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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作者
ast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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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50 推:52 噓:2 →:117

民眾黨終於醒了

這個法律的問題打從年初就已經有不少的討論
Google一下就可以看到ptt很多鄉民都有不同的論述

先講前提,抓到金流就去關到死

再來我們談法律的問題,無關乎柯文哲有沒有罪,我們就是討論法律的abcd

看了這幾天文章的回覆跟推文正反方互相對話的結果,大概有以下幾個問題點雙方沒有共識

1. 北院兩次都說違法,分別寫了都計24條違法,也違法用都更條例,2024一月監院也說違法

反方說法:
層次一,非都更卻援引都更的獎勵措施,就是違法
層次二,都計法給容積,北院判違法。這是蠻大的爭議點,因為與事實不符,有眾多建案非都更也有容積獎勵
層次三,監院就說違法就是違法了,監院與司法院同等,行政法爭議不能凌駕司法院
層次四,地院就說違法,而且涉及圖利罪,效力就是讓本案得以起訴(判決是法院的事,但多數反方基本上都認為法院一定判違法)。個人覺得這也是蠻大爭議,按照找到的資料,行政訴訟得以上訴,那是否必然要等行政法庭判決甚至憲法法庭?

正方說法:
層次ㄧ,本來就不是用都更
層次二,都計24條可以帶出都計25條。都計25條就說地方政府可以自訂容積。自訂獎勵容積的上限可以援引台灣省都計條例,上限20%。
層次三,監院糾正不等於行政法庭的結果,違不違法要行政法庭說了才算,監院糾正如果覺得違法,要同時送行政訴訟
層次四,根據行政訴訟的精神,刑事訴訟若涉及行政訴訟,應先等行政法庭判決



2. 就算都計法可以給予獎勵,本案實務上給到民眾黨說法的上限20%,依據何在?

反方:
層次一,你各位說都計可以給予獎勵,一般有給到這麼多嗎?
層次二,通案就沒有都給到20%,這就有圖利京華城之嫌,即所謂的量身訂做
層次三,通案就沒有特別去用都更法的獎勵項目用在都計給的獎勵,你各位還敢說這不是圖利?

正方說法:
層次一,根據蔡博士的說法,一般就給到15%左右
層次二,回歸到法律基本面,法條上限就是20%,沒超過就是沒違法。
層次三,就我找到的資料,舉例韌性城市的獎勵的確不是寫在都計法裡。但都計法則明定地方政府可制定都市計畫,裡面並沒有規範不能援引都更的獎勵法則 => 希望反方可以補充一下這邊的看法



3. 民眾黨自己用一堆別的法條說沒違法,自創解釋

反方:
層次一,民眾黨講一堆,北院就直接寫違法了,難道北院、監察院是錯誤的嗎
層次二,民眾黨援引一堆,把多個獨立事件組合成新的包裝拿來救援

正方說法:
層次一,由此可看出法律爭議的複雜度。北院採用監院糾正認定違法,但地方自治條例給予地方政府自治的權力,監院糾正的效力是否可否定地方自治?若有爭議是誰說了算?
層次二,再度看到複雜度。目前無判例指出地方政府不可依都計法給予獎勵,且監察院有自相矛盾的說法存在

例一: 馬以工監委報告:現行容積移轉、買賣及總量管制規定。專案調查研究報告案,102内調0006
>政策獎勵:例如臺北市政府「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台北好好看」開發計畫,屬政策性鼓勵地區開發性質,採申請審核方式,其容積獎勵係依都市計畫程序審議,因屬細部計畫內容,由臺北市政府自行核定


再看行政法院曾支持地方政府可依據都計法制定計劃,這個說法確有判例(由冰質房產網頁提供的資料),故援引多項都計法法條支持本案正當性並不完全是空穴來風
>最高行政法院 108年度上字第626號 行政判決在2021年8月19日做過一個都市計畫的判決,這個判決就在2021年9月9日關鍵的獎勵容積判決以前,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台北市政府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變更成立。



4. 若如小草所說本案合法,那應曉薇是否原地釋放?

反方:
層次一,本案合法嗎?合法為何需要行賄
層次二,本案若確定合法,應曉薇沈慶京要不要原地釋放?


