部分的區域。
所以正確來說:
謄本確實不會把本間房子的現況床面積列出來(專有+共有的持份)
但是一樣可以看到有登記每層樓的面積
另外一張謄本的延床面積:
https://i.imgur.com/gbxAS4U.jpg
然後買賣契約書也會登記延床面積:
https://i.imgur.com/L6p0EHQ.jpg
--
據說預售新成屋販售時 是用壁芯面積計價
然後 戶建不管是新築還是中古 通通用壁芯面積
兩者最大差異在於MB/PS 公寓大樓會差到5~8%的面積
所以我前面一篇的推文來說,精神上台灣和日本在權狀(謄
本)的共有和專有部份其實差不多都會註明上去,台灣會更清
楚的列出共有的面積大小,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好。要改實坪
制曠日廢時,在不更改現有登記制度的情況,一道行政命令以
後買賣房子和文宣只能以實坪做為單價計算就好,簡單又方便
。根本不用修法
歡迎理性討論,至於只會連續噓文挑釁釣魚的ID就別自討沒
趣了
單純只是均價計算問題,但是都會登記
不管哪一個國家
蓋好的東西最後都有持有人
推 長知識
不過 在本板戰職業或刻意醜化別人的職業 應該算是某人
自己講的“挑釁釣魚“吧 可別自打臉哦 哈
有些國家是私契制的 根本就不會登記 房屋所有權存在律師
現在台灣賣房子很少在文宣上提單價
事務所裡面政府不管
管到廣告實在很無聊
比較代表性的就是英國 房契存在律師事務所
大多廣告提到價格都寫總價x88萬起
單價大概是你去代銷那邊話術之一而已
你不可能去管人家簡報怎麼做話術怎麼講
我也認同以後買賣房子和文宣以實坪做為單價計算 讓買方
一目瞭然
不用以後了現在路上建商廣告很少有單價的
你留意一下至少我看過中彰投都是這樣
都是總價xxx萬起 或是說頭期xxx萬起 根本沒在說單價的
頂多有些特別便宜的建案 會主打 這區最後1字頭 或是最
後2字頭之類的
坪數方面倒是可以限制廣告要標的是主+陽
這樣的確比較清楚 一看就知道是買多大的房子
有主+陽坪數 有總價 很清楚了
現在廣告大多根本不講坪數要限制什麼?
也可以學合宜宅 強制把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分開標價
管廣告真的完全沒必要,果汁飲料也是限制標示比例而已
應該說 要講坪數的話 就要提主加陽
又不能分開買不然我就把公設都買下來收過路費
我覺得這樣沒啥不好
其實我個人意見是這樣啦 現行制度就已經完整接露專有和共有的部分了 對我來說要改不改都沒關係 但是實際上,之前的實價登錄或者現階段要比較建案的時候 還得用個計算機去按實際專有部分空間夠不夠用 其實有時考慮的不是實坪單價 而是總價多少的情況下,我能買到多少空間 現在最多廣告出現XXXX萬買幾房 問題是現在設計師多強,15P都能隔三房了XD 所以XXX萬買幾房根本不夠清楚 現在實價登陸已經有加註實坪單價 那去比較建案的時候,如果一目了然很快知道實際大小就方便多了 當然你說走進去接待中心就可以了解 問題是我想要第一時間就過濾我要的空間大小也未嘗不可阿 考慮以下文宣: 1. 1000萬起買三房加車位 (結果其實該建案是主加陽27P) 2. 1000萬起,主加陽三房25P起外加車位 第二點清楚多了阿,此兩種廣告文宣,我會偏向先去第二個文宣的接待中心去了解 訊息揭露越清楚可以省去第一時間我過濾建案的時間阿
不然像果汁飲料也不錯 要提坪數就要提公設比 一樣的意
思
你這個例子剛好顯示廣告也有管制的
不會完全沒必要
果汁廣告沒管制啊…只管制包裝
他不是管制廣告是管買的時候,房屋買賣合約有人沒寫主建
物嗎?
都寫的很清楚,大建商不會亂搞
每坪xx萬的廣告可以規範必須以主建物為分母
現在你要找建商廣告寫一坪多少元起的已經不容易了
問題是現在廣告988萬起的文宣根本不講幾房
你後面都是多的他不是講總價就是標榜低自備款
還有些廣告寫坪數但完全沒有總價單價
甚至坪數價格都沒有的也不少
為什麼要規定廣告怎麼打?你規定不完的
廣告很多都是首付88萬即可入住
有些廣告連價格都沒有
現在很多廣告連價格都沒有 去了才知道一坪百萬 摸摸鼻子
黯然離開 花不下去
爆
Re: [閒聊] 改實坪制,有什麼影響?共同持分或者公設計價不計價, 並不是關鍵! 以目前台灣的制度,關鍵是在於所有權登記 建議這位tfct兄台還是好好認真看一下權狀, 其實上面並沒有直述你持有的公設面積。70
[閒聊] 台灣現行不動產交易就是實坪制受惠於高委員努力 最近公設比跟實坪制又成為話題 版上大概講很多遍了 台灣目前房屋買賣登記已經是實坪制了 各類政府文書跟登記作業都是這樣62
[閒聊] 請正名主建物計價,不要再講實坪制了= =餓死抬頭 現在建築登記規則 已經有分別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車位拆開了 所以所謂的實坪制早就在做了 這就是廣義上的實坪制19
Re: [閒聊] 改實坪制,有什麼影響?這個說法是錯的, 對於集合住宅來說 現況床面積 = 課稅床面積 = 專用+共用的面積 但現況床面積沒有登記在建物登記事項證明書上, 而是登記在固定資產評價證明書上 所以這不是謄本的一部分 日本對於集合住宅的面積, 分成四種11
[閒聊] 公設比從32%降到20%的差異餓死抬頭 假設 土地面積1,000坪、土地容積2,000坪、買100,000萬(10億) 1.容積如果照正常的公設比32-33%設計時 會有約3,100坪的銷售面積,95位車位,4,150坪的樓地板面積9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民法 758 不動產物權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799 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各類定義都在這一條 其中共有部分的區分持有比率就是專用面積跟總專用面積的比率,專有部分跟共有部分權利不得分離移轉2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如果實坪制要的是實坪計價 其實就改個東西就好 那就是目前的實價登錄系統 現在提供的資料如圖2
Re: [閒聊] 講白的,實坪制不好嗎?實際上,權狀資料跟政府移轉登記文件 只記載共有部分的整體面積,跟所有權人持有比率 並沒有直接寫所有權人持有的共有面積 : 但權狀的附錄裡,還是要有加上公設的總坪數,這個總坪數不是 權狀揭露的面積數字,其實就只有主建物跟附屬建物陽台面積- 建物謄本原文照貼如下 ○○市○○段 xxx建號 層數:13層 總面積:103.85平方公尺 層次:十二層 層次面積:103.85平方公央 附屬建物用途:陽台 面積:15.45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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