正方:
層次一,這是很大爭議點,無從得知沈行賄的目的所換取的對價回報為何?
層次二,理論上不能,因為受賄行為存在,但就目前所知,應沈二人不認其為賄款。

補充點:即便沈應二人有賄賂關係,跟柯文哲無關,除非第一柯有收錢,第二有證據證明柯知道應收錢


5. <正方攻勢>時至今日,無任何行政法庭判定都計法不可制定容積獎勵,北院監院則持相反意見。

正方:
層次一,若沒人說得準違法,誰說了算?
層次二,既然反方說有違法,那為何不停工?蔣市府為何繼續施工?
層次三,所以這就明顯的法律爭議,既然沒人說得準,柯文哲要怎麼明知違法卻執意為之?

反方:
層次一,北院就說違法了,此爭議點無疑鬼打牆,一審沒開庭誰也不知道
層次二,目前沒看到反方於此有明確的回應
層次三,都委會前有成員反對,法務局也有反對意見

正方補充:會前有不同意見,但最後都委會共識決議通過給市長簽核,市長不會知道有法律問題(我個人覺得此過程有瑕疵)

反方補充:亂講,都發局長列被告就是因為明知違法仍送件都委會,所以他列被告,交保500萬

個人補充:這不就玄了,第一,按照都計法,都市計畫公展後要送交內政部核定,若違法則內政部為何當年沒阻止?第二,時至今日第一份說用都計違法的白紙黑字是2024一月的監院糾正案,張飛怎麼會知道以後有岳飛?




顯而易見的是本案具有複雜法律問題

在目前沒有實質的行政法庭判定前,到底本案違法或合法尚須檢驗,又何可以圖利罪對柯文哲與彭振聲羈押呢?

關鍵點可能在於,本案都計的內政部審核結果?是否北市府有收到也明知違法?

歡迎理性討論

以上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楊智傑觀點:京華城容積獎勵到底有沒有違背法令?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5467
: 第 39 條
: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

: 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
: 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
: 必要之規定。
: 第 25 條
: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
: 交通、景觀、防火等事項,並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程序辦理。
: 其實 就沒有像高雄一樣明文而已
: 簡單講 就是全國都一樣
: 我是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 還是有什麼違法之處
: 況且這都是要請內政部核定的
: 第 4 條
: 都市計畫擬定、變更之審議,都委會應於公開展覽期滿之日起三十日內為
: 之,並於審議完成後十五日內作成紀錄,送發展局辦理。
: 發展局於接到錄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以市政府名義送請內政部核定。
: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就是內政部訂定的
: 第 85 條
: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

: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 照你訂定的獎勵 送給你核定
: 有什麼問題嗎
: 還是現在開始要吵台灣省=\=全國
: ※ 引述《ck97756 (挖哈巴拉哈)》之銘言:
: : 柯黨沒有告訴你的是 這個施行細則全名是
: :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 : 柯黨請先解釋一下直轄市為什麼可以適用台灣省的細則
: : 《都計法 第85條
: :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
: : 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
: : 政院備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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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1.16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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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RB406 09/16 00:13檢察官拿監察院糾正開始辦,檢察官問題

EPIRB406 09/16 00:13很大

crocker 09/16 00:15也就是那20%適不適用那些法律還有很大的

crocker 09/16 00:16的討論空間 結果沒討論就直接押人

devidevi 09/16 00:17因為很怕判先例之後就開始抓其他同樣的

devidevi 09/16 00:17民進黨就沒在跟你討論那20%有沒有違法

devidevi 09/16 00:18看政論節目就知道,沒人在乎

a2080259 09/16 00:18很有判斷餘地的個案,感覺檢方動作快了

a2080259 09/16 00:18些。不過你好認真去看大家不同說法給推.

black13cat 09/16 00:18推 有沒有違法都說不準了 最多就是適

black13cat 09/16 00:19法性有爭議 要滑坡到明知違法 就只是

black13cat 09/16 00:19在羅織罪名而已

devidevi 09/16 00:19合法還是可以賄賂的,看看燦哥就知道

aesdu 09/16 00:20「2010年台北好好看」一樣是細部計畫中給容

aesdu 09/16 00:20積獎勵。監察院註明因屬細部計畫內容,由臺

aesdu: 北市政府自行核定。 42.72.74.46 09/16 00:20

aesdu 09/16 00:20http://i.imgur.com/cAdtq8y.jpg

aesdu 09/16 00:20南港輪胎案,也是在細部計畫中給獎勵容積

dans 09/16 00:21一堆廢話,你自己都不知道哪種說法對哪種說

那如何北檢說柯文哲與彭振聲犯圖利罪? 這些法律見解回到當年有人討論過嗎?當年監院糾正案還沒出來喔… 你當我廢話,我沒有意見,我寫出來就是讓大家知道這個法律爭議有多大

dans 09/16 00:21法錯,全列出來不就浪費別人時間的廢話?不

dans 09/16 00:22然我說照天字第一條去解讀最準,你也列上去

dans 09/16 00:22

shaofu 09/16 00:22感謝整理,原來年初就有討論,很有爭議

dans 09/16 00:22南港輪胎案的法源有工變住也有都更條例

devidevi 09/16 00:23你同意就說有法源依據,不同意就說沒有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0:26:31

NinJa 09/16 00:26青鳥的新戰術啊 把澄清文弄亂弄複雜

Dayton 09/16 00:27你需要更正一點 京案的容積從來沒用都更

Dayton容積獎勵 都委刁這個刁了多次 連計劃書申 122.100.74.55 09/16 00:27

Dayton 09/16 00:27請的獎勵項目引用都更條例內容都被要求拿

black13cat 09/16 00:27還講什麼炯然若揭 我看是政治辦案想

Dayton 09/16 00:27

感謝D大說明,但個人請教您,舉例韌性都市這個名詞的確不存在都市計劃法條內?

black13cat 09/16 00:27打壓政敵的心才是炯然若揭

bertrend 09/16 00:27很明顯北檢就不是要追圖利 是要辦柯收

bertrend 09/16 00:28賄啊 所以才收押要追金流

NLNG 09/16 00:28推,至少你全部分析並列陳述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0:29:12

battlewind 09/16 00:29當有爭議無法明確說有違法 檢方羈押就

raku 09/16 00:29本來就不是用都更相關法規是最近一陣子白色

raku 09/16 00:29側翼才開始洗的喔。。 怎麼洗對官司都沒有

battlewind 09/16 00:29站不住腳了

raku 09/16 00:29幫助 只能網路帶帶風向騙小草 因為整個程序

raku 09/16 00:29跟都委會決議和京華城提出的修正計畫都沒有

raku 09/16 00:29的東西 事後才要硬凹說"沒有啦 其實是依據X

raku 09/16 00:29X法第XX條給的都計容積” TMD當法官看不懂

albert221 09/16 00:30

cancellarame 09/16 00:30蠻好笑的 不過在幫你找個豐富點

cancellarame 09/16 00:3016條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

cancellarame 09/16 00:31,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0:36:59

cancellarame 09/16 00:31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Dayton 09/16 00:31raku造謠被打臉就換一篇洗比較可憐

cancellarame 09/16 00:31

aesdu 09/16 00:32一樣從「細部計畫中給獎勵容積」是看不懂字

aesdu 09/16 00:32嗎?

raku 09/16 00:32笑死 樓上專業側翼?那篇我問的怎麼不回答

raku 09/16 00:32一下?

LBJisGod5566 09/16 00:33還不錯

ben811018 09/16 00:35都市計畫實務上沒有實例就找案例,同時

raku 09/16 00:35側翼再怎麼跳針就扯一堆殘枝末節混淆視聽有

ben811018 09/16 00:35會把自己侷限在案例的數字上,不會超過

raku 09/16 00:35什麼用呢?問A扯B 跟TMD懶人包一樣

ben811018 09/16 00:36不然每個城市、甚至每個街廓都不太一樣

EPIRB406 09/16 00:36都辦公展一個月了大家都可以看,結果沒

ben811018 09/16 00:36,不可能用一套法規把自己綁死,只要不

EPIRB406 09/16 00:37有一個法界人士去反應就讓他過了?

ben811018 09/16 00:37違反上位計畫規定,通常會有一定程度彈

ben811018 09/16 00:37性,對城市、對民眾利大於弊啦

cancellarame 09/16 00:38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Dayton 09/16 00:39raku瘋狂自介耶…嘆為觀止

raku 09/16 00:39“裡面並沒有規範不能“援引”都更的獎勵法

raku 09/16 00:39則” 你知道什麼叫依法行政原則嗎?不是行

raku 09/16 00:39政法規沒禁止就可以做 是行政行為要有法律

raku 09/16 00:39依據才能做

您好,前面您比較激動回的我不跟您爭辯 您這裡提到依法行政,我同意你說的 但我就請問您,那為何都審會、內政部沒有因其違法而阻止反而讓其通過。 試想您是主席,會議結論告訴你可以做,主席要怎麼知道有適法性問題,並且明知其違法 卻執意通過? 本案到目前為止有明確白紙黑字的會議紀錄讓市長蓋章時知道是違法的?

algebraic 09/16 00:39認真說 不重要 反正青鳥高潮就好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0:46:20

cyc1123 09/16 00:41那些名嘴只想博聲量 越講越誇張

cancellarame 09/16 00:41r大正解。那些集合外的討論 就讓他

cancellarame: 們自爽吧 反正人總是要找個理由睡 180.217.246.39 09/16 00:42

cancellarame 09/16 00:42

raku 09/16 00:42乖 你先回那篇等著 我有空心情好再去回你

hyde318 09/16 00:44當初國民黨掌握司法的時候支持者見解也

hyde318 09/16 00:44是跟你一個邏輯

hyde318 09/16 00:45你沒有比較高級啦 只是拉不下面子而已

Dayton 09/16 00:46韌性/智慧/宜居獎勵都不是都市計畫法內的

Dayton 09/16 00:46內容啊

Dayton 09/16 00:46都市計畫法是講大概念 也沒規定容積

j1932041 09/16 00:46感謝整理

Dayton 09/16 00:46而韌性智慧宜居貢獻就是細部計畫內容

Dayton 09/16 00:46都計法24允許地主自提 提上來都委審

Dayton 09/16 00:46北市慣例就是用細部計畫審容積

這個說法與前面e大文章主張要先遵循土管條例有非常大的見解歧異 照e大說法,只要非都更危老拿到獎勵都是違法的,又提到用細部計畫審容積是自創的 這在本市的都市計劃案中是否屬實?

Dayton 09/16 00:46跟其他直轄市的差異就是其他市有比較多明

Dayton 09/16 00:47訂的通案獎勵 就不用每案個別審

mastoid 09/16 00:47辛苦整理 謝謝你

yueyi313 09/16 00:48剩下就是檢察官的問題了!

webster1112 09/16 00:48 感覺 柯P 2028穩了 柯總統 !!!!!!!!

yueyi313 09/16 00:48認真給「推」

andykao082 09/16 00:49市長會知道違反法嗎?只有法官知道?

Dayton 09/16 00:52raku造謠多名委員反對(其實只有曾光宗)

Dayton 09/16 00:52造謠反對的都委被踢(他任期屆滿) 而且連

Dayton 09/16 00:52曾都沒說此案違法了 再加造謠說質疑違法

Dayton 09/16 00:52的委員被踢

polarfox 09/16 00:57推,整個問題本來就是要走行政法院,只

polarfox 09/16 00:58是沒想到北檢北院超屌自行認定。

thomaspig 09/16 00:59

bear1414 09/16 00:59推 清楚

※ 編輯: astushi (1.160.161.169 臺灣), 09/16/2024 01:09:02

pick1228 09/16 01:07推推推

halfblack 09/16 01:07詳細推

aesdu 09/16 01:14依法行政

aesdu 09/16 01:14https://i.imgur.com/uIk3AbZ.jpg

Dayton 09/16 01:14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位e 但你看到"只要非都

Dayton 09/16 01:15更危老拿到獎勵都是違法的" 就該知道他在

Dayton 09/16 01:15胡說八道了

Dayton 09/16 01:19北市給容積獎勵也不只限那些土管項目

Dayton 09/16 01:19事實上審議時都委就是要求京方先說明為何

Dayton 09/16 01:19現有土管的獎勵不適用=請說明為何我們要

Dayton 09/16 01:19另外審你們自提的都計細項

cliff9350814 09/16 01:23推這篇

happy7123 09/16 01:57智障蠢鳥不需要詳細解釋,只要党說什

happy7123 09/16 01:57麼他們屎都願意吃的

goodhpp 09/16 01:59整理得很好,回歸法律問題才能越辯越明

goodhpp 09/16 02:00再圖利前,先討論到底違不違法才是對的

hsnumax 09/16 02:22先推認真

hsnumax 09/16 02:24合法也可以賄賂 就像是賄選

hsnumax 09/16 02:24投票這個行為本身合法

HAYABUSA1207 09/16 02:25正反方意見都有,可以是合法也可以

HAYABUSA1207 09/16 02:26是違法,這的確有爭議,沒什麼大問

HAYABUSA1207 09/16 02:26題。

hsnumax 09/16 02:26如果有收賄就是死 但北檢找不到就丟大臉

hsnumax 09/16 02:27有爭議的情況下 套”明知違法”就是硬拗

HAYABUSA1207 09/16 02:28現在最大的問題:大家還在討論20%合

HAYABUSA1207 09/16 02:28法與否,為什麼可以未審先押人?不

HAYABUSA1207 09/16 02:28是說無罪推定嗎?

HAYABUSA1207 09/16 02:29http://i.imgur.com/me58Gh2.jpg

hsnumax 09/16 02:42看到推文有人被直接打臉後回不出來

lomeoh 09/16 03:05認真整理推

cow7913 09/16 03:41在明知違法這點 京華城曾因為“保障12萬

cow7913 09/16 03:41樓地板(678%)為1次性”有過爭議 第1任的

cow7913 09/16 03:41市府官員反對增加容積率 主張不可超出560

cow7913 09/16 03:41% 剛好是檢方要的論點

cow7913 09/16 03:43雖然這跟第2任20%容積爭議(672%) 是兩件

cow7913 09/16 03:43事 但檢方前幾天還是有傳喚當證人

aesdu 09/16 03:46那是基準容積,八竿子打不著,跟明知一點關

aesdu 09/16 03:46係也沒有

aesdu 09/16 03:47先搞清楚 基準、獎勵、移轉 再來ok?

aesdu 09/16 03:48不然爬文也可以,都講到爛了,還在560

fulongb210f 09/16 03:59司法人員不僅知道違法,還知道「明

fulongb210f 09/16 04:00知違法」,以後都市計畫審議一定要

fulongb210f 09/16 04:00交由司法院審查。

cow7913 09/16 04:25我知道差別啊 昨天下午陪長輩看民視 新聞

cow7913 09/16 04:25把林洲民 林欽榮那段”不能放寬容積率“

cow7913 09/16 04:26跟獎勵20%混在一起講

cow7913 09/16 04:26然後就說柯“明知有問題” 之後還放行交

adems77 09/16 04:26認真整理,辛苦了…

cow7913 09/16 04:26辦 風向可帶得厲害

cow7913 09/16 04:38親綠媒體是那樣辦案的 輿論戰方面不跟你

cow7913 09/16 04:38討論法條 直接拿A湊B 就說你明知

LosDHunTom 09/16 04:45事實上就是複雜到出懶人包也一堆問題

LosDHunTom 09/16 04:45,鍵盤律師們還是乖乖等司法結果比較

LosDHunTom 09/16 04:45實在。問題是現在還瀰漫著不信任司法

LosDHunTom 09/16 04:45的風氣,這個問題比較大

hsnumax 09/16 04:50媒體名嘴明顯造謠卻不用負責也是大問題

ginhwa 09/16 05:28我嚴重懷疑2024/01監院糾正就打算關柯

genaro 09/16 07:01

qscNERO 09/16 07:40整理推

Evoque 09/16 07:58

coomq 09/16 07:59r鳥還在翻法條吧吧

gghh 09/16 08:00就是用雞鴨侵害人權搞死你啊 你不懂北廠y

Caroney 09/16 08:19如果「內政部審核結果北市府有收到也明

Caroney 09/16 08:19知違法」內政部早就跳出來了

melancholy07 09/16 08:42整理推

fbtm 09/16 10:15R鳥XD

andan 09/16 10:53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檢方說你明知違法

diawboris 09/16 11:45小草的價值觀好會浮動XD 耐震建築給財

diawboris 09/16 11:46團百億現在都沒關係了XD 薪政治

atbb 09/16 11:47推整